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检察院传唤原因醉驾取保候审现被检察院传唤

检察院传唤原因醉驾取保候审现被检察院传唤,说明公安机关已经将案子移送到检察院,对本案已经向检察院提起起诉意见,检察院传唤当事人,是要核实案情,下一步程序是:检察院按照法定程序审查起诉,如果有犯罪事实,并且有证据证明需要判处刑罚的,检察院会将案子起诉到人民法院判决。如果不构成犯罪,检察院会做出不予起诉的决定。  案子到人民法院后,如果被法院判处缓刑,嫌疑人就不会被收监;如果要判实刑,法院会在开庭当天批准逮捕将嫌疑人收监。二、酒驾条款醉驾,定的罪名为危险驾驶罪,《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以上,就是请问醉驾检察院传唤是干吗原因是什么的相关回答。众所周知,酒驾已经被纳入刑法,严重时是要被公安局收监的,这毕竟不是一件很光彩的事情,检察院传唤只是为了取证,做出最后的审判,但是这种案件一般比较小,几乎不会开庭审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聘用合同和正式工劳动合同有区别吗?
      一、聘用合同和正式工劳动合同有区别吗?聘用合同和正式工劳动合同显然是有区别的,劳动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


·一、交通事故失去生育能力是几级伤残?
      一、交通事故失去生育能力是几级伤残?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


·离婚孩子探望是否受法律保护
      在现实生活当中,很多夫妻在离婚以后,夫妻双方之间的关系可以说冷若冰霜,甚至会存在另一方直接不让对方对孩子进行探视,其实这样做已经严重违反了国......


·企业职务犯罪的概念是什么?
      只要是具备一定规模的企业肯定在内部结构上有很严谨的职务分配,而那些等级较高的职务也就拥有了很高的权力能够直接对企业的运行有决定作用,但是如果......


·夫妻离婚后孩子如何继承财产?
      一、夫妻离婚后孩子如何继承财产?夫妻离婚后,孩子可以获得属于父母一方的财产,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父母、子女、配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而此时......


·企业并购重组审核通过的程序是怎样的
      企业并购重组审核通过的程序是怎样的?一、企业并购重组的定义及流程。1、企业并购重组的定义:企业并购重组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其他公司......


·嫌疑人构成逃税罪判刑几年
      嫌疑人构成逃税罪判刑几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


·一、用人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一、用人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用人单位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主要包括过错性辞退、非过错性......


·上市公司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上市公司具备的条件有哪些一、上市公司具备的条件有哪些(一)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备上市的资格;(二)申请上市公司,公司经营必须是3年以上,在这三年......


·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一定要拘留吗
      不是必须要拘留,你有驾驶证的话,可以立即去补办出来然后去处理,最多只能按未随身携带驾照处理,罚款200元以下,一般是50元,记1分。如果按无证驾驶......


·起诉离婚是否需要条件
      现实中,有的夫妻最终选择的是以起诉方式来离婚,当然这通常是迫不得已下的选择。与此同时,也有人在咨询,到底这个起诉离婚是否需要条件呢?对此,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