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民事诉讼发回重审理由有哪些?

如今,公民的法治意识提升明显,在遇到司法纠纷时,大都采取诉讼的方式通过法律来界定争议,这就要求当事人必须对相关法律法规加以了解。在诉讼的过程中,会因为种种原因被发回重审。那么,民事诉讼发回重审理由有哪些呢,就由我们整理相关资料。(一)关于原判认定事实不清的问题。民诉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规定: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而旧民诉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三项规定: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对比新旧法的规定可以看出,新民诉法对案件发回重审作出了更严格的限制。也就是说,只有“基本事实不清”的案件,才有可能被发回重审,而不像以往的那样,只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认定事实错误”,都要发回重审。(二)关于原判决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问题。1.民诉法第一百七十条第四项规定: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而旧民诉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四项规定: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把遗漏当事人和违法缺席判决特列为发回重审的法定事由,是立法上的精细化,比较清晰,也好掌握,表明了这两类情况在司法实践中的多发性、常见性,有必要在立法上特别列明,彰显对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充分保障。2.民事诉讼中遗漏当事人,是被二审法院发回重审的主要原因之一。这里包括遗漏共同诉讼人,即共同原告和共同被告;也包括遗漏第三人,即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审判实务中遗漏共同诉讼人的情况不多见,但遗漏第三人特别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现象屡见不鲜。3.对于其它违反法定程序的案件,如何认定达到“严重”程度呢?笔者以为,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过程中起着组织者和领导者的作用。它对案件的审理和裁决,既是权利,也是义务,一方面要对国家负责,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和法律秩序的稳定;另一方面要对当事人负责,保障当事人及其诉讼参与人行使诉讼权利,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二审裁判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上面就是有关民事诉讼发回重审理由的资料,如果还有其它问题,建议就具体情况咨询本站律师,以获得专业的解释,来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应该说,法院对民事诉讼发回重审的程序和界定有着非常严格的定义,必须在满足相关条件下,才会使民事诉讼案件发回重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合同诈骗的常见种类有哪些
      合同诈骗的常见种类有哪些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3、没有实际履行能......


·公司债权发行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债权发行的条件是什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


·一、四川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一、四川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第二款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


·商标被人恶意抢注怎么办
      商标被人恶意抢注怎么办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利人可以选择以下两个法律途径来主张权利:1、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的......


·建筑地基处理工程可以分包吗
      建筑地基处理工程可以分包吗一、建筑地基处理工程可以分包吗地基基础工程可以分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1、建筑工程......


·侵权责任法有哪些适用无过错责任
      民法典有哪些适用无过错责任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2、用人单位......


·民法属于特别法人的的有哪些?
      民法属于特别法人的有哪些?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居......


·离婚法院会如何判房产纠纷案
      离婚法院会如何判房产纠纷案1、新婚姻法,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


·特殊职务发明所有权归谁?
      特殊职务发明所有权归谁?特殊职务发明的专利申请权归单位所有,专利授权后,单位获得专利权。《专利法》第六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


·赌博罪的刑法规定有什么内容
      对于赌博行为,要是情节比较严重,那么就有可能认定构成赌博罪,这时追究行为人的责任自然也是比较重,同时还会留下案底,对日后的生活工作产生影响。......


·一、交通事故伤找关系扣车可以马上拿出来吗?
      一、交通事故伤找关系扣车可以马上拿出来吗?不可以;但扣车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警察要扣车的,扣车的目的是进行车辆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