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车险代索赔具体步骤是怎么样的


  我国的经济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人民的生活也得到了改善,私家车成了很多家庭的必备项之一。在购买车辆时,会有相关人员提醒您购买车险,强制险是必须要购买的一项险种。那么在出了一些交通事故后,车险代索赔是怎么样的呢。
  
  车险代索赔是怎么样的呢?
  
  随车携带机动车辆《三证一单》的清晰复印件、即车主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和保险大单。在此特别提醒您,现在许多保险公司的保险小卡已不在作为理赔凭证。
  
  出险及时报案非常重要,尤其是重大事故。拨打保险公司报案电话时需要提供保单号码、出险时间、地点、事故性质等基本情况。
  
  临时牌照车辆一般只办理了短期交强保险,且有规定路线和时间,在规定以外的路线和时间发生的意外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
  
  车辆异地出险时,及时报保险公司,由出险地定损人员进行代查勘定损。赔付费用一般按出险地的行业标准估价,若有局部损坏回到投保地才发现的,这部分的修理费用保险公司可补定损赔偿。
  
  被保险人如果要委托修理厂办理赔,或将事故赔偿费直接划给修理厂的,应亲自签订授权委托书,并报保险公司备案。每次修理时,与修理厂签订质量合同,这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办理索赔手续时向本公司提交如下相关证明和资料:
  
  一、不涉及人身伤亡案件需提供:
  
  序号 单证名称 说明
  
  1、被保险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军官证
  
  2、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个人客户签字,单位客户需盖公章
  
  3、保险单正本(交强险、商业险)
  
  4、驾驶证正副本及复印件 驾驶出租车和特种车需提供准驾证或操作证复印件
  
  5、行驶证正副本及复印件 营运车辆需提供营运许
  
  6、事故证明 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简易事故处理书、公安部门证明、消防部门证明、气象部门证明、快速处理协议书等
  
  7、车辆修理清单
  
  8、车辆修理发票
  
  9、施救费发票 事故车辆需要施救
  
  10、财产损失发票、清单 财产损失需赔付
  
  11、向第三方支付赔偿费用的过款凭证须有事故处理部门盖章
  
  12、其它相关材料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涉及人身伤亡案件在上述(不涉及人身伤亡案件)基础上还需提供:
  
  序号 人伤赔偿项目 需提供单证
  
  1、医疗费 医疗费发票原件、用药清单、病历、诊断证明、转院、出院证明
  
  2、误工费 合法正规的误工证明(工资单、完税证明)
  
  3、住院伙食补助费 出院小结
  
  4、护理费 合法正规的误工证明(工资单、完税证明)
  
  5、残疾赔偿金 伤残鉴定书、户籍证明
  
  6、残疾用具费 残疾用具相关证明、残疾用具发票
  
  7、丧葬费 死亡证明、丧葬费票据
  
  8、死亡赔偿金死亡证明 、尸检报告 、火化证明、户籍注销证明
  
  9、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证明 、被抚养人户籍证明、家庭组成人员证明
  
  10、交通费 交通费正式票据
  
  11、住宿费 住宿正式票据
  
  12、其他(衣物等) 损失证明和相关单据
  
  三、“互碰自赔”案件需提供:
  
  序号 单证名称 说明
  
  1、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 个人客户签字,单位客户需盖公章
  
  2、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或事故双方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
  
  3、自己车辆的损失情况确认书(定损单
  
  4、自己车辆的修理发票及清单(原件)
  
  5、自己车辆的驾驶证和行驶证正副本(复印件)
  
  6、其他相关材料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盗抢险案件需提供单证:
  
  序号 单证名称 说明
  
  1、被保险人营业执照或有效身份证证明 单位客户提供营业执照,个人客户提供身份证、护照或军官证
  
  2、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个人客户签字,单位客户需盖公章
  
  3、保险单正本
  
  4、出险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案件证明(报案证明)
  
  5、县级以上公安邢侦部门出具的盗抢未破案证明
  
  6、车辆报停手续 公安部门车辆管理所出具
  
  7、养路费报停手续
  
  8、营业性或收费停车场所出具的失窃证明或停车费收据
  
  9、全套原车钥匙
  
  10、购车原始发票
  
  11、车辆购置税证明(或免税证明)
  
  12、机动车登记证书
  
  13、车船使用税报停手续地税部门出具
  
  14、地市级报纸刊登的遗失证明
  
  15、其他相关材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可以知道在进行车险索赔的时候,是需要携带很多证件的,上述文章里都有提及,而且对于出现交通事故时的一些证明材料也是需要提供的,必要时还需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保险公司需要的材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工程承包方是什么?
      工程承包方是什么意思?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工程得到实施使用,为社会和民众带来了福利。工程建设一般是由委托方也就是发包房......


·肋骨骨折司法鉴定程序有哪些?
      对于事故中肋骨骨折,或者发生意外肋骨骨折,需要进行肋骨骨折的司法鉴定,司法鉴定后才能获得相应的赔偿,对于司法鉴定程序是很复杂的,您平常很难了......


·回迁房产权办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回迁房产权办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回迁房房产证本人去办理,大约在十个工作日就可以办理下来。1、回迁房就是开发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户的房子;商品......


·故意伤害不构成犯罪治安处罚是什么?
      故意伤害不构成犯罪治安处罚是什么一、故意伤害不构成犯罪治安处罚是什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人与人之间的联系
      人与人之间的联系,是被看作最好的东西,他不仅使得人们之间可以生活的很快乐,也让人们之间存在着很多的物质交换间的关联。事业单位一度被人们看作是......


·合同法违约金比例的限额是如何规定的
      合同法违约金比例的限额是如何规定的?在日常生产生活中,合同的签订在各行各业都是比较常见的。正常情况下,合同的签订是具有法律效益的,如果有一方违......


·地税偷税漏税的后果是什么?
      一、地税偷税漏税的后果是什么?地税偷税漏税的后果是: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试用期公司要提前多久通知辞退
      试用期公司要提前多久通知辞退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法律未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


·下班途中病发身亡算不算工伤?
      下班途中病发身亡算不算工伤?一、下班途中病发身亡算不算工伤?下班途中病发身亡是不算工作的,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


·公司改制工商流程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鼓励有能力的公民进行创业,对于那些已经设立成功了的公司,在满足条件之后,进行改制,由于企业在存续期间,由于已经建立了一些债权债务关系,故......


·商号权与企业名称权的区别是什么?
      商号权与企业名称权的区别是什么?商号权与企业名称权的区别具体如下:1、在产生时间上,企业名称是组建企业法人的必要条件,产生于企业成立之前,企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