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遇到的欠款纠纷可以如何解决

欠款纠纷作为生活中十分常见的民事纠纷之一,大多数人都有可能会遇到,然而在发生此类纠纷时,有些人会因气愤采取一些不理智的讨债手段,甚至可能会动粗,这些做法都是不可取的。那么,具体怎样解决遇到的欠款纠纷呢,换句话说,遇到的欠款纠纷可以如何解决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明。
  一、遇到的欠款纠纷可以如何解决
  欠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但由于一些债权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机。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见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以收回欠款的最大好处就是时间短、见效快。当然若债务方在法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了书面异议,则必须通过诉讼程序处理。诉讼手段是最有效的也是最终的保护债权的手段。诉讼手段之所以是最有效的手段,其根本原因就是它依靠的是国家强制力,只要债务方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法律文书,债权方则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不以债务方的意志为转移。有的债权人对通过诉讼手段催收欠款缺乏信心,比如担心分期还款的最后期限没有到期就起诉,可能对已不利,这实质上是因对法律的不了解而产生的莫须有的恐慌,其实新颁布的《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明确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二、遇到欠款纠纷该如何处理
  出借人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重视审查方的主体资格;(二)审查债务方的经营范围;(三)审查双方所经营内容是否合法;(四)审查债务方的偿债能力;(五)审查债务方是否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六)审查有无必要签订合同或协议,准备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条款是否齐备,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明确;(七)审查有关条据是否规范,比如若债务方出具的是应收票据(债务方能出具应收票据的,则要尽量采用该方式,因为应收票据的风险远远小于欠条之类的条据),则要严格审查所开票据是否规范;(八)能采取担保措施的,要尽可能要求债务方提供担保,因为经担保后的债权优于其他债权优先受偿,这是降低风险的有效方法,当然在设立担保时要注意担保在法律上的有效性。到此,关于“怎样解决遇到的欠款纠纷”以及“遇到的欠款纠纷可以如何解决”的有关欠款纠纷的法律材料已为您介绍完毕,希望对您能有一定的帮助。讨债之路虽然略显漫长,但在这个过程中,债权人一定要时刻保持冷静,不要做出任何的过激行为。此外,如果您不知道具体应该怎么做才能合法、有效的讨债,那么建议您不妨直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为您提供有效的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苗圃的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苗圃的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苗圃是培育幼苗的用地。在我国,如果政府需要建设公益项目,就会涉及到土地的征收,苗圃作为一种特殊的土地,它也会面临......


·房贷夫妻存续期间共同债务的规定是什么?
      房贷夫妻存续期间共同债务的规定是什么一、房贷夫妻存续期间共同债务的规定是什么?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该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由于贷款尚未还......


·乡镇政府有行政强制执行权吗?
      乡镇政府有行政强制执行权吗?一、乡镇政府有行政强制执行权吗?乡一级政府有强制执行的权力的。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主体必须由法律规定,即由法律授......


·一般工伤
      一般工伤具体赔偿项目、标准(一)医疗费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法律......


·陕西农村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陕西农村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一、陕西农村征地的补偿事项1、土地补偿费是指国家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时支付给原土地所有者的补偿费......


·二次退回补充侦查后怎么处理?
      一、二次退回补充侦查后怎么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


·死缓复核的程序有哪些?什么是死缓复核?
      对于死缓,您普遍存在着一个很大的误区,被您误以为是缓刑期结束后再执行死刑,其实并非如此。死刑缓期执行,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但又不是......


·如果是医疗费
      如果是医疗费,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


·法院发现新的犯罪事实如何处理
      法院发现新的犯罪事实如何处理?1、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新的事实,可能影响定罪的,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人民检察院不同意的,人民法院......


·离婚后协议还要承担债务吗?
      离婚后协议还要承担债务吗?如果该债务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协议约定的时候,可以有原来的债务人继续承担。如果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协议时......


·法院起诉离婚要怎么办理
      离婚的途径不止一种,可以协商离婚,也可以起诉离婚,但是起诉离婚的过程是比较长的,需要您按照法定的要求进行办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比较困难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