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众所周知

众所周知,要想开车上路必须首先取得驾驶证,否则就是无证驾驶要被处罚的,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为了交通安全考虑,即使已经会开车但是缺乏制度约束只会忽视规则。又对考驾照的难度做了提升,新增几条项目规则与时间限制,给驾照增添了难度,有的人违反规则被吊销驾照,意味着在重新取得驾照前是不可以开车的,那么醉驾被吊销驾照军照可以不?
  醉驾被吊销军照可以不
  按规定,是不可以的。这种情况属于无证驾驶,交警会扣留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可并处拘留15天的处罚。无证驾驶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形(有其中之一的均可认定为无证驾驶):(1)驾驶人未随身携带与所驾车型相符的机动车驾驶证的,应视为无证驾驶。(2)使用伪造、变造驾驶证或其他非法途径获取的驾驶证,或过期超过一年而被注销,或被暂扣、吊销或撤消的,均视为无证驾驶。(3)驾驶人的年龄或健康状况不符合驾驶条件的(多指实际年龄超出所驾车型的最大年龄限制,如年龄不足按照非法获取机动车驾驶证处理,归类到(2)的情况)。(4)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有特殊许可证明的除外)。(5)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驾驶的。处罚规定:(1)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或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可并处拘留15天的处罚。(3)特别声明:对于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无论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违法与否,均不得继续驾驶该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根据所提供驾驶证的不同情形分别进行处理:a)如若提供的驾驶证真实、合法并且在驾驶时无任何违法行为的,给予警告或20-200元的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b)如若提供的驾驶证真实、合法但在时有违法行为的,根据其违法的情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一并予以处罚,并及时退还机动车;c)如驾驶人不能提供真实、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证,视为无证驾驶,可按照(1)、(2)的情形处理。对于没车又借到车出了车祸的按犯罪处理。由此可知军照是不可以当做驾照用的,虽然在部队里可以使用,但在具体的交通规则里说不被允许的,两者之间存在不同。如果驾照被吊销却用军照代替被发现也是同样按照无证驾驶处理的,会做出相应的处罚,我们建议您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要心存侥幸。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父母抚养子女到什么时候
      父母抚养子女到什么时候1、无条件给付期限。从出生到18周岁为止。2、有条件的不给付期限。一般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依靠其自己劳动收入能维持......


·企业改制资产评估具体内容是什么?
      企业改制指的是企业所有制类型的变更,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股份合作制等多种所有制形式。在企业改制过程中,资产评估是重要的一个环节。在评估过......


·什么情况下构成抽逃出资
      什么情况下构成抽逃出资《公司法》司法解释三规定股东抽逃出资的情形: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


·国家赔偿案件申请书应该怎么写?
      在现实生活当中,申请国家赔偿这件事情需要跟国家打交道,所以很多普通老百姓并不是特别的擅长,比如说,国家赔偿案件申请书应该怎么写?国家赔偿案件当......


·国营企业倒闭债务怎么要回来?
      国营企业倒闭债务怎么要回来?一、欠债公司破产倒闭如何追债在我国企业大量的国际拖欠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欠款时间很长,有的甚至长达四五年。随着......


·没有满足合同纠纷立案标准可以提出民事诉讼吗?
      没有满足合同纠纷立案标准可以提出民事诉讼吗?没有满足合同纠纷立案标准不可以提出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


·老人立遗嘱房子给儿子不给女儿行吗?
      老人立遗嘱房子给儿子不给女儿行吗?老人生前立遗嘱,遗嘱上写死后将房子赠与给儿子,这份遗嘱具有法律效力,这属于遗嘱继承。所以对于老人生前立遗嘱给......


·不签劳动合同单位将承担什么后果
      不签劳动合同单位将承担什么后果(一)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


·如何帮助他人购买商品不构成犯罪?
      如何帮助他人购买商品不构成犯罪?一、如何帮助他人购买商品不构成犯罪不要逃关税多达五万元。刑法规定,划清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与一般走私行为的......


·一、劳动合同到期辞职补偿金吗?
      一、劳动合同到期辞职补偿金吗?员工自动辞职没有经济补偿金。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


·一、离婚财产分割房子归谁?
      一、离婚财产分割房子归谁?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离婚房产归谁?根据新婚姻法。即《婚姻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