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肇庆律师信用卡诈骗怎么量刑?

现在网络技术非常发达,信用卡交易也不是非常安全的一个交易方式,所以就有很多信用卡诈骗,或者透支信用卡,这些行为都会被认为是信用卡诈骗,下面就由本站我们来为您解答肇庆律师信用卡诈骗怎么量刑?希望能够为您带来一定的帮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如果是银行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则法院应该在受到诉讼材料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1、如果你欠款金额达1万元的,经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则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承担刑事责任,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一般要经四个月左右的时间,才会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4、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肇庆律师信用卡诈骗怎么量刑?如果是要判断量刑的话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看,如果数额较多的话就会判处的较为长,罚款数额较多,如果是数额较少的话,判处的时间较为短罚款数额较为少,当然还是要把所欠的钱还给对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如果翻供怎么办?
      在涉及刑事犯罪时,亲证是一种很有证明力的证据形式,它是由犯罪嫌疑人自己陈述的犯罪事实。但有时为了自己的利益,在情况发生变化时,或者之前的证词......


·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抗辩是否对提出时间有要求
      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抗辩是否对提出时间有要求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抗辩对提出时间有要求。诉讼时效抗辩是指当事人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法律行为。即对已进入......


·一、二房东没交房租大房东换锁了怎么办?
      一、二房东没交房租大房东换锁了怎么办?一般按照合同约定办理,一方违约的,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协商不成,起诉解决。这种情况下二房东已经违约,......


·重庆医保报销范围是什么
      一、重庆医保报销范围是什么?1、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给付范围内的药品,分为甲类和乙类两种。甲类药物是指全国基本统一的、能保......


·因斗殴打掉门牙陪多少钱 因斗殴打掉门牙陪多少钱?
      因斗殴打掉门牙陪多少钱因斗殴打掉门牙陪多少钱?打人至人轻微伤要赔多少钱可委托代理人协调,需赔多少暂不能确定。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


·竣工验收备案表是交房的法定条件吗?
      首先,我国法律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根据我国《建筑法》、《城市房地产开发......


·什么企业会被并购重组
      什么企业会被并购重组一、什么企业会被并购重组企业存在的目的就是价值最大化、股东利益最大化,当一个企业在现有的管理者与拥有者的手里不能再价值......


·商家提高口罩价格犯法吗?
      商家提高口罩价格犯法吗?属于犯法行为,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提供保障,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曾印发《关于坚决维护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秩序的公......


·确定移送管辖的标准是什么?
      确定移送管辖的标准是什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


·重婚罪的证据需要哪些?
      一、重婚罪的证据需要哪些重婚罪的后婚有两种存在形态,一种是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一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在一起的未领取结婚证的婚姻。因此,对于......


·消防责任书能随便签吗
      不能,签了消防安全协议,就要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在协议上肯定有具体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