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房产纠纷如何处理
一、出现房产纠纷该如何处理
1、纠纷发生前收集好证据,房产交易牵涉几十件材料,都一一整理好。做好工作日志,列好工作进程表。杜绝自己无意的违约行为,被对方抓住把柄。
2、录音证据补充证明交易的过程。很多人认为,只要把交易过程中对方信誓旦旦的话记录下来,一旦对方违约,就可凭此证据维权。这里要澄清的是,一方面录音证据与书面合同、文字类材料相比,证据效力比较低。另一方面,录音证据只能用于证明履约过程,无法替代实质性的交易要素。因此,录音录像证据在司法界评价并不高。
3、打官司前权衡好退房与收房的利弊。一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3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立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一般购房合同中赋予对方违约情况下购房人的解除合同权利,且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双倍返还定金。另一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0 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
因此,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卖方主动毁约时,买方既可以要求解除双方订立的买卖合同,要求卖方支付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也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该合同。选择是解除合同还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完全取决于哪一种方式更容易获得最大利益。
二、房产纠纷中业主怎样维权
1、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房地产争议双方直接协商是目前解决房地产争议的最常见途径。针对房产交易过程中自身权利受到侵害的情况,购房者可以以口头、书面等多种形式与房屋销售方直接沟通,指出问题并商议解决办法。
2、求助于消费者协会商品房购销产生争议,解决过程中单个购房者与开发商相比处于弱势,购房者可将商品房购销纠纷投诉于当地消费者协会,求助消费者协会对相关商品房购销纠纷的买卖双方进行调解、处理问题。
3、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处理针对所购商品房存在的与购房合同不符、施工质量、延期、物业管理、虚假广告、收费等问题,购房者可向包括地方建设委员会、规划委员会、房管局、工商管理等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投诉并申请调解、处理。
4、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出现的法律规定应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之外的纠纷,如购房合同的履行等问题,购房者可依据购房合同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另行签订的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5、通过法院司法途径购房者通过协商、调解无法解决的房地产争议问题,可通过司法途径,向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相关问题。
在对出现的房产纠纷进行处理的时候,首先要知道法律中规定的解决途径有哪些,然后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从中选择比较好的、适合自己的途径来处理纠纷。而在出现房产纠纷后,作为购房者,您要懂得如何维权。因在房产法律关系中,相对于开发商,购房者处于较为弱势的地位。您要想能够成功维权,就一定要收集好各方面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必要时及时向法院起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现在虽然开放了二胎政策
现在虽然开放了二胎政策,但是如果是未婚先孕的话,在孩子出生的事候还是需要缴纳相关费用,这个费用叫做社会抚养费,那么社会抚养费因为各地发展水平......
·造成被侵权人死亡的情况下刑事赔偿死亡赔偿金吗
造成被侵权人死亡的情况下刑事赔偿死亡赔偿金吗?刑事赔偿也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
·医疗事故鉴定管理办法
医疗事故鉴定管理办法全文我国关于医疗事故鉴定管理办法,其实就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这个规定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相关内容作出了规定,包......
·如果未婚生子分手后女方要出抚养费吗?
如果未婚生子分手后女方要出抚养费吗?1、女方要承担抚养费,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子女的实际需要、父......
·拘留批捕补充侦查时间是多少
一、拘留批捕补充侦查时间是多少检察院批捕后退补侦查期限为一个月。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院退侦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期限为一个月,可以两......
·房产评估有效期延期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房产评估有效期延期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关于房地产评估价,在二○○六年一月十三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房地产抵押估价指导意见》的第二十六......
·夫妻共同债务是谁负证明责任
夫妻共同债务是谁负证明责任1.“为夫妻共同生活”应当始终坚持由夫妻中的举债方承担证明责任,夫妻中的非举债方不负举证责任。根据“谁主张,谁举证”......
·一、怀孕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怀孕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
·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有哪些
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有哪些(1)不属于专利法保护的客体;(2)向外国申请专利,未经保密审查;(3)不符合专利法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的固定;(4)外观设计与在......
·安全生产玩忽职守无罪便辩护应该怎么写?
安全生产玩忽职守无罪便辩护应该怎么写?安全生产玩忽职守无罪便辩护首先写明标题玩忽职守罪无罪辩护词,先介绍自己受某某委托,首先会见了辩护人然后详......
·试用期期间可以辞职吗?
试用期期间可以辞职吗《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