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怎样处理公司并购后管理的问题

怎样处理公司并购后管理的问题怎样处理公司并购后管理的问题1、关注并购公司的所有人逐步了解并购来的公司的所有各个方面,将是非常重要的一步。不仅仅要与这些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打资产,而且还要尽可能地与公司里的所有员工打交道。这样会有助于你在并购了该公司之后继续控制这家公司,并帮助你决定你可以与这些公司的哪些部门展开密切合作,并注意避免一些问题。如果必要的话,还要找到一种方法,与公司联合创始人分担任务,这样你们当中的一个人才能够运营公司,并让其他创始人研究如何最大程度地利用这家公司的员工和资源。简而言之,在并购了公司之后,让这家公司创始人和员工保持满意的措施不仅仅是考虑财务因素,而且还要考虑像找寻一些方法来指引公司前进方向以及学习兴趣事物的因素。2、人才人才是在快速变革的市场上决定最终成果的关键因素,而快速变革的市场往往也是并购业务经常发生的地方。作为交易一方的首席执行官,你应当通过你的重要人才来洞察一切。并购业务之所以失败,往往是因为整合后的新管理团队未能让重要的人才参与相关事务。当你安排交易时,你不要忘记重要人才。公司创始人应当获得员工的信任,并提供让员工信任的内容。可以解释你的新目标,以及这一新目标缘何令人振奋,并让你的新人才为这些新目标奋斗。明星级人才重视他们在初创企业里的自治权和影响力。因此,找到一种方法,以维护这些明星人才在合并公司中的感受,这也是非常需要的。另外,还要尽可能地找到最好的机会来维护这一团队。3、企业文化在一个渴望发展的初创型企业,没有什么财务奖励计划能够替代或复制这种企业固有的动机。有时候,很难让买方赞同并购企业的这些文化问题,但通常情况下,这也与账务问题同等重要。需要提醒并购方首席执行官的是,保留并购企业文化以及“事情完成方式”将是吸引人才的关键因素,同时也对并收购而来的企业实体的表现起到关键作用。4、凝聚并购交易如何能够让问题简单化的一个方式就是整合两家公司的员工、头衔和薪酬体系。人们往往忽略并购前的一些员工的头衔不高,但是,一旦交易并购之后,人们就会关注他们的新头衔,并与同行进行比较。人们在这些问题上的关注往往导致他们忽略了对产品和客户的关注。因此,如果可能的话,要保持员工电子信箱的独立性,并让员工不要关注这些事情,或者在一切准备就绪之前不要整合并购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在人事更替的情况之下,人才的心思分散得越少,企业成功的可能性就越大。5、平等这并不意味着你不应当整合并购企业的部分部门。毕竟这种并购交易有着一些业务逻辑在内——这也是两家企业合并的理由所在。有时候,正确的答案就是交易当天就将一切进行整合,但有时候并非这样。你对并购企业的整合程度需要与你的目标相一致。你整合的一个原因可能就是要把你的初创企业的科技经验与你买下你企业的大品牌公司相整合。但是,这种目标需要一定程度的整合,这样你之后才能执行此前的目标。整合进程过缓将会破坏企业的表现,当然,整合进程过快也肯定会出现问题。总而言之,对并购企业的整合程度需要适当。6、交流让你的员工获悉情况将是整个合并过程的一大重要行为。你希望真诚的表述业务并购的合理性,以及此交易的原因。小事情可能会产生大问题。你需要告诉员工,他们在新公司仍将会获得免费的某些待遇。但是,接下来,并购方的首席执行官可能会说,你们不能这样。对此,如果你必须在员工面前违反承诺,那么你就将失去更多。如果你在一小问题上违反承诺,那么未来在诸如公司战略等大问题方面,你的言行会有什么作用呢?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管理并购后公司需要注意员工、人才、企业文化、上下级交流等相关问题,甚至,某些简单的问题也可能导致整个企业的失败。这就需要我们在新公司里怀有足够的热情和不绝的耐心,以平和的心态对待可能发生的问题,来更好的管理并购后的新企业。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农村的集体土地由谁来管
      农村的集体土地由谁来管其实,不论是农村土地还是城镇土地,都属于国土资源管理局的管理范畴,但是目前,都已经实行了垂直管理制度,因此农村土地,包......


·怎么确定涉外离婚房产归属,涉外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涉外离婚案件由于法律主体的国籍和房产的归属地的不同,使得涉外离婚房产分割这一法律问题复杂化。那么实践中对于涉外离婚房产的归属该如何确定??换言......


·诈骗罪协从犯怎么处罚
      在诈骗罪中,角色不同所受的处罚也是不一样的。主犯的处罚最重,从犯的处罚相对主犯而言较轻,那么你知道胁从犯应该如何处罚吗?接下来,我们将为你介绍......


·木材购销合同书怎么写?范本是怎样的
      木材购销合同书怎么写?范本是怎样的?木材购销合同书卖受人:木材加工厂合同编号:买受人: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月日......


·一、交通事故医治无效死亡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医治无效死亡赔偿项目有哪些?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主要包括以下赔偿项目: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


·劳动合同法辞退赔偿标准是多少?
      劳动合同法辞退赔偿标准是多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


·发律师函要多少钱,相关内容有哪些
      发律师函要多少钱,相关内容有哪些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难免会遇到一些法律问题,有时我们直接使用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的话,不仅会消耗大量的时间,还会因......


·变更企业法人需要什么资料
      最开始设立公司的时候,就需要同时有人担任企业法人才行,而这里说的企业法人指的往往就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根据法律中的规定一家企业只能有一个法定......


·依法处理监护人撤销其职责的情形?
      依法处理监护人撤销其职责的情形有哪些《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被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判......


·浦东教师劳动合同是否能够适用劳动合同法?
      浦东教师劳动合同是否能够适用劳动合同法?浦东教师劳动合同是否够适用劳动合同法,教师虽然是属于事业单位编制的人群,但是同时,有的教师属于也是合同......


·哪些承包土地使用权转让不被允许
      一、哪些承包土地使用权转让不被允许有下列情形的土地使用权不能转让: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依法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