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为保障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依法惩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侦查、起诉、审判实践,制定本意见。
  
  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饮酒和醉驾处罚规定,首先我们来说一下饮酒驾车,这个的标准是血液中酒精的含量为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八十属于饮酒驾驶,饮酒驾驶不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就是管制拘役,但是醉酒驾驶,就涉嫌危险驾驶罪,可能要坐牢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合同名称与公章不一致说明怎么写?
      合同名称与公章不一致说明怎么写?一、合同名称与公章不一致说明怎么写?合同名称与公章不一致说明应当写清楚导致合同的名称和公章不一样的原因,企......


·辞退职工的类型包括哪些
      虽然法律规定,劳动者的权益受到法律保护,但是,法律亦保护用人单位的权益,所以在一些法定情况下,单位是可以辞退劳动者的。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


·非法行医致死的事实认定是怎样的?
      ?一、非法行医致死的事实认定我国刑事诉讼法确立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要求在刑事诉讼中必须查明案件事实。但知易行难,非法行医致......


·醉驾如何辩护
      醉驾如何辩护在驾驶者被交警查醉驾后,做醉驾的辩护可以从醉驾被查的开始一直到结束的环节上寻找执法人员不严谨所在。辩护词可以这样写:犯罪情节轻......


·车辆五年没检的规定是什么?
      车辆五年没检的规定是什么?一、车辆五年没检的规定是什么?车辆五年没检的规定是超过一定的时间没有年检的话,驾驶机动车辆上路的话是会被扣除一次......


·培训教材编写出版委托合同怎么写?
      培训教材编写出版委托合同怎么写?一、培训教材编写出版委托合同怎么写?培训教材编写出版委托合同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受托方(以下......


·工作5年的员工辞退赔偿应该怎样计算
      工作5年的员工辞退赔偿应该怎样计算一、工作5年的员工辞退赔偿应该怎样计算合法辞退的按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违法辞......


·欠钱不还被起诉后还不还怎么办
      欠钱不还被起诉后还不还怎么办?1、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


·财产保险包含哪些内容 一、责任保险 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
      财产保险包含哪些内容一、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这种保险以第三者请求被保险人赔偿为保险事故,以......


·一、交通事故拒付赔偿金应该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拒付赔偿金应该怎么办1、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也是当事人就民事损害赔偿问题向法院提交的重要证据。2......


·离婚小孩抚养权协议书怎么写?
      夫妻双方如果决定离婚,可以采用协议离婚的方式进行离婚。协议离婚的双方要签订离婚协议书,其中对夫妻离婚后的一些事项进行约定,如财产怎么分配,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