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回迁房安置房交房手续

回迁房安置房交房手续
  回迁房在办理了房屋产权证书后可进行买卖,购买未取得产权证书的回迁房则可能面临极大的风险,回迁手续更名并不能取代房屋产权证书。在这里须注意的事项包括要求卖方提供回迁协议及其身份证明,并对回迁房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同时要注意确定该房屋之上是否有共有人,是否设定抵押权。另外须查明该房是属于危改回迁,还是属于商品房回迁。如果该回迁房所占用土地是划拨用地,在办理回迁房的产权过户手续时,将由买受人补交土地出让金。在和卖房签定合同的时候可以订立附期限的合同,以产权过户为合同生效条件及付款条件,也可以与卖方协商将购房款办理提存公证,在该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办理过户手续后,由公证处向出卖方支付房屋价款,最后,要买方要注意让买方将户口迁走,否则,买方的户口迁不进来。
  二、回迁房交房标准: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提出的住房标准,两居为56平方米,三居为80平方米等,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这些规定已不适应市场的发展,所以这个标准已不再执行。对于危改回迁房屋,按照原住房面积标准进行安置。如果回迁房的建筑面积与原建筑面积相同的,按照当年房改成本价,扣除工龄、调节因素、教师优惠等因素计算。回迁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原建筑面积,但未超过人均15平方米的,超出部分按照房改成本价计算,不再扣除工龄等因素。回迁房的建筑面积超出人均15平方米的,超出部分按照当地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购买。对于人均面积不足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按照人均建筑面积5平方米标准进行安置。
  三、回迁房交房流程:
  1、交房通知开发商以书面形式通知回迁户在约定时间内对回迁房进行验收交接。一般约定的交房时间是在通知书寄出30天内,所以,回迁户必须在这段时间内去办理交房手续。2、验收回迁户按照当初征收原房屋时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的约定,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进行验收,并做好相应记录,同时,要对房屋产权进行核验。3、开发商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根据相关法规,即使是回迁房,在交房时,开发商一样要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该法规规定,《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赔给回迁户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开发商不提供的,回迁户可以拒签房屋交接书。4、签署房屋交接书回迁户在验收房屋后认为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交接书;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做好详细记录,要求开发商签字盖章,直至开发商的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标准,再签署房屋交接书。我们知道开发商发出交房通知的三十日之内,住户需要办理指定的手续,并对房屋质量进行验收。开放商向住户出具相关证明并办理交接手续。这一流程完成之后,住户才真正享有房屋的使用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劳务派遣解除合同有赔偿么 哪些情形可以获得赔偿
      劳务派遣解除合同有赔偿么哪些情形可以获得赔偿一、劳动派遣合同中可要求赔偿的情形《劳动合同法》第65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


·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形态主要有哪些
      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形态主要有哪些企业经营和发展当中,所有公司在进行登记的时候,都需要对公司的规模和经营范围进行登记,这样才有利于保障市场经济的......


·工作带回家做算加班么,回家做工作是否算加班
      有的劳动者正常上班做不完工作,就想到可以把工作带回家,这样还能向单位索要加班费。那劳动者把工作带回家做算加班吗?若算的话,单位就要支付该劳动......


·入户盗窃主观方面怎么认定,客观方面又是怎样的?
      入户盗窃的行为,在刑法修正案八中被直接规定为了刑事犯罪行为,按照相关规定,此时不论入户次数、是否盗窃到财物,一般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主动要求加班能不能要求给加班费
      主动要求加班能不能要求给加班费我国标准计时工时制度为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40小时。超过以上工作时间的工作,即应当支付加班费。用人单位对本单位的......


·手机通话录音能作为证据吗?
      手机通话录音能作为证据吗?合法的录音资料即属于视听资料,可以作为证据呈现在法庭之上。视听资料作为证据形式之一,是被法律认可的证据形式。有其......


·一、个体户要求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否合法?
      一、个体户要求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否合法?个体户要求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合法的,且法律是鼓励的。用人单位须要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签劳动合同......


·按揭房有没有他项权证应该怎么做他项权证?
      按揭房有没有他项权证应该怎么做他项权证?对于贷款的房产来说,有些人可能还想要用他项权证来办事,那么今天我们就给您带来了一个问题,那就是按揭......


·司法鉴定病历的鉴定内容有哪些?
      现如今,医疗纠纷的增多,人民维护自身利益的观念也加强。在医疗事故发生以后,患者对医院提出诉讼,同时患者也需要去有关部门进行司法鉴定,还要向法......


·虚假诉讼中的法官责任会有吗?
      虚假诉讼中的法官责任会有吗法官是否应该承担的责任要根据案件的具体结果而确定。如果司法官在案件的审理审判过程中,没有发现虚假诉讼,或者给当事人......


·《劳动法》工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劳动法》工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1、《劳动法》工资计算方法之未订书面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