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辽宁省著名商标申请的程序是什么?

辽宁省著名商标申请的程序是什么?
  
  商标的注册和申请不仅可以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而且还可以提高企业的软实力,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最近有辽宁的朋友前来询问有关辽宁省著名商标申请的问题,那么,辽宁省著名商标申请的程序是什么呢?应该满足哪些条件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解答一下吧。
  
  申请认定辽宁省著名商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商标所有人是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的经营者。
  
  (一)申请人应当是申请认定商标的所有人,是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
  
  (二)申请人是被许可人的,商标使用许可人和被许可人住所均应在我省行政区域内。
  
  (三)独占使用的被许可人可以作为独立的申请人;排他使用和普通使用的被许可人作为申请人时,须经商标使用许可人书面授权。
  
  (四)申请认定的商标,其商品上标注的申请人名称、地址须与营业执照或者其他合法资格证明及商标注册证的注册人名称、地址相一致。
  
  (五)申请认定的商标是许可使用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须经商标局备案,其商品上标注的被许可人名称、地址应当与营业执照及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名称、地址相一致。
  
  (六)申请认定的商标,其实际使用的商标标识须与《商标注册证》上核准的商标文字、图形等相一致。
  
  (七)申请认定的商标,其实际使用的商品(服务)范围须在《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的范围之内。
  
  二、该商标不属于许可使用的港、澳、台商标和外国商标以及外省商标。
  
  三、该商标已注册并实际使用1年以上。
  
  (一)申请认定的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连续使用1年以上
  
  (二)是受让商标的,受让人自取得商标专用权之日起,应连续使用1年以上;
  
  (三)对连续使用3年以上的商标优先认定。
  
  四、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达到国内或者国际先进质量标准,且质量稳定,售后服务良好。
  
  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商品质量优良,达到国内或者国际先进质量标准,并建立有效的质量(服务)管理体系,且质量稳定,信誉良好,近三年无质量事故。
  
  五、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市场上具有较高的信誉,并为相关工作所熟知;
  
  申请认定商标的商品近三年每一年的销售区域应当涉及5个以上地级市或者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
  
  六、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的销售额、利润、省内外市场占有率、市场覆盖面等经济指标在全省同行业中名列前茅;
  
  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商品近三年的年销售量、营业收入、净利润、纳税额等主要经济指标在本省同行业中居领先地位。
  
  属第一行业的,近三年的营业收入均应当在1000万元以上;
  
  属第二行业的,近三年的营业收入均应当在3000万元以上,其中属农副食品加工业(C13)的,可以在1500万元以上;
  
  属第三行业的,近三年的营业收入均应当在2000万元以上;
  
  申报企业近三年均应当没有亏损。
  
  七、商标所有人有一定的广告投入,宣传面较大且地域较广;
  
  属第一产业的,近三年广告投入均达到20万元以上;
  
  属第二产业的,近三年广告投入均达到60万元以上,其中属农副食品加工业(C13)的,可以在30万元以上;
  
  属第三产业的,近三年广告投入均达到40万元以上。
  
  八、有严格的商标使用、管理、保护制度;
  
  申请人有健全的商标内部管理机构和专职人员,具有完备的商标使用、印制、管理和保护等制度。
  
  九、出口商品商标在较多国家(地区)或者在主要出口国 (地区)注册,并有较广的销售地域和较大的销售额;
  
  十、无商标侵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记录。
  
  申请人需要出具的证明材料:
  
  十一、具体要求:
  
  (一)申请人应按要求填写《辽宁省著名商标认定(续展)申请表》,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
  
  (二)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仅需达到证据效果即可,应避免过度包装、非关联性过度举证;
  
  (三)申请人申请认定的商标一般限于一个商标;
  
  (四)申请认定的商品或服务项目仅限于商标注册证上核定使用的项目,并应当结合实际使用情况,且不超过三项。
  
  (五)申报材料一律采用A4规格。
  
  十二、提交的材料和要求
  
  (一)《辽宁省著名商标认定(续展)申请表》申请人必须认真填写表中内容,做到表中内容与提供的证明材料相互印印证
  
  (二)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
  
  包括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和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中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商标权属证明
  
  1、包括商标注册证及所有权变更、续展、转让、移转等证明复印件。(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或所有权人印章)
  
  2、被许可人作为申请人的,还要提交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复印件(必须盖被许可人公章)和许可人同意申请辽宁省著名商标的授权书原件。(独占许可的除外)
  
  3、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应当清晰完整并经受理工商局核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同时出示商标注册证原件供受理工商局核对)
  
  (四)商标实际使用情况证明
  
  申请人必须提供申请认定省著名商标商品的照片2-3张,主要涉及显示申请认定商标的商品、商标权人名称及地址部分。
  
  要求照片图形清晰、完整。
  
  (五)商标持续使用时间证明
  
  包括最早使用以及连续使用申请认定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发票、合同和广告复印件等材料。
  
  材料须加盖企业公章。
  
  (六)主要经济指标证明
  
  提供能够证明近三年使用商标的主要商品或服务的销售量、营业收入、净利润和纳税额的审计报告原件和完税证明原件。
  
  证明地理标志商标的商品销售额、利润可以提供统计局证明原件。
  
  近三年数据一般指商标认定为省著名商标之前的近三年。
  
  证明税收数据应当提供税务部门或海关部门纳税证明原件。 申请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七)行业排名证明
  
  省级以上相关行业协会和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行业排名证明原件。
  
  省、市相关部门授予的荣誉证书或牌匾等资料的复印件或照片,须加盖企业公章。
  
  (八)销售区域证明
  
  销售范围以能够表明销售区域的合同或票据为证据。
  
  国内销售的,应当提交近三年每一销售区域每年1-2分销售合同及与合同相对应的销售发票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1、涉及省内销售的,须提供每年5个以上不同地级市的销售合同及发票;
  
  2、涉及省外销售的,须提供每年2个以上不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销售合同及发票。
  
  3、境外销售的,应当提交近三年每一国家或地区每年1-2张有效销售发票或者海关出口报关单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九)广告宣传证明
  
  提交近三年广告合同、广告发票及部分平面广告复印件。
  
  广告投入:
  
  属第一产业的,近三年广告投入均达到20万元以上;
  
  属第二产业的,近三年广告投入均达到60万元以上,其中属农副食品加工业(C13)的,可以在30万元以上;
  
  属第三产业的,近三年广告投入均达到40万元以上。
  
  (十)商品(服务)质量证明
  
  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在质量管理、环保管理或食品安全管理等方面获得的相关证书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涉及生产许可管理的,需提交许可证书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例如:《安全生产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等。
  
  (十一)违法情况证明
  
  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未因违法商标管理、生产经营、劳动保障、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的证明。
  
  出具证明的职能部门级别,最低不能低于县(区)。
  
  (十二)该商标受到法律保护情况等其他材料。
  
  (十三)提交的材料和要求
  
  提交材料时,请按照上述顺序装订,应当简练精致,装订牢固,目录清晰,目录标识页码与实际页码一一对应;
  
  申请人应同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版本申报材料各一份。申请人将所有材料按纸质申报材料的排列顺序制成一个Word文件存储光盘,并以“××公司××商标申请认定辽宁省著名商标材料”形式命名该文件
  
  申请人除提交纸质和电子版申报材料外,还须单独提交一份纸质《申请认定辽宁省著名商标图样》和电子版商标图样。
  
  您在进行辽宁省著名商标申请的时候,要按照相关要求来提交所需的材料,材料要按顺序装订,顺序在本文中已经为您详细提供了,同时,申请人还需要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资料。您只要按要求来进行辽宁省著名商标申请即可,如果仍有疑问,欢迎您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知识产权民事举证规定是什么?
      知识产权民事举证规定是什么?一、知识产权民事举证规定是什么?知识产权民事举证规定是应当由提出著作权受到侵犯的一方来进行举证,证明确实自己的......


·一、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的有哪些?
      一、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的有哪些?根据《民法典》规定,主要在下列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单方行使解除权,解除租赁合同:1、《民法典》第七百二......


·借款人死亡 债务如何处理
      借款人死亡债务如何处理您都知道欠债还钱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在现实中,可能出现借款人意外死亡的情况,此时债务尚未还清,不可能说因为借款人死亡......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的制定,是为了保障道路交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的制定,是为了保障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能够按时到位,来对需要帮助的人进行救助或救援。来减轻受灾人民的......


·工伤鉴定协商不合劳动仲裁程序有哪些?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这劳动关系,发生工伤后若是对工伤鉴定的结果不同意可以先行协商,若是协商不合,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有很多人会疑问,什么是劳动......


·一、离婚时孩子不同姓分割财产可以参与吗?
      一、离婚时孩子不同姓分割财产可以参与吗?孩子是没有资格来参与的。《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


·广东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广东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广东省在城镇化建设方面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对于因建设需要失去土地的农民,政府会支付一笔补偿款。这笔费用包括土......


·国家征收湿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国家征收湿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国家征收湿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国家征收湿地补偿标准是:不同的地方补偿的费用标准都是不同的,根据我国法律的......


·工作一个月提离职后多久可以走
      工作一个月提离职后多久可以走一般情况下需要提前30日提交辞职申请,否则,用人单位可以拒绝劳动者辞职要求,满30日后再办理工作交接及离职手续。......


·我国有哪些
      我国有哪些保护个人隐私的法律法规一、我国有哪些保护个人隐私的法律法规1、《宪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2、《治......


·一、建设工程招标公告的公示期一般是多久?
      一、建设工程招标公告的公示期一般是多久?一般是十日,但不能少于三天;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前,应当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