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未办结婚登记财产怎么分割?

未办结婚登记财产怎么分割?
  
  2001年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对于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同居期间的财产适用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的规定,没有约定者,适用夫妻共同财产制。被认定为同居关系的,同居期间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为一般共同财产,该期间双方各自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为双方个人财产,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无论是哪一种关系,在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与对方的财物,按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应根据双方同居生活时间的长短,对方的过错程度以及双方经济状况等实际情况酌情返还。
  
  该项在我国《婚姻法》第八条中,有明确的规定:夫妻关系以双方当事人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结婚证为前提条件:
  
  1、当事人双方未领取结婚证的,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不属于“夫妻”的范围;
  
  2、因此,不适用本法第17条、18条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划分做出的界定;
  
  3、建议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同居期间的财产处置,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聘请专业人士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
  
  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希望帮助那些不在法律保护下的夫妻离婚时财产问题上提供解决办法。一般来说没有登记的夫妻只要存在实际上的夫妻关系就会被当做是法律层面上的夫妻而依法进行财产分割。如果对财产问题有很大的争议,建议还是委托专业的律师进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法人变更股权转让协议范本怎么写?
      法人变更股权转让协议范本怎么写?法人变更股权转让协议企业法人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甲方)受让方:(乙方)本协议书由甲方与乙方就河北房地产有......


·驾驶员偷卖油怎么处理
      看具体情况定,偷卖油,属于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


·对上市公司股东的法律要求吗?
      对上市公司股东的法律要求吗?上市公司股东是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即持有股份的人或机构,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股......


·眼睛工伤九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劳动者在一些危险的工作中,如果不加注意或者遭遇突发事件,极易发生工伤事故。劳动者遭遇工伤事故后,首先要做的就是进行工伤鉴定,确定自己的伤残等......


·公司是按什么给员工交五险一金的?
      我们在一个公司上班的话,最开始进去时,都会提到五险一金。并且有些公司招聘信息上明确表示了有五险一金,那么我们应该都会有一个疑问。公司是按什么......


·房屋买卖过户的流程
      房屋买卖过户的流程,首先是双方要协商一致订立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向房产所在地房产交易管理部门提交审查申请手续,由管理部门查验,审查产权,并由估......


·行政裁定书(二审发回重审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97    (××××)×行终字第××号    上诉人(原审××)……(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上诉人(原审××......


·孕妇提出离婚该怎样处理?
      孕妇提出离婚该怎样处理?孕妇提出离婚该怎样处理?《民法典》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不得提出离婚......


·交通强制险赔偿标准
      交通强制险赔偿标准交通强制险是在机动车办理上路证明时必须购买的法定强制险,在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在责任额度内会给予相应的赔偿。但是交通......


·刑法中阻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
      刑法中阻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刑法中阻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的量刑,是根据《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劳动者试用期辞职要不要赔偿
      试用期辞职要不要赔偿1、试用期间,劳动者可以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赔偿金。2、试用期间,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