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朝阳区社保补缴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朝阳区社保补缴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第一步:申请人本人提供户口本首页、本人页以及个人所得税缴纳清单,这个需要本人持身份证前往税务局或税务所拿到北京地税局网站的个税查询密码,联系税务局工作人员即可拿到。
  
  第二步:公司经办人员找出员工合同,补缴月份工资发放表,社保局网站下载补缴申办单。将个人材料和公司材料全部复印盖章,拿到朝阳社保局3楼最左侧窗口递交材料,那个窗口的经办人员很好。交过去材料等待审核,审核时长为20个工作日。
  
  第三步:材料在审核期间,公司经办人员要在五险合一软件上操作社保补缴报盘,将员工需补交月份的信息录入,报盘并打印相关报表,待审核完结日将U盘和报表带过去,预约普通号即可交钱完成补缴。
  
  二、单位提交材料:
  
  1、本单位成立、存续的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开办文件等)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补缴期间单位与被补缴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机关事业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可使用劳动关系证明代替)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3、补缴期间及证明补缴基数的本单位财务记账的原始工资表(全体职工的)复印件一份;
  
  4、存有补缴数据的U盘;
  
  5、须通过“普通单位企业版”软件打印的《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一式二份(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填写无效);
  
  6、须通过“普通单位企业版”软件打印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一式二份(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填写无效);
  
  7、可通过网站下载或到办事大厅领取填写的《北京市补缴社会保险费申办单》一式一份(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涂改无效);
  
  此外,如有以下情况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
  
  8、补缴历年养老保险费的:需携带行政事务受理中心审批盖章的《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确认表》原件;
  
  9、补缴2000年以前年份的需同时提供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一份;
  
  10、补缴基数差额的:可通过网站下载或到办事大厅领取填写的《参保职工缴费基数补差确认表》一份(经主管部长审核签字,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涂改无效);
  
  11、外埠户籍员工补缴时需同时提供个人完税证明;
  
  12、农业户籍员工补缴历年社会保险的单位需出具补缴说明,经社保中心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办理补缴。
  
  不过其实个人不交社会保险跟企业补交社会保险也是有差别的。假如说是个人在朝阳区补缴社会保险的话,还得先到当地的税务局办理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清单,公司补交社会保险要携带员工的劳动合同,补交月份的工资发放证明,到朝阳区的社保机构把材料递交上去,工作人员就会审核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银行取他项权证不放款怎么办?
      银行取他项权证不放款怎么办?我们都知道要想按揭买房子的话,就必须向银行贷款,而银行贷款的首要条件就是要在房管部门办理他项权证,有了他项权证......


·分包能直接去找甲方要钱吗
      可以。分包工程需要经过建设单位认可才能分包,但建设单位不能直接指定分包人。对于建设单位推荐的分包单位,总承包单位有权拒绝或者采用。《工程建设......


·立案侦查多大可能会批捕?
      一、立案侦查多大可能会批捕?立案侦查后,一般情况下都会被批捕,但特殊情况下可以出现犯罪事实认定错误或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不执行批捕程序。逮......


·楼上漏水打官司费用要多少?
      楼上漏水打官司费用要多少?(一)、楼上漏水一般赔多少钱受漏水损害的一方应首先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补漏作出鉴定报告;鉴定出来后......


·生了三胎上了户口还要罚款吗
      会。对违法生育子女的当事人,虽说离婚了,但仍需缴纳社会抚养费。不符合规定的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


·对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办?
      对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办?一、对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办?可以通过民事诉讼处理,建议方法如下:1、要收集借过钱的证据:如果借的金额较大,则需要出......


·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既遂的最新处罚标准是什么?
      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既遂的最新处罚标准是什么?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既遂的最新处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


·小区的公共收益归谁所有?
      小区的公共收益归谁所有?小区的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小区业主对所购房屋单元享有专有所有权,对建筑物的外墙、电......


·欠钱不还录音和借条形成证据链可以起诉吗
      欠钱不还录音和借条形成证据链可以起诉吗一、欠钱不还录音和借条形成证据链可以起诉吗?欠钱不还的可以起诉,只要满足起诉的条件即可。《中华人民......


·一、法院制作财产分配方案的依据原则是什么?
      一、法院制作财产分配方案的依据原则是什么?参与分配制度存在于同一被执行人有多个债权人,且已取得执行依据的案件中,在执行工作中已被实际应用,然而......


·不同意转岗有赔偿吗
      不同意转岗而与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有相应的赔偿。赔偿标准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