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2023划痕险算出险次数的方式是什么?

既然车主已经买了划痕险,自然在爱车被硬物划到并出现划痕之后能够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但是那些总是被划伤车身的车主就会担心自己总是找保险公司理赔是否会因为次数达到限度而得不到理赔了,下面一起来看看划痕险算出险次数的方式是什么?
  一、划痕险算出险次数的方式是什么?
  对于车主关心的划痕险算出险次数这个问题可以从两方面进行考虑。一方面,就是在划痕险的理赔方面是不算出险次数的。也就是说出现多次划痕险理赔,到了理赔次数上限,保险公司也不会不给赔偿。所以说,划痕险在赔付方面是不算出险次数的。但是划痕险有赔付金额的限制,如果当初投保时保额为2000元,当划痕险的理赔金额到了这个数额后,保险公司就会终止合同,不再进行理赔。也就是说,划痕险在年度保单内是不限制次数的,但仍要看车主的保额,每次的损失额度不能超过保额限制。但为了限制车身划痕险恶意骗保的发生,一些保险公司也在理赔时出招,不仅要求要求拍照,甚至有的还要求车身划痕险要到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证明才能理赔。还有一点需要注意,划痕险的出险次数会影响第二年的投保费用支出。也就是说如果在第一个保险周期内如何出险少。保险公司认为该投保人的风险小,第二年投保时会给予优惠折扣,优惠幅度在10-30%左右。但如果出险次数多,那么第二年车险保费就有可能享受不到优惠甚至会有一定程度的上涨。划痕险是什么划痕险:保险类别,车险。特点,本险种为附加险。保险范围,家庭自用车辆、非营业车辆。保险责任,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车身划痕险详解,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的机动车,可投保本附加险。下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第一条 保险责任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第二条 责任免除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驾驶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划痕险理赔范围划痕险是一种附加险,车主只有在投保了车损险的基础上,才能投保划痕险。划痕险的保险责任是“他人恶意行为造成保险车辆车身人为划痕”,如果是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驾驶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就属于免责范围了。划痕险针对的是车身漆面的划痕,若碰撞痕迹明显,划了个口子,还有个大凹坑,这个就不属于划痕,属于车损险的理赔范围。如果车子出现无刮擦、碰撞痕迹时的单独划痕,就可以由划痕险来赔,但是要是在行驶过程中出现的碰撞、刮擦而导致的汽车漆面的划痕,就不在划痕险理赔范围了。所以,在“行驶过程中把车划了一下”就要看具体情况而定,到底是行驶过程中被他人恶意划伤的还是两车刮擦时被划了一下。保险公司对定损后,再到4s店修车。同时,如果车辆在道路上被划伤,需由交警开事故证明,如果车辆在非道路上被划伤,需由派出所开事故证明。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投保汽车不太昂贵,划痕损失建议不报案,因为首年无理赔的话次年保费能够优惠10%。总之,划痕险并没有对车主的车辆出现划痕之后索赔的次数有什么限制规定,只要出现可以理赔的情况就会得到相应的赔偿,但前提是总计的赔偿数额没有超过划痕险保额的最高规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离婚后财产判决有哪些规定?
      离婚后财产判决有哪些规定?离婚夫妻在离婚后发现还有财产没有分割的,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的;或者在协议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


·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信息有哪些分类?
      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信息有哪些分类?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19日发布《关于实行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类公示制度的公告》,正式启动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类公示......


·债务纠纷仲裁流程
      债务纠纷仲裁流程如下:1、提出仲裁申请;2、组织仲裁庭;3、审理案件;4、作出裁决。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向仲裁机构递交仲裁协议、申请书及副本。申请书......


·一、酒驾和醉驾扣分的规定是一样的吗?
      一、酒驾和醉驾扣分的规定是一样的吗?酒驾和醉驾扣分的规定不是一样的。1、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


·单位入职需要什么材料?
      现在正是大学毕业季最后的一段时间,在秋招、春招没有找到合适工作的大学毕业生,只有等毕业之后继续找工作了。大学生刚步入社会,可能很多职场以及与......


·现如今大部分公民在购房的时候都是选择按揭贷款的方式进行的,而
      现如今大部分公民在购房的时候都是选择按揭贷款的方式进行的,而此时也就是向银行贷款出来支付给开发商,然后自己每个月按照约定的数额来偿还银行的贷......


·刑事赔偿程序的三个阶段分别是什么?
      刑事赔偿程序的三个阶段分别是什么?一、刑事赔偿程序的三个阶段分别是什么?刑事赔偿程序的三个阶段分别是侦查阶段、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法院的审......


·一、出租人解除合同必须途径有哪些?
      一、出租人解除合同必须途径有哪些1、明确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了房屋出租人单方解除房......


·关于国家赔偿条件有哪些?
      一、国家赔偿条件有哪些?条件包括赔偿请求人应当是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是因自身或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


·安徽省征地统一年产值及补偿标准是什么?
      推动安徽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虽然已经从过去的农业向工业化转移,这也就意味着安徽省需要通过土地征收来为工业发展提供土地资源条件,征收农民的土地也......


·不能抵押贷款的房是什么房
      不能抵押贷款的房是什么房?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