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苏州他项权证注销怎样操作?

苏州他项权证注销怎样操作?
  
  相信很多买房子的人都对办理他项权证很是了解,但当想要注销他项权证时,比较茫然,不知道该做什么,该准备什么。遇到问题时常常把自己整到焦头烂额也没有想出具体操作解决问题。今天本站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苏州他项权证注销怎样操作,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一、注销他项权证材料:
  
  1、房地产权证
  
  2、他项权证
  
  3、注销登记申请表
  
  4、他项权利人(银行)出具结清证明;即还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且证明中须注明他项权证号)
  
  5、他项权利人(银行)出具委托书(盖公章)
  
  6、受托人到现场,出具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7、还款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申请人应提交的资料
  
  1、申请人申请登记的正式文件;(单位)
  
  2、《土地登记申请书》;
  
  3、抵押人、抵押权人营业执照(单位);
  
  4、抵押人、抵押权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包括个人);
  
  5、抵押人、抵押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法人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专业代理机构需提供资质证明及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土地评估报告;
  
  8、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及抵押资产清单;
  
  9、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10、《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11、续期抵押登记的,抵押权人须提供继续设定抵押的合同;
  
  12、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已办理房产抵押的证明(房屋他项权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3、
  
  ⑴属共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需提供土地共有人同意的书面意见;
  
  ⑵属外商投资企业、股份制企业应提供董事会决议;
  
  ⑶属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的,需提供主管部门或国资管理部门同意的书面意见;并补办出让手续,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⑷一宗地多次抵押的,应提交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面积、价值、已抵押情况等说明以及第1抵押权利人同意重复抵押的证明;
  
  三、办事流程
  
  1、提交房屋他项权证,记载有银行注明的贷款已还清,并盖有银行公章;提交注销申请书;
  
  2、注销他项权利登记;
  
  3、换取房屋所有权证申办手续;
  
  以上就是他项权证注销需要准备的材料以及需要走的流程,苏州他项权证注销按照当地趋势相应办理就可以。提前准备好需要准备的材料,明白办理注销的大致流程,会为自己节省很多人力物力与时间,不至于忙活焦头烂额。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上海离婚诉讼去哪里才好?
      上海市作为特大城市,人们生活压力大,近年来离婚率也居高不下。双方就分割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谈不拢的话,就得走法律渠道,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决......


·最新婚姻法房产分配规定是什么?
      最新婚姻法房产分配规定是什么?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夫妻双方房产涉及赠与、分割、归属这几项,出现纠纷时应参......


·赠与合同有一个错别字影响吗?赠与合同格式与形式内容是什么?
      赠与合同有一个错别字影响吗?赠与合同格式与形式内容是什么?一、赠与合同错别字对效力的影响赠与合同错别字对效力的影响,要看错别字是否是关键性条......


·起诉离婚原告要注意什么事项
      夫妻中的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最终的目的肯定是为了能够获得离婚判决。而在起诉离婚时作为原告,要想达到这样的目的,肯定也是有一些事项要注意......


·认定事实婚姻的标准有哪些?
      认定该事实婚姻的标准有哪些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并且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所形成男女两性结合。其具......


·工程质量重大事故死亡多少
      工程质量重大事故死亡多少人?施工方缺乏责任心、疏于管理的话,容易引发工程质量问题,乃至事故。对于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有好几种,但是主要还是......


·无合同被辞退怎么样赔偿
      无合同被辞退可以要求支付双倍的工资并且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


·骗取国家项目资金属于犯什么罪
      诈骗罪。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的使用人不符合国家专项资金政策的基本条件,在申报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严重弄虚作假,虚构并不存在的企业或项目,伪造......


·我国是否有妨碍司法公正罪
      经常看港台电视发现,其中在对司法行为进行妨碍的情况下,一般会构成妨碍司法公正罪。但港台的法律与大陆的法律是不一样的,那就内地的法律来看,是否......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的定义是什么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的定义是什么?1、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刑法》第九十六条规定,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2)使人......


·传销公司员工如何定罪?
      传销公司员工如何定罪?根据该员工在传销组织中的位置而定,如果只是参考者的不构成犯罪,如果是重要人员的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定罪。《关于办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