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劳动能力鉴定的范围

劳动能力鉴定的范围  
  
  
  (一)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等级的鉴定;  
  
  (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等级的鉴定;  
  
  (三)停工留薪期延长的确认;  
  
  (四)工伤直接导致疾病的确认;  
  
  (五)配置辅助器具的确认;  
  
  (六)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关于工伤鉴定的几个法律概念: 
  
  (一)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因此,必须先认定,后鉴定。  
  
  (二)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
  
  1、劳动能力鉴定,包括伤残等级鉴定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
  
  2、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
  3、护理等级鉴定,
  4、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三)初次鉴定:初次劳动能力鉴定是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的时间应当是工伤职工的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或者是已经痊愈。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所提交的材料不因申请主体不同而有所区别。应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工伤诊断证明,以及医院记载的有关负伤职工的病情、病志、治疗情况等资料(包括有关的放射材料)。  
  
  (四)致残等级鉴定,也称工伤评残,是劳动鉴定委员会在劳动能力鉴定技术小组认为工伤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需要评残的基础上,依据《职工工伤和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职工伤残后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和依赖护理的程度作出的判别和评定。一共有十个级别。一级最高,十级最低。  
  
  (五)劳动能力鉴定与工伤评残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从性质上来说,劳动鉴定是工伤评残的基础。从程序上来说,是先鉴定后评残。从范围来说,劳动鉴定更大一些,即除对工伤(含职业病)进行鉴定外,还包括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导致的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其主要职能是从医务方面对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状况进行鉴定。而工伤评残相对来说更专业、更严格,其职能是对工伤和患职业病职工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状况进行的鉴定。二者的工作程序和判别依据也不同。但对于明显的工伤(含职业病)案例来说,工伤评残可以与劳动鉴定同时进行。
  
  三、西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规定流程: 
  
  工伤认定程序: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第375号令)、《陕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第97号令)、《西安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西安市人民政府第23号令),工伤认定程序如下: 
  
  1、用人单位发生工伤事故后,应在内告知经办机构,工伤认定申请应由用人单位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之日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工作中很难避免这样的意外情况出现,如遇此情况必然会联系到工伤的鉴定来保障自身的权益。这是确定工伤和后续护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和证据。如果员工受到工伤,用人单位需要进行赔偿。员工需要到有关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去确定伤势的大小。以上是我们总结的西安工伤鉴定的具体方法,希望能够给予你相关的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先违约抗辩权的意思是什么
      先违约抗辩权的意思是什么先违约抗辩权的意思是指因对方先违约而进行抗辩的权利。一般指的是先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就是指在双方互负债务的双务合......


·一、杭州房屋质量鉴定单位备案需要什么条件?
      一、杭州房屋质量鉴定单位备案需要什么条件?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实行备案管理,申请备案的鉴定单位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在杭......


·如果因公司搬往外地而辞退员工需要支付补偿金吗
      如果因公司搬往外地而辞退员工需要支付补偿金吗?因公司搬往外地而辞退员工需要支付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


·交通肇事一死四伤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交通肇事一死四伤会受到怎样的处罚?交通肇事一死四伤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


·撤销权诉讼法条诉讼的流程
      撤销权诉讼法条诉讼的流程撤销权诉讼流程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


·公司股东欠债公司需要还吗?
      公司股东欠债公司需要还吗?公司股东欠债公司不需要还,公司的财产是属于公司所有,不能用来清偿股东的债务。但是,股东享有的该公司的股权可以作为其财......


·医保断交年限会累计吗?
      医保断交年限会累计吗?作为劳动者,当我们进入用人单位任职工作以后,用人单位就会为我们购买社保,其中包括医保。但是有些工作人员流动性大,有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男方付首付《民法典》有什么规定?1、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这种情况......


·可以强制执行离婚协议书吗?
      要是夫妻协议离婚的话,那此时肯定是按照规定签订了离婚协议书的,不过这离婚协议书需要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登记备案之后,才会具有法律效力。那此后要是......


·一、法院判醉驾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法院判醉驾的量刑标准是什么醉驾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处拘役,一到六个月。原则上不对醉驾司机适用缓刑。法官解释说,醉酒驾驶行......


·如何要回被骗的钱需要报警吗?
      一、如何要回被骗的钱需要报警吗?如果自身无法要回需要报警寻求法律帮助。犯诈骗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