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合同与合同书的区别是什么?

在法律的规范下要求一切有关双方协商过后的合意必须以文字的形式确立下来作为日后纠纷处理的证据,但是老百姓在面对众多名称类似的法律文书自然就没有办法很好的区分,也就让很多人因为无法分辨而遭受侵权。下面一起来看看合同与合同书的区别是什么?1、双方的意思都表示一致而达成的一种契约。简单地说,就是你情我愿,然后我们把您都同意的事情固定下来,说明白,说清楚,那么我们达成一致的这个事项就是合同书,在法律上就叫合同。2、一般来说,生效的合同和合同书法律效力就是相同的.除非没有生效或因为一些条件而失效。比如:合同或合同书的一方是个7岁的小孩,这样的合同就没有效力。3、需要公证的合同或合同书只是把合同或合同书的效力固定并强化,如果法律没有要求,合同,合同书的当事人也没有约定,是不需要特别的公证的。 合同或合同书一般两份就够了。合同当事人各持一份,如有第三份,很可能是给见证人或第三人,这个作用也是为了强化合同或合同书的效力,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4、合同或合同书一般只是名称,叫法的不同.只要不违反法律和道德风俗,当事人可以任意约定合同或合同书的名称,内容,形式,都是有效的。5、所谓合同书是指有关国家、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个人,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订立的一种具有经济或其他关系的契约。合同书,在其所表示的意义、作用、格式、形式等方面基本上与合同是相同的。经济合同和以经济为内容的合同书,都可以称为契约,两者都是确立当事人双方法律关系的法律文书。6、合同与合同书虽然有其共同之处,但两者也有其明显区别。合同的特点是明确、详细、具体,并规定有违约责任;而合同书的特点是没有具体标的、简单、概括、原则,不涉及违约责任。从其区别角度来说,合同书是签订合同的基础,合同又是合同书的具体化。7、合同与合同书是两个既有共同点又有区别的概念,不能只从名称上来区分,而应该根据其实质内容来确定。如果合同书的内容写得比较明确、具体、详细、齐全,并涉及到违约责任,即使其名称写的是合同书,也是合同;如果合同的内容写得比较概括、原则、很不具体,也不涉及违约责任,即使其名称写的是合同,也不能称其为合同,而是合同书。8、《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书。从这一概念中可以看出,合同就是合同书。但根据逻辑学的原理,合同书是合同的以种概念,即所有的合同都是合同书,但并非所有的合同书都是合同,所以说合同是具有特定内容的合同书。9、合同的特点是明确、详细、具体,而合同书的特点是简单、概括、原则。实践中,合同可以以不同的名称出现,如合同,合同书,合同书,合同书,名字并不重要,关键是看其内容。根据其实质内容来看如果合同书的内容写得比较明确、具体、详细、齐全,并涉及到违约责任,即使其名称写的是合同书,也是合同;如果合同的内容写得比较概括、原则、很不具体,也不涉及违约责任,即使其名称写的是合同,也不能称其为合同,而是合同书。虽然我们一般都会认为二者只是一个字的差别而不会在法律层面上所不同,但实际上严谨的法律规则要求所有的事项都应该有严格的规范,根据上文我们就可以看到合同与合同书之间非常明显的差异,所以在实际书写过程中就需要有所注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出租人的法定义务都有哪些
      出租人的法定义务都有哪些1、将租赁物移交承租人使用、收益。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


·合同评审中包括了哪些内容
      合同评审中包括了哪些内容一、合同评审中的内容包括什么1、签订合同前必须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1)对法人必须审查原件或者盖有工商行......


·个人可以聘请法律顾问吗?
      个人可以聘请法律顾问吗?涉及哪些流程?不只公司可以请法律顾问,私人也可以聘请法律顾问,因为部分生意人在做生意的过程中,涉及到方方面面的法律......


·水泥钢材购销合同怎么写?有模板吗
      水泥钢材购销合同怎么写?有模板吗?水泥钢材购销合同出卖人:买受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


·新婚姻法结婚后买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结婚后买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


·公务员提前退休待遇怎么计算?
      公务员如果符合提前退休的条件,可以提交申请书提前退休。退休以后的待遇是很多人都非常关心的,那么公务员提前退休待遇怎么计算,那么我们就为您作以......


·子女非男方亲生离婚时可提抚养权吗?
      子女非男方亲生离婚时可提抚养权吗?可以提出抚养权分割,原夫妻双方收养的子女,任何一方在离婚时可以主张抚养权;一方亲生的子女,另一方和子女形成抚......


·立案需要准备的材料是哪些
      立案需要准备的材料是哪些立案需要准备的材料是哪些1、起诉状起诉状的基本要求是: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真实、具体、清楚,诉讼请求明确合法,......


·欠债的人死了家里不还符合法律规定吗
      欠债的人死了家里不还符合法律规定吗一、欠债的人死了家里不还符合法律规定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有相关的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


·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罪既遂的刑法裁量规定是什么
      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罪既遂的刑法裁量规定是什么?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罪的量刑标准是3到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条【非法批准......


·一、二手房签了买卖合同后还能毁约吗?
      一、二手房签了买卖合同后还能毁约吗?合同只要签订就生效,任何一方都不得反悔。如果反悔,另一方可以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当事人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