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次性给付

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二、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如果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当然,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现在较为突出的是择校费。如农村孩子送到贵族学校学习。一次性要交五万、十万元,都应由双方协商费用如何承担。
  
  抚养费的内容包括教育费用、生活费用以及医疗费用。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分为一次性支付和定期支付,当事人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进行支付,一般一次性支付的情况较为常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公开宣判涉毒案件提前多久通知?
      一、公开宣判涉毒案件提前多久通知?法院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定期宣判的案件,也应先期公告宣判的时间和地点;开......


·离婚男方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一、离婚男方抚养费标准是多少抚养费包括教育、生活、医疗等费用,夫妻双方原则上各承担50%,但由于孩子随夫妻一方生活,所以表现出来就是对方支付抚养......


·一、继父母子女关系可解除的法定情形?
      一、继父母子女关系可解除的法定情形有哪些由于继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在法律上的效力有所不同,因此这种关系是否能够解除,应根据不同情况作不同的区分......


·卖房子不用转移土地使用权吗?
      卖房子不用转移土地使用权吗?卖房子的时候,必须转移土地使用权。房子只有房产证而没有土地证,当事人就很难从根本上维护自己的权益。房屋和土地是不可......


·工伤鉴定八级伤残总金额多少钱?
      工伤时常发生在人们的身边,因为意外事故是在所难免的,特别是从事一些危险职业的工作者很容易在工作中受伤,一旦发生事故就会给工作者带来严重的损失......


·股东诉讼中的直接诉讼有什么规定
      解决纠纷的方法有非常多,一般来说分为民间自主解决和官方主持解决,其中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终途径,拥有最强的效力。在公司的经营活动当中,股东可能......


·乡镇征地拆迁的补偿项目都有哪些?
      乡镇征地拆迁的补偿项目都有哪些?找专长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公司经营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合同事务律师无论是走在城市还是乡村的路上......


·扫黑什么情况下没收财产
      公安机关在扫除黑恶势力犯罪时,对于涉黑犯罪分子的财产,是可以依据《刑法》的规定进行追缴的,而对于个人合法的财产,是不会进行没收的,没收财产是......


·债务纠纷中法律支持借条还是欠条
      债务纠纷中法律支持借条还是欠条?借条和欠条都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它们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借条对应的法律关系是借贷关系,就是一方借钱给另一方;欠条......


·三明工伤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受伤可以认定为工伤,工伤按照规定可以分为十级。要评级就需要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完后也可以向用人单位拿到赔偿,合理维护劳动......


·最新离婚房产分割有哪些规定?
      夫妻离婚后,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共同财产就需要进行分割。自古以来,共同财产分割会面临很多的问题,有的问题甚至无法解决,每一个人都希望利益偏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