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解除收养关系的后果是什么

解除收养关系的后果是什么收养关系有成立的时候,当然日后就有可能被解除。而解除收养关系也不是说那么容易的事情,同样有程序的要求,并且在解除之后还将产生一系列的法律后果。那到底解除收养关系的后果是什么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解除收养关系的后果是什么
  我国《收养法》第29条、第30条规定了解除收养后产生的法律效力。
  收养解除的直接后果,主要指收养关系当事人的人身及财产方面权利义务发生变更的结果。
  《收养法》第29条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1)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即拟制直系血亲和拟制旁系血亲关系消除。
  (2)未成年养子女和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自行恢复,即自然直系血亲和自然旁系血亲关系自行恢复。
  (3)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收养法》第30条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二、收养的协议解除包括什么内容
  收养的协议解除是指养父母与养子女双方同意,终止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行为。
   1、协议解除的条件
  协议解除的条件只有一个,就是双方当事人有终止收养的合意,即养父母、养子女双方都同意解除收养关系。
  根据《收养法》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如果被收养人为10周岁以下,无民事行为能力,则完全由其送养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作出收养终止的意思表示;如果被收养人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则由作为法定代理人的送养人和被收养人共同作出收养终止的意思表示,也就是说解除收养要征得养子女本人的同意;如果被收养人已经成年,就由养子女自己作出收养终止的意思表示。
  当事人双方终止收养的合意,除了双方都同意终止收养关系外,双方还应就收养解除后的财产问题达成共识。协商不成的,可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2、协议解除的程序
  根据《收养法》第28条规定:“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并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9条、第10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持身份证、户籍证明、收养登记证和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收养登记机关应当自申请的次日起30天内进行审查,符合收养法规定的,要予以解除登记,收回收养登记证,发给解除收养关系证明。
  法律中规定的解除收养关系分为了两种形式,包括协议解除与法定解除。而不管是通过哪种方式解除收养关系,此时解除收养关系的后果都是一样的。即原来的养父母关系解除,之前与亲生父母之间的关系又会自动恢复。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根据我国《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


·离婚子女多大判抚养权就可以不用判了?
      离婚子女多大判抚养权就可以不用判了?十八周岁就不用判抚养权了;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中有关期限的规定是什么?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中有关期限的规定是什么?【著作权限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中有关期限的规定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以下......


·产生了工伤鉴定结果都有什么后续程序
      产生了工伤鉴定结果都有什么后续程序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


·如果是醉驾不能判缓刑吗?
      如果是醉驾不能判缓刑吗醉驾不能判缓刑吗,如果是醉驾无事故,可以争取缓刑,对于犯罪情节轻微,悔罪表现诚恳,属于初犯,可以争取缓刑,有期徒刑的......


·对方全责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可以索赔吗?
      现在人们的生活都已经越来越好,出门冬天怕冷夏天怕热,喜欢选择私家车出行而不是公共交通或者骑车等方式。因此,我们在生活中,一定要注意路上的车辆......


·批捕期限有节假日怎么办?
      一、批捕期限有节假日怎么办?批捕期限有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满之日,逮捕是由检察院或法院做出批准或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的剥......


·一、老公出轨想离婚财产怎么分?
      一、老公出轨想离婚财产怎么分?1、法院判决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一方主张另一方有了外遇,婚外情,那么必须提供证据来证明,如果不能提供证......


·高速公路匝道逆向行驶怎么处罚
      高速公路匝道逆向行驶怎么处罚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不管匝道还是在高速上,都是12分,罚200元。匝道是高速公路的组成部分,在高速公路逆行、调头,按照《道......


·一、交通事故赔偿医疗保险扣多少?
      一、交通事故赔偿医疗保险扣多少?1、交通事故赔偿医疗保险的赔偿标准各地的政策都不一样,医保报销比例根据每个地区情况而不同,如重庆:职工大额和居......


·签空白竞业协议有效吗?
      签空白竞业协议有效吗?一、签空白竞业协议有效吗?签空白竞业协议没有效,前提是当事人有证据能证明在签订协议时没有约定内容,而且后添的内容当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