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41条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二、劳动合同法第42条: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大规模裁员需要提前三十天召开通知大会,同时这两项条款对于裁员的要求都有限定。条文明确规定工伤事故伤员、产期或哺乳期女性劳动者、医疗期间的职员、家庭困难等职工不得被裁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股权质押合同无效的类型有哪些?
股权质押合同无效的类型有哪些?股权质押合同无效1、主合同无效(一)主合同无效的股份质押合同。股份质押是主合同的一种担保形式,它以主合同合......
·设计作品版权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
设计作品版权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1、设计作品申请人或代理人按照要求提交版权登记网络申报文件。2、如果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登记机构会发出缴纳申报......
·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碰在一起加班费怎么算?
现在法定假期常常和休息日连在一起放3天假,那么对于一般需要加班的上班族来说,这样怎么计算加班费了,下面就由本站我们来为您解答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一、如果租店面违约怎么办?
一、如果租店面违约怎么办?遵循完全赔偿和合理预见规则,根据合同的具体内容确定最终的赔偿数额。依《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的规定,所谓预期违约,以称......
·一、工程误工费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工程误工费规定是怎么样的?第20条规定的就是误工费赔偿。误工费赔偿过去是按照实际发生的误工费来赔偿,后来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有一个最......
·为什么撞伤人千万不要认全责?
为什么撞伤人千万不要认全责?因为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当事人在交通管理部门没有对事故作出责任认定书之前就自认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的,就可能会涉及对......
·入户盗窃主观方面怎么认定,客观方面又是怎样的?
入户盗窃的行为,在刑法修正案八中被直接规定为了刑事犯罪行为,按照相关规定,此时不论入户次数、是否盗窃到财物,一般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民事纠纷起诉费用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民事纠纷起诉费用的收费标准是什么?民事纠纷起诉费用的收费标准是什么不同种类的诉讼费用,有不同的收费标准。而收费标准的确定,主要考虑两个因......
·欠钱不还走刑事案件欠的钱怎么办
欠钱不还走刑事案件欠的钱怎么办?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不属于刑事立案范围,因此即使通过刑事案件可能也无法立案;但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对方......
·人寿保险理赔流程及时效
人寿保险理赔流程 1、如果发生保险事故,您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转移共同财产该怎么办
不得不说,现实中有的人离婚是有预谋的,会事先采取措施就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进行转移。而另一方往往是后知后觉,甚至还有在发现对方在婚内转移共同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