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座建筑的出现
1、什么是发包?
发包是指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发包人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一并交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或者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一项或几项交给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行为。
2、什么是发包人?
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发包人有时称发包单位、建设单位(《建筑法》)或业主、项目法人。第一,关于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建筑法》对工程施工发包主体资格未作限定。因此,发包人可以是具备法人资格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法人和社会团体,也可以是依法登记的个人合伙、个体经营户以及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者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第二,关于支付工程价款能力。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发包人应具备支付工程价款的能力。第三,关于合法继承人,是指与发包人合并、分立的单位,包括兼并发包人的单位以及购买发包人合同和接受发包人出让的单位和个人。
3、《合同法》对建设工程发包的原则规定?
《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4、《建筑法》对建设工程发包有什么具体规定?
《建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建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您应该对这些建筑主体有了明确的认识。我们还需要提醒您的是,我国法律中规定建筑工程承包严禁将建筑若干部分分解承包给其他的建筑单位。由于这样难以保证工程质量,因此国家法律 明文禁止肢解发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取保候审的条件和形式有哪些?
取保候审的条件和形式有哪些?对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
·派出所保释的条件有哪些
派出所保释的条件有哪些一、派出所保释的条件有哪些取保候审是强制措施中对人身的强制程度较轻的一种,适用取保候审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根据《刑事......
·工地高空坠物的防范措施是怎么样的?
很多高楼大厦在使用之前是需要先建设的,所以建设的过程中就非常的危险,经常会有建筑工地高空坠物的情况发生。那么高关于工地高空坠物的防范措施是怎......
·交通事故鉴定没有伤残等级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鉴定没有伤残等级怎么赔偿交通事故达不到伤残等级,可以要求赔偿义务人支付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的。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
·什么是股权质押?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
·诉讼追讨欠债时要有哪些证据
在遇到债务纠纷时,您可以通过协商、仲裁或者是诉讼的方式去解决,但其中,诉讼是解决的最彻底的方式。那么,根据经验来看,通过诉讼追讨欠债时要有哪......
·购房者是普通债权人吗
要解决购房者是不是普通债权人这一问题,我们应当先明确以下几个概念:什么是普通债权人?普通债权人的意思是,债权人的债券本息没有受到直接的财产担保......
·可能导致虚假诉讼的的几种情形
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应当通过哪些现象去发现虚假民间借贷诉讼的问题。这十种可能导致虚假诉讼的情形是:(1)出借人明显不具备出借能力;......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赔偿是怎么规定的?1、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用......
·被告主张已经还款未抽回借条原告怎么抗辩?
被告主张已经还款未抽回借条原告怎么抗辩?1、被告主张已经还款未抽回借条原告可以未收到借款为由抗辩,民间借贷合同是实践性合同,要证明借贷关系的成......
·车贷款跟实际不符合怎么办
可以拒绝提车并与商家协商,如不能协商一致可以向消协投诉。一切要按照书面合同来确定,合同上确定是哪种车型,什么价位,你就按照合同约定的来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