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座建筑的出现

一座建筑的出现,人们往往对其外观以及内部构造投以更多的关注,但是对于建筑者丝毫没有概念。比如,很多人不清楚什么是发包,发包人指什么。这些名词往往难以引起您的关注。那么,建设工程发包人是什么?今天,本站我们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什么是发包?
  发包是指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发包人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一并交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或者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一项或几项交给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行为。
  2、什么是发包人?
  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发包人有时称发包单位、建设单位(《建筑法》)或业主、项目法人。第一,关于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建筑法》对工程施工发包主体资格未作限定。因此,发包人可以是具备法人资格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法人和社会团体,也可以是依法登记的个人合伙、个体经营户以及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者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第二,关于支付工程价款能力。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发包人应具备支付工程价款的能力。第三,关于合法继承人,是指与发包人合并、分立的单位,包括兼并发包人的单位以及购买发包人合同和接受发包人出让的单位和个人。
  3、《合同法》对建设工程发包的原则规定?
  《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4、《建筑法》对建设工程发包有什么具体规定?
  《建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建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您应该对这些建筑主体有了明确的认识。我们还需要提醒您的是,我国法律中规定建筑工程承包严禁将建筑若干部分分解承包给其他的建筑单位。由于这样难以保证工程质量,因此国家法律 明文禁止肢解发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哪些并购重组要审批,手续有哪些?
      哪些并购重组要审批,手续有哪些?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交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①上市公司出售资产的总额和购买资产......


·哪些犯罪只能是结果犯?
      哪些犯罪只能是结果犯?对于犯罪行为必须造成犯罪构成要件所预定的危害结果的犯罪,只能是结果犯,即以发生法定的有形的危害结果作为犯罪构成必要要件的......


·建筑合同如何诉讼的问题,该如何确定?
      建筑合同如何诉讼的问题,该如何确定?在众多合同问题中,房地产问题相当的多,很多人对房地产存在很多问题,比如说建筑归属权问题如何裁定?建筑合同......


·一、婚内抚养费怎样起诉诉讼费要给吗?
      一、婚内抚养费怎样起诉诉讼费要给吗?想就小孩的抚养费起诉对付,可以以小孩的名义写一份诉讼状,然后将诉讼状送到法院立案庭申请立案即可。法院判......


·首先第一个要全权负责的行为是如果肇事者是违反了交
      首先第一个要全权负责的行为是如果肇事者是违反了交通信号灯的话,这个行为在法律层面上来说是应该承担全部责任的,比如说肇事者在这个路口过马路,明......


·夫妻一方要起诉离婚应去哪个法院
      夫妻中的一方要是想通过诉讼的方式结束婚姻关系的话,此时要先确定应该向哪个法院起诉,这关系到离婚案件是否会被受理的问题。那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


·民间借贷的利息能高于银行吗
      公民在向银行贷款时,往往要承担一定额度的利息。而与银行贷款相对应的民间借贷中,对利息的约定也是法律所允许的。不过,民间借贷的利息能高于银行吗......


·虐童涉及的刑法法条有哪些?
      一、虐童涉及的刑法法条有哪些?虐待儿童罪是指非法虐待儿童的刑法罪名。中国虐待儿童案件屡禁不止,严重威胁到儿童健康,而中国刑法中没有此项罪名......


·缓刑判决确定之前犯新罪还可能判缓刑吗
      缓刑判决确定之前犯新罪还可能判缓刑吗?缓刑判决确定之前犯新罪一般是不可能再判缓刑了,因为判缓刑的条件是嫌疑人没有再犯罪的危险。《中华人民共和国......


·微信骗局如何预防?
      微信骗局如何预防?9月21日消息据央视新闻报道,随着微信联系人的增多,一种所谓“微信清粉”的服务也应运而生。但这种清理方式可能威胁到用户的信......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的计算: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的计算:1、一般诉讼时效的计算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一般诉讼时效,最值得研究的是期间的起始计算,而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侵权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