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争夺遗产的这种事情也不是只发生在富豪家庭当中

争夺遗产的这种事情也不是只发生在富豪家庭当中,老一辈人是正赶住国家经济发展的一个好的时机,而且因为以前就养成了勤俭节约的好习惯,其实普通家庭的老人在去世以后留下来的房产,存款等有些也是一笔不小的数额。很多老人在生前就想要写好财产分割协议书,那么,遗产财产分割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遗产财产分割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被继承人: ,原身份证号码:
  
  被继承人: ,原身份证号码:
  
  继承人: ,系被继承人之 ,原身份证号码:
  
  继承人: ,系被继承人之 ,原身份证号码:
  
  继承人: ,系被继承人之 ,原身份证号码:
  
  现被继承人去世,留下遗产(房产)尚未分割。我们是被继承人的三个子女,是法定继承人,因被继承人未留下任何遗嘱,在平等自愿基础上,达成如下遗产分割协议,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1、各继承人确定,依据法律规定,被继承人名下财产为:
  
  ①、房产之一: 市 路 号
  
  ②、房产之二: 市 路 号的一半【即:一楼(铺面)60平方米,二楼房子60平方米,共120平方米】
  
  2、房产之一: 市 路 号由继承人: 和继承人: 共同继承。
  
  3、房产之二: 市 路 号的一半【即:一楼(铺面)60平方米,二楼房子60平方米,共120平方米】归三人共同继承,共同共有。现我们约定:该房产在获得拆迁获得补偿款并分割前或者三人共同协商对该房产实际分割前,处于三人共同继承,共同共有状态;未经三人共同协商一致,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该房产进行分割、处分,及其他侵害其他继承人合法继承权的行为。
  
  3、房产之二由于翻新装修,继承人: 一次性支付给 继承人: 和继承人: 6万元人民币做为该房屋的翻新装修费用。
  
  4、在房产之二拆迁获得补偿款前或者三人共同协商对该房产实际分割前,对该房产的重大修缮、保存和改良行为应该由三个人共同协商同意(未经协商一致的行为,由该行为人负担),产生的费用由三人平均分担。
  
  5、在房产之二拆迁获得补偿款前或者三人共同协商对该房产实际分割前,约定该房屋的收益(收租)由三人共同平分所得的收益。
  
  6、在房产之二拆迁获得补偿款前或者三人共同协商对该房产实际分割前,因为某合法继承人的过错产生的债务、侵权等纠纷由该继承人自行承担责任。
  
  7、在房产之二拆迁获得补偿款前或者三人共同协商对该房产实际分割前,任何继承人不得主张转让、抵押该房产。
  
  8、待该房产拆迁,获得拆迁补偿款后,由子女三人对该款项平均分配。
  
  9、若任何合法继承人对房产之二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有造假、欺诈等行为的,约定其对该房产的继承份额减半,剩余份额由其他合法继承人依法继承。
  
  10、若任何法定继承人实施侵害其他法定继承人合法继承权的行为,约定取消其对该房产之二的继承份额,该份额由其他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
  
  11、如有其他争议可通过协商处理。
  
  12、本协议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13、本协议在 市区签署,因本协议发生的纠纷或与本协议内容相关的纠纷,由 市区人民法院管辖。
  
  14、本协议一式陆份,协议人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继承人: (签字、按手印)
  
  继承人: (签字、按手印)
  
  继承人: (签字、按手印)
  
  签约时间:
  
  在以上的这篇资料当中,虽然给您提供了一份遗产财产分割协议书范本。但实际上,此范本能够对您所起到的作用就是参考一下财产分割的格式,当中的具体分割条款是要按照自身的意愿和现有的个人财产来填写的,而且在某个别人的强制要求下写的财产分割协议根本没有法律效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在我国,对于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来说,如果能够申请到取保候审的
      在我国,对于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来说,如果能够申请到取保候审的话,这是属于一种最轻的刑事制度。虽然自己的人身自由也会受到限制,但是最起码可以不......


·财产类型的著作权有没有保护期?
      财产类型的著作权有没有保护期?财产类型的著作权有保护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21条规定,发表权的保护期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的保护期相......


·国企保留劳动关系的待遇
      国企保留劳动关系的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


·担保期限什么时候失效?
      担保期限什么时候失效?一、担保期限什么时候失效一般是到期后两年,这两年内如果债权人没有主张,担保失效;一般都会主张,主张后转为诉讼时效。......


·法院起诉离婚一方找不到人怎么办
      法院起诉离婚一方找不到人怎么办既然夫妻一方找不到对方能离婚,那么找不到人怎么离婚呢?夫妻一方已经下落不明了,这婚到底怎么离,是去法院还是去民......


·2023年西安港务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西安港务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西安港务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西安市关于港务区征地补偿标准如下:根据《西安国际港务区管理委员会征地补偿公告》(西......


·刑法规定
      刑法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因此醉驾被判处拘役适用缓刑的条件: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2......


·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范围是怎样的
      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范围是怎样的与普通商标、注册商标相比,法律显然要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更多、更全面,不仅是在同类当中作出了保护,甚至还进行了跨类......


·丈夫欠债 妻子婚前房子有没有责任偿还
      丈夫欠债妻子婚前房子有没有责任偿还丈夫欠债,妻子婚前房子有没有责任偿还呢?这就涉及到婚姻法的相关法律,既然都是丈夫的问题,那么作为妻子有没......


·交通事故没有误工费银行流水账单可以得到赔偿吗?
      交通事故没有误工费银行流水账单可以得到赔偿吗?误工费的计算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由受害......


·有些公司为了留住人才和吸引人才加入
      有些公司为了留住人才和吸引人才加入,有时会签订长期的劳动合同。但是公司方面由于各种原因,例如:人才过盛,不需要那么多人或者收入付不起工资等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