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教师侵犯肖像权该怎样判定?

教育关乎一个国家的未来,所以我国一直关注教育事业的发展。教师在我国的地位相对比较高,是因为他们为了教育做出了默默无闻的贡献,对此社会给与的极大认可。那教师侵犯肖像权该怎样判定呢,肖像权的侵犯又有哪些具体内容呢,下面我们就带你一起来了解一下。根据我国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如果对方仅是在课堂上录像,并未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肖像,一般不认定为侵权。肖像权是公民可以同意或不同意他人利用自己肖像的权利。法律规定,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肖像权是自然人所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肖像权包括公民有权拥有自己的肖像,拥有对肖像的制作专有权和使用专有权,公民有权禁止他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权或对肖像权进行损害、玷污。肖像权简单来说就是肖像权人既可以对自己的肖像权利进行自由处分,又有权禁止他人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其专有的肖像。
  一、侵权认定标准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由此可见,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常见的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主要是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业广告、商品装潢、书刊封面及印刷挂历等。对于侵犯肖像权行为,受害人可自力制止,例如请求交出所拍胶卷,除去公开陈列肖像等,也可以依法请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或赔偿损失等。赔偿损失请求权,不以财产损害为要件。其他法律和司法解释对侵犯肖像权也作出一些相应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9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作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除此之外,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其实主要分两个方面。一是是否得到本人的允许,在未经本人同意下拍摄的照片被利用在盈利性的刊物或经营物上这两个条件同时成立。那对方就可能构成肖像权的侵犯了,我国一直是一个诚信的社会。还希望您能够收集对自己有力的证据来证明。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般员工在进入公司后会先有一个试用期的
      一般员工在进入公司后会先有一个试用期的,但是对于劳动合同的签订,往往都是在双方实际建立了用工关系之后的一个月之内完成的,不然的话单位可能就要......


·拖欠工资可以解除合同吗
      劳动者与单位相比永远都处于弱势地位,单位可以找任何借口克扣工资、拖欠工资,那么劳动者在单位拖欠工资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如果可以解除,那么解......


·被拆迁者怎么判断强拆是否违法?
      被拆迁者怎么判断强拆是否违法?一、被拆迁者怎么判断强拆是否违法?1、为什么征地拆迁“公共利益”是征收的基本前提。《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


·一、黑龙江省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按照什么原则处理?
      一、黑龙江省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按照什么原则处理?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


·关于建筑工程发包是什么?
      关于建筑工程发包是什么意思在建筑工程当中,您对于工程承包应该是比较熟悉的。其实工程在承包之前首先要进行发包的,普通公民可能第一次听到建筑工程......


·检验检疫局国家赔偿的方式有哪些?
      一、检验检疫局国家赔偿的方式有哪些?我国国家赔偿方式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一)支付赔......


·一、 房屋买卖后的财产抵押效力是什么?
      一、房屋买卖后的财产抵押效力是什么?房屋买卖后的财产抵押效力是:1、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绝对无效。2、抵押人未经抵押......


·股权质押登记所需时间是多久?
      股权质押登记所需时间是多久?找专长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刑事辩护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公司经营律师合同事务律师股权质押登记,是一个十分必要的步骤,......


·两个人离婚了孩子抚养权可以改吗?
      两个人离婚了孩子抚养权可以改吗?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可以更改。只要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


·装修完成后,物业有权不退还保证金吗?
      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装修人或者装置装修企业应当与物业公司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约定管理服务费......


·一、离婚后小孩的探视权多久?
      一、离婚后小孩的探视权多久?离婚后小孩的探视权多久的时间,法律并没有做出规定,而只是规定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