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我们在现实的生活中

我们在现实的生活中,工作和生活是我们主要的日常活动,但一旦生活发生了变化。不能按时上班,一日或者几日对自己和单位都造成不小的损失。那旷工辞退手续需要怎样办理呢,我们就这一问题翻阅了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公司辞退员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相应情形,并且有的情况要提前书面通知员工本人,并签订解除劳动合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辞退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公司内部对员工请假、旷工等方面的管理制度规定,
  
  一般旷工连续达到N天以上累计旷工达到N天,就算严重违纪,严重违纪行为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通知被辞退人员相关情况,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三、按离职要求办理离职手续,向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住房公积金等相关手续,结清工资;  
  
  四、给劳动者办理社保停缴等手续,并在人事台帐上进行备注。
  
  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对旷工者作出书面的解释。结清之前的工资,对当事人的社保等保险类给予迁出证明,并做好相应的台账。这里要提醒您的是旷工的标准是不一样的,在于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是如何协商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司法鉴定与法律法理的关系是什么
      一、司法鉴定与法律法理的关系是什么?司法鉴定的机关、鉴定人员组成,鉴定的原则、流程等都是由法律规范直接规定的。(一)司法鉴定的原则:1)合法、独......


·商品房惩罚性赔偿的条件需要满足什么?
      惩罚性原则适用需满足以下的条件:(一)只有商品房买卖合同适用惩罚性赔偿,而并非所有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都可以适用“惩罚性赔偿原则”。《司法解释》......


·现在网络金融诈骗能追回吗?
      很多人在网络上被骗钱以后觉得不多算了,有的想的是觉得麻烦也就算了,这导致网络上的诈骗越来越猖獗,所以很多网络上的诈骗甚至还是直接打电话进行资......


·刑事赔偿包括哪些项目?
      刑事赔偿包括哪些项目?一、刑事赔偿包括哪些项目?刑事赔偿包括的项目如下: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身体伤害的:......


·外资企业公司法的依据是什么
      中国内地广袤的投资市场一直以来就不断的吸引着海内外投资者的目光,我们知道很多大型的外资企业在中国内地都是设立的有分公司的,甚至还有一些外国的......


·劳务协议加班工资怎么计算?
      劳务协议加班工资怎么计算?人社部的这位负责同志介绍说,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


·结婚多年离婚财产咋分?
      结婚多年离婚财产咋分?1、双方协商决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


·劳动法规定被辞退员工未休年假怎么办?
      劳动法规定被辞退员工未休年假怎么办?首先要纠正员工容易产生的一个观念,以为离职时可以把全年的年假作为计算基础,来判断未休年假,其实这样是错误的......


·苏州高温费是哪几个月?
      进入盛夏时节之后,全国各地都进入了高温天气,个别南方地区都达到了历史气温的最高值。在此期间,如果劳动者仍然不得不露天工作或者在没有避暑设备的......


·缓刑判决确定之前犯新罪还可能判缓刑吗
      缓刑判决确定之前犯新罪还可能判缓刑吗?缓刑判决确定之前犯新罪一般是不可能再判缓刑了,因为判缓刑的条件是嫌疑人没有再犯罪的危险。《中华人民共和国......


·员工自动离职是否由经济补偿金根据我国《劳动法》第
      员工自动离职是否由经济补偿金根据我国《劳动法》第28条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要对劳动者给予经济补偿:一是经劳动合同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