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当下出现了一种新型租房形式,即酒店式公寓租售,主要针对的是单

当下出现了一种新型租房形式,即酒店式公寓租售,主要针对的是单人租住人群,因为酒店式公寓租售主要是面积小,精装修等特点来标识的,下面由我们来为您解释一下酒店式公寓租售同权到底是什么? 紧跟着,北京也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这一重磅在落地,代表着租售同权的国家战略在中国首都正式落地,标志着两届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租售并举开始了攻坚阶段。 接下来,住建部等九部委也公布12个租赁试点城市,如今已有9个试点城市公布了方案或通过审议,未来“租售同权”也将在全面实行,逐步迈进租购同权时代。2017年,院数据显示,当前中国的房屋租赁市场规模达1.1万亿元,预计到2025年,中国租赁市场规模将增长到2.9万亿元,到2030年将会超过4.6万亿元。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在中国的一二线城市,因规模巨大的流动人口和新就业人群,长期孕育着一个需求旺盛的住房租赁市场。据统计,我国流动人口达2.45亿人,每年新就业的大学生为700万人左右。作为北部湾中心城市的湛江,人口达到800多万人,成广东省第二户籍人口大市,截止2017年3月31日,湛江市流动人口高达35.25万人,其中跨省流入16.91万人,未来流动人口更是快速增长中。作为北部湾中心城市的湛江,人口达到800多万人,成广东省第二户籍人口大市,截止2017年3月31日,湛江市流动人口高达35.25万人,其中跨省流入16.91万人,未来流动人口更是快速增长中。根据各方消息来看,“租售同权”是大势所趋,在未来约5万亿的住房租赁市场中,企业毫无疑问是出租方的第一主体,但也不可否认,个人出租将是不容小觑的重要力量。根据各方消息来看,“租售同权”是大势所趋,在未来约5万亿的住房租赁市场中,企业毫无疑问是出租方的第一主体,但也不可否认,个人出租将是不容小觑的重要力量。按照租购同权的政策,租赁者只要符合条件就可就近入学,再也不用担心孩子的学位问题,租赁者同等享受到教育配套福利。这样一来,教育配套完善的公寓的需求量将会大大的上涨,租金及二手房的价格必定会大幅度上涨。综上所述,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酒店式公寓租售同权的相关资料整理,购买不限购不限贷的公寓产品,进行出租,支持租赁市场发展,将是新的投资形式。在租赁成为城市居民重要的住房解决方案,且租赁市场成熟有序,出租房源品质显著提升的将来,租金将普遍提高,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法院邮寄送达对方拒收视为送达吗
      法院邮寄送达对方拒收视为送达吗?一、法院邮寄送达对方拒收视为送达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


·高空坠物造成的损坏责任如何承担?
      当我们走在楼下的时候经常都是担心上面会掉落东西,当然这也是我们意料不到的事情,高空坠物是理论界的争论较大的问题之一,责任分担也是我们值得关注......


·国家赔偿实行的是哪种归责原则
      一、国家赔偿实行的是哪种归责原则《国家赔偿法》第2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


·撤诉还能定虚假诉讼罪吗
      如果提起虚假诉讼,但在法院作出判决前进行了撤诉,一般则不构成虚假诉讼。虚假诉讼,是指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


·公司员工被辞退后多久发工资?
      公司员工被辞退后多久发工资?应当立即发放,被辞退后应该在解除劳动关系时结清工资,最迟不得超过一个月。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劳动关系双......


·证明配偶出轨的证据有哪些
      要是发现配偶在婚姻关系中存在出轨行为的,此时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此时作为原告的一方,需要实际提供证据证明配偶确实是有出轨行为才行,......


·那些行为会导致继承权的丧失
      那些行为会导致继承权的丧失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故意杀人是一种严重犯罪,它不仅危害家庭关系,同时也危害社会的稳定和安宁,因此,会受到最严厉的......


·签订分居协议有什么用途
      生活中有不少夫妻在分居之前会先签订一份分居协议,这样能够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对自身利益也是一种保障。那么签订分居协议有什么用途呢?而分居协议又包......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管辖地是哪里?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管辖地是哪里?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处罚什么情况应终止?
      一、行政处罚什么情况应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


·广州离婚财产分割律师是如何收费的?
      对于离婚案件,最棘手的就是财产分割问题。对于一些普通案件,直接根据法院程序走就可以了。但是对于一些复杂的财产分割案件,争议比较大,法律上也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