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几年前被行政处罚会一直被保留吗?

行政处罚是指犯罪者对社会上的一些法律有所触犯,但还没有伤害到他人的利益和身体,也不构成民事和刑事的责任的一种判罚。行政处罚一般判罚时间比较短,犯罪人对社会的危害不是很大。那几年前被行政处罚会一直被保留么,下面我们就为你解答相关问题。一、行政处罚的留档时间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特征是: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处罚的性质是一种以惩戒违法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1.通过简易程序处理的或者案值较小的,存档3年;2.一般程序的案件:存档5年;3.重大、特殊案件:存档20年以上。1.行政处罚是以对违法行为人的惩戒为目的,而不是以实现义务为目的。这一点将它与行政强制执行区别开来。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促使义务人履行义务。2.行政处罚的适用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这一点使它与刑罚区别开来。刑罚的适用主体是人民法院。行政处罚与刑罚的区别:制裁的性质不同;适用的违法行为不同;惩罚程度及适用的程序不同;制裁机关不同;处罚形式不同。3.行政处罚的适用对象是作为行政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属于外部行政行为。这一点将它与行政处分区别开来。行政处分只能适用于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或其他由行政机关任命或管理的人员。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的区别:制裁的对象不同;制裁的行为性质不同;制裁的原则不同;惩罚的范围和程度不同;采取的形式不同;两者的救济途径不同。4.行政处罚的前提是相对方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而非违反了刑法、民法等其它法律规范的行为。这要看犯罪人的行政处罚的结果了。往往结果越严重的越会记录的时间长,最长的时间期限达到了20年。这样既能对犯罪嫌疑人产生较大的震慑作用,也能规范我国对有犯罪记录人的约束。真正的做到了治理社会有法可依。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最新山西省大同市天镇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山西省大同市天镇县征地补偿标准  山西省大同市天镇县的土地共分为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北部丘陵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40068元......


·上年度个人所得税退税怎么申报
      上年度个人所得税退税怎么申报一、上年度个人所得税退税怎么申报?第一步:准备申报安装个人所得税软件,打开软件后,先进行注册登录,进入年度汇......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抗诉能否申请国家赔偿?
      在我的现实生活当中可能对于一些法律诉讼途径比较熟悉的人都知道,如果在法院进行起诉,对起诉的结果不满意的话,那么还可以进行上诉,这是我们国家的......


·工伤认定超期之后要怎么处理?
      我们首先必须明确,在有效的时间里,申请工伤认定是必须的。并且一旦超过时效,造成的后果较为严重。工伤认定超期会丧失工伤认定的权利,无法取得工伤......


·借条被撕没有残留可以起诉吗?
      借条被撕毁同样也是可以起诉的;起诉要符合相关条件,与有无借条无关;1、起诉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分割或者发生争议,而向人......


·离婚时如何处理共同债务
      离婚时如何处理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最为集中的体现夫妻离婚的过程中,一种是在夫妻离婚时进行划分,这种情形又和夫妻采取的离婚方式有关系,如......


·劳动者要是在工作期间意外死亡的话,此时一定能够认定为工亡吗?
      劳动者要是在工作期间意外死亡的话,此时一定能够认定为工亡吗?其实并不是,这还需要做出相应的认定才行,要是符合规定的情形,那么才能够认定属于工亡......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怎么计算父母离婚时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怎么计算父母离婚时,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需要考虑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结合抚......


·房屋漏水如何打官司?
      房屋漏水如何打官司?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经常会因为生活中的一些琐事发生矛盾。当协商已经不能解决纠纷时,人们只能通过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合伙企业解散后原合伙可以要求返还出资吗?
      合伙企业解散后原合伙可以要求返还出资吗?当合伙伙伴无法继续合作下去或合伙企业散伙的时候,合伙人是不能直接要求返还出资的,必须要求经过清算程序......


·管辖权异议举证期限是多长?
      管辖权异议举证期限是多长?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在签署一份合同的时候,总会加上签订合同所在地的条款,并且会注明诉讼地是签订合同的所在地或者是被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