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后定金的处理

当您的房屋买卖合同宣布无效时,您是否会认为您所交的定金就会打水漂了。其实并不是这样的,在房屋买卖合同没有一定法律效力时,房屋定金会返回到您的手中,下面为您介绍,在什么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定金会被返回!
  一、 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
  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理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分别卖与不同的买受人,或者出卖房屋是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受人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此外,还需注意的一点是,我国《物权法(草案)》确定了我国不动产登记将实行统一登记制度,“即当事人可以向房屋或土地登记机构申请一并办理城市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登记”,相信随着我国立法工作的不断进步和发展,类似的法律问题和法律争议竟会越来越少。
  二、 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
  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人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无效。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出卖共有房屋时,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部分共有人为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卖共有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也无效。但在实践中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三、 侵扰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
  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已租出房屋时,必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出卖人及时告知先买权人后,先买权人在指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不作是否购买表示的,即丧失先买权,出卖人可以将其不动产出卖给第三人。
  四、 根据《诚实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包括买卖)
  1、 以出让方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转让房地产条件的2、 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 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4、 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
  5、 权属有争议的6、 为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五、关于定金
  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即买受人印字机的原因放弃购买此房,不来签订买卖合同,或者出卖人违约,不卖此房屋,那么不履行约定的义务一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如果买卖双方对预售或销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南驿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所以出卖人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受人。如果您在买卖房屋时,一定要检查好该房屋的买卖合同是否符合《合同法》的基本内容,如果您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且其土地与房屋分离出售、产权主体有问题、侵扰了优先购买权时,请您参考本文关于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后定金的返还条件与要求,进行责任追究,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应多少年?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应多少年?现实生活中,每个家庭都想拥有自己的一套房屋,所以购买房屋就成为家庭大事。相信您都知道,在我国房屋虽然没有使用年限的......


·一方擅自处分、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办?
      一方擅自处分共同财产是指一方未经夫妻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如赠与、出卖、担保。一方擅自处分共同财产,损害另一方财产权利的,一方擅自......


·车停人行道被追尾要负责吗
      要。机动车停在人行道属于违法行为。有人追尾,机动车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是白天,明显能看见机动车非法停在那里的,那么追尾车辆是主要责任,机动......


·当下出现了一种新型租房形式,即酒店式公寓租售,主要针对的是单
      当下出现了一种新型租房形式,即酒店式公寓租售,主要针对的是单人租住人群,因为酒店式公寓租售主要是面积小,精装修等特点来标识的,下面由我们来为......


·保密合同违约金条款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保密合同违约金条款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我国《合同法》一百一十四条二款规定:‘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违......


·盗窃罪的犯罪预备多次盗窃属于吗?
      一、盗窃罪的犯罪预备多次盗窃属于吗?犯罪预备不属于多次盗窃。《刑法》第22条第1款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犯......


·公司要给经济补偿金有哪些
      许多人以为,只要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就要依法给付经济补偿金。其实不然,只有出现法定情况公司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的话,比如因为员工的过......


·最新刑法破坏军事通信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最新刑法破坏军事通信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一、最新刑法破坏军事通信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刑法》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


·行政拘留由谁决定,行政拘留的条件是什么?
      只要公民触犯了行政法规,无论年龄大小,都需要承担行政处罚,而拘留只是其中处罚较轻的一种处罚。由于任何公民都享有自由权,故而并非所有的行政机关......


·证人证言属于什么证据?
      证人证言属于什么证据?一、原始证据还是传来证据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的区别关键是否是“第一手”资料,如果证人证言是自己第一手获得的就是原始证......


·新夫妻离婚债务是如何规定?
      新夫妻离婚债务是如何规定?新夫妻离婚债务是如何规定??我国现行《民法典》对夫妻共同债务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目前,在离婚案件的审理中,关于夫......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