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投标保证金比例由谁定?

在招标投标整个过程当中,其中涉及到一些法律的问题是我们必须要遵守的,比如说在招标过程当中就存在着一个投标的保证金。这种投标保证金实际上就是利用一定的数额来对整个投标过程提供担保。很多人想了解根我国法律规定投标保证金比例由谁定?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投标保证金比例由谁定?
  投标保证金比例根据法律规定,有一个最高限额的规定。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其主要保证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不得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不得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不得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返还其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保证金比例
  1、《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规定“第三十七条,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三十天。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将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提交给招标人。”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规定“第二十七条,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以自己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也可以是招标人认可的其他合法担保形式。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将投标保证金提交给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可以明确的告诉我您的是投标保证金在法律上是有着最高限额的规定,也就是最高不能够超过多少,其次就是这个保证金是可以由双方私底下进行约定的。就觉得,也可以咨询一下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养殖违建可以强拆吗?
      养殖违建可以强拆吗?一、养殖违建可以强拆吗?如果是违建,是不存在强拆的说法的,违建是可以依法拆除的。但可以索要补偿,拆除违法建筑也是可以要......


·婚内债务夫妻双方要一起承担么
      婚内债务夫妻双方要一起承担么这要看债务的性质,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话,那么不管夫妻是否离婚都应当由夫妻共同承担,但如果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


·征地拆迁安置遗留问处理办法有哪些?
      征地拆迁安置遗留问处理办法有哪些?征地拆迁安置遗留问题导致的无证房屋能获得安置补偿吗?征地拆迁房屋如系合法建造,不存在权利瑕疵,即使其所有人......


·农村二婚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平均分配
      农村二婚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平均分配,二婚离婚财产分割和一婚离婚时财产的分割区别不大,然后再根据我国现行民法典的规定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离婚......


·一,自己如果重婚罪判刑的多吗?
      一,自己如果重婚罪判刑的多吗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2、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林业局信息公开流程
      林业局信息公开流程一、林业局信息公开流程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


·交通事故要给误工费吗?
      交通事故要给误工费吗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对于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


·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协议怎么写?
      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协议怎么写?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协议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


·没有劳动合同没交社保怎么办
      没有劳动合同没交社保怎么办一、没有劳动合同没交社保怎么办?可以和公司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申请仲裁。相关规定是:第一、如公司没有交社保,......


·玩忽职守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追受重大损失的......


·以实物认缴注册资本缴纳印花税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以实物认缴注册资本缴纳印花税的规定是怎么样的?1、如题所述,对于资金账簿印花税事项,只需按照账载实缴资本计缴相应印花税,未予实际缴纳已认缴资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