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现阶段房子过户费用能减免吗,条件是什么

在房屋进行交易时,是必须进行产权登记的过户的,而登记需要收取一定费用,此费用并不是具体的数额,而是一定的比例的金额,此比例就是按照房屋的面积这类具体情况来计算的,因此房屋的过户费并不小。那么房子的过户费用能减免吗,这是大多的购房者都关心的问题,在此我们将对房子过户费用能否减免为您进行解答。
  
  房屋过户流程有哪些?房屋过户费用如何算?这是我们消费者普遍关心的问题。房屋过户又分为继承过户、转让过户、二手房过户以及商品房过户。房屋过户费的计算,根据是否已满五年而有所有同。
  
  一、 已满五年的,需要缴纳的税费包括:
  
  (1)交易契税:二手房成交价×1.5%(买方缴纳);
  
  (2)印花税:二手房成交价×0.05%(买卖双方各缴纳);
  
  (3)交易费:6元/平方米(卖方缴纳);
  
  (4)证件工本费:80元;
  
  (5)个人所得税:(成交价-当年购入价-装修费-契税-印花税.)×20%。
  
  二、如果未满五年,那么应缴纳的税费包括:
  
  (1)营业税:成交价×5.5%(买方缴纳);
  
  (2)交易契税:二手房成交价×1.5%(买方缴纳);
  
  (3)印花税:二手房成交价×0.05%(买卖双方各缴纳);
  
  (4)交易费:6元/平方米(卖方缴纳);
  
  (5)证件工本费:80元(买方缴纳);
  
  (6)个人所得税:(成交价-当年购入价-装修费-契税-印花税.)×20%;
  
  (7)140平米以下视为非普通住宅,140平米以上或单位产权房交易契税按3%缴纳。
  
  三、过户费如何计算
  
  1、交易手续费:
  
  (1)存量非住房按成交价的0.5%,由受让人缴纳
  
  (2)新建非住房由转让双方各按成交价的0.08%缴纳
  
  (3)新建住房按每平方米3元,由转让方缴纳;存量住房按每平方米5元,由转让双方各缴纳50%
  
  (4)房屋交换按差额部分的0.5%,由支付差额一方缴纳;继承、遗赠、公有住房出售不交手续费
  
  2、登记费:
  
  (1)土地300元/件;住房80元/套;非住房550元/登记单元;车位80元/个 由权利人缴纳
  
  (2)经济适用住房、配套商品房、公有住房出售减半收取登记费
  
  (3)农民利用宅基地建设的住房,不收房屋登记费,只收取权属证书工本费10元/本 由权利人缴纳房屋过户流程
  
  房子过户费用能减免吗 ?综上所述,房子的过户费用是不能减免的,如果卖家是唯一住房满五年的,买房时首套房的,买房只需要缴纳3%的契税,以及其他少量的手续费。如果卖家是二套,或者唯一住房但不满五年,还需要卖家缴纳5%的营业税和差价20%的个人所得税。具体的可以咨询十堰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二婚没有结婚证财产怎么分配?
      一、二婚没有结婚证财产怎么分配?1、按同居关系处理,可主张分割同居期间的财产。购房合同内容和签字的人是谁,出资状况如何,产权证上名字是哪一方......


·一、醉驾被吊销驾照怎么再次考到?
      一、醉驾被吊销驾照怎么再次考到?醉驾被吊销驾照后,应当在五年后再次到驾校考取驾照。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


·商铺租赁合同范本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商铺租赁合同范本应该包括哪些内容?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利......


·定了合同违约了怎么处理
      定了合同违约了怎么处理1、自救手段依《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对于预期违约,守约方享有合同解除权,可单方解除合同,并可请求对方赔偿损失。......


·辞退员工与合同到期后解除的区别是什么?
      辞退员工与合同到期后解除的区别是什么?一、辞退员工与合同到期后解除的区别是什么?主要区别在于经济补偿金的认定上,如果员工合同到期,员工不予......


·近些年来
      近些年来,有很多人在工作中受伤,并得到赔偿,也有一部分人没有得到赔偿,那么对于工伤,工伤认定等级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分为几个等级?每个等级的标......


·十级伤残待遇
      十级伤残待遇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


·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是很常见的,既然有损失,那么当然就需要对遭受损失的人进行相应的赔偿。那么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该怎么赔偿呢?我们将在下文......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范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范是怎样的?一、工程资料的管理责任针对资料形成单位规定了“各负其责”的原则,即:由一方单独形成的资料,由形成单位自己......


·交通事故该怎样调解
      调解是指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就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在有关组织主持下,自愿进行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办法。交通事故可以通过调解解决,那交通事......


·刑事诉讼依法移送审查起诉的条件包括哪些?
      一、刑事诉讼依法移送审查起诉的条件有哪些?1、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规定,侦查机关对于侦查终结的案件做出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决定的,应当具备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