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摩托车撞死人无钱赔偿怎么办

摩托车撞死人无钱赔偿怎么办赔偿可以协商处理,在能力范围内积极赔偿,如果是全责或主要责任,则涉嫌交通肇事罪,建议和解。刑事责任附带民事责任,就是既要出钱也要坐牢,不出钱就多判几年,出钱就少判几年。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二、发生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怎样解决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解决方式包括:当事人自行协商、经公安交警部门调解、经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自行协商:主要针对的是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损害不大,未造成人身伤亡的情况,当事人可以直接协商解决。公安交警部门调解解决: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调解的前提是当事人一致自愿请求公安机关调解,公安机关在当事人不自愿接受调解的情况下,不能强制调解。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十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经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受理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期间,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调解终止。当事人对以上解决途径有选择权,经公安机关调解不是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前置程序或者说必经程序。发生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时,可以选择的处理方式也是蛮多的,您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当然也可以申请交警居中进行调解。如果您的亲属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的,我们建议您聘请专业交通律师帮您进行诉讼程序。而要是遇到摩托车撞死人无钱赔偿的情况,也可以结合实际的情况来进行维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公司合并的法律程序
      公司合并的法律程序为了让减少成本,提高利润,同一个公司,不需要两个人事部和财务部,而且便于控制流程,节省时间和成本浪费。因此大多数公司会选择......


·一、劝退和开除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一、劝退和开除的区别主要是什么?劝退和开除的区别主要就是表现形式不一样而已。开除,也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主要依据是《劳动合同法》......


·农村土地确权新证书有什么变化 包含哪些信息?
      “土地确权是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重要前提。”土地确权进一步明晰农......


·一、昆山醉驾无事故怎么处罚?
      一、昆山醉驾无事故怎么处罚?1、昆山交警查处醉驾,没有造成事故的,按照危险驾驶罪处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吊销驾照12分,5年内不得领取驾驶证,判刑后......


·车被高空坠物砸坏法院起诉法院如何审理?
      随着经济的发展,拥有车辆的家庭也越来越多,人们常常遇到这样的问题——高空坠物导致自己的爱车被高空坠物砸坏,这时如何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就成为您......


·店长入股合作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店长入股合作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店长入股合作协议书范文甲方: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本着提高单店业绩,激励店长工作热情,经过双方协商订立......


·公司可以主动辞退员工的情形包括哪些?
      公司可以主动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1、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在哪里办理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在哪里办理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五规定的文件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


·车贷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车贷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判断标准之一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应属于共同债务。一般情况下,如果汽车被认定为......


·在看守所不认罪可以取保候审吗?
      在看守所不认罪可以取保候审吗?认罪与否,与取保候审没有法律关系。可以申请。首先,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请检察院批捕,可以延......


·山林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
      山林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征地补偿在近几年人们比较关注,因为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城乡的发展也在迅速的崛起,因此在发展过程中肯定会涉及到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