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司法人可以开劳务费吗?

公司法人可以开劳务费吗?
  
  作为一个公司的法人那自然就是公司的一员,但是法人可以代表公司签字,那便与其他的员工有区别,那么公司法人可以开劳务费吗?这个问题今天就由本站我们来跟您说一下公司法人是否可以开劳务费,开劳务费的话有什么要求。
  
  一、公司法人可以开劳务费吗
  
  公司法人可以开劳务费。劳务费的公司能开俱正规发票的一般都是当地的人力资源公司,这类公司只要有营业执照他们就有资格开俱合理的发票,注册是个体是不可以开俱这类发票的,能有资格劳务派遣的都是法人企业或个人独资公司。
  
  二、公司法人
  
  公司法人是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在西方国家中也称为商事公司,是依照商法或有关法律成立的营利为目的的企业组织,包括无限公司、有限公司、两合公司、股份公司以及股份两合公司等。英美法中的公司法人与大陆法有所不同,既包括营利性的也包括非营利性的,且仅指有限责任公司。我国目前的公司形式多样,大体上分为集资型和非集资型两种。集资型公司类似西方国家的公司,是由股东投资而成立,为企业联营的一种重要形式,非集资型公司属单一企业性质,如鞍山钢铁公司等。
  
  我国公司法人的特点在于:由出资人或股东以法律行为设立;以营利为目的;设立人不限,可以是国有财产授权投资或经营单位、其他类型法人及个人;其规范依据主要为《公司法》等。
  
  三、我国公司法人的类型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的公司法人包括两种基本类型,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
  
  第二十三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七十六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由此看来,公司法人可以开劳务费 ,但是企业法人个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申请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公私分开。必要时应进行劳动仲裁,一般是不可以开劳务费的,如果想了解更多内容,请咨询相关工作人员,或者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南京金融保险外汇概况
      保险  南京已成为国内保险主体最集中的城市之一,国有公司、股份制公司、外资公司及保险经纪、代理、公估公司等全方位的保险业务已形成。银行 ......


·夫妻怎样写离婚协议书才有效
      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要求离婚夫妻就相关事项协商达成一致,此时还需要就协商约定好的内容具体记载下来,形成离婚协议书,在之后办理登记的时候需要用......


·法律上做生意的误工费怎么赔
      法律上做生意的误工费怎么赔做生意是属于一种有着固定收入的人群,那么根据相关的规定,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


·怀孕期间绩效工资可以发放吗?
      怀孕期间绩效工资可以发放吗?一般不发放,在产假期间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即可,不享受单位的工资绩效。根据《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


·劳动关系管辖法院有规定吗
      劳动关系管辖法院有规定吗?一、劳动争议的法院管辖地如何确定?在我国,对于劳动争议仲裁的地域管辖问题,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有明确规定。根据该法第......


·爸爸遗弃孩子犯法吗,判刑多久?
      古代有重男轻女遗弃女孩,而在现代,很多父母会因为各种各样的理由遗弃自己的孩子,比如未婚先孕,小孩残疾等等。被遗弃的孩童属于弱势群体,他们往往......


·一、江西交通事故多个伤残计算标准是什么?
      一、江西交通事故多个伤残计算标准是什么?多个伤残赔偿指数=几个伤残等级最高的伤残赔偿指数伤残赔偿附加指数1伤残赔偿附加指数2伤残赔偿附加指数n......


·指定监视居住的居所不得是哪里
      指定监视居住的居所不得是哪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


·最新司法鉴定时间规定是多久?
      在双方处理交通事故赔偿过程中,为了更好的明确赔偿金额,当事人往往会进行一个伤情司法鉴定。这样可以根据鉴定的结果,来确定具体的医疗费、营养费及......


·如何计算加班时间,什么情况下加班不受限制
      对于劳动者来讲,单位安排其加班的占用的是其休息休假的时间,此时单位就要按照规定支付其相应的加班工资。而在具体计算加班工资之前,需要先知道该如......


·刑事赔偿中的国家救助规定是什么?
      刑事赔偿中的国家救助规定是什么?刑事赔偿中的国家救助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法》规定,“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