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口头遗嘱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口头遗嘱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法律所称的“紧急情况”一般是指以下几种情形:1、遗嘱人因病危濒临死亡时,在病榻上所立的口头遗嘱。2、因自然灾害致使遗嘱人处于生命危险时,在遇难现场所立的口头遗嘱。3、在战争中遗嘱人身负重伤,生命垂危时,在战场上所立的口头遗嘱。4、遗嘱人遭遇不法侵害,生命垂危时,在遇害现场所立的口头遗嘱。5、遗嘱人在航海、航空中遇到事故,生命有危险时,在航空器或船舶上所立的口头遗嘱。但上述口头遗嘱在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时,先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二、口头遗嘱的有效条件是什么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7条第5款之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由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有效的口头遗嘱应当具备以下几个要件:1、遗嘱人必须是处在情况危急时刻。2、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3、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口头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对于见证人的主体资格问题,我国继承法对此作了排除性限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2)继承人、受遗赠人;(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4、遗嘱人要以口述形式表示其处理遗产的真实意思。上述四个要件缺一不可,不具备该四个要件的口头遗嘱当属无效遗嘱。在司法实践中,对口头遗嘱效力的认定要从口头遗嘱的四个要件上进行分析认定。口头遗嘱的有效条件是什么”的介绍,我们了解了哪些情况下适用口头遗嘱以及口头遗嘱的有效条件。不到万不得已,不到“紧急情况”下,最好不要选择订立口头遗嘱。而一旦只能订立口头遗嘱,整个订立过程也要小心谨慎。口头遗嘱容易引起纠纷,其执行等问题也多有障碍。最好咨询专业的遗产继承律师,帮助你排忧解难,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口罩价钱多少可以投诉?
      口罩价钱多少可以投诉?超过物价部门的限价的就可以举报处理,各地不一。现在口罩已成为紧缺物资,尤其是疫情初期,口罩就被抢购一空了,致使有钱都抢不......


·宣城五险一金查询方式有哪些,如何查询?
      五险一金是哪五险,哪一金,相信您应该都比较清楚,同时也是当前社会的热点问题,是目前关注的焦点。但是,五险一金查询可以在哪里查,有哪些方法,可......


·民事案件应该向哪个法院递交上诉状
      民事案件应该向哪个法院递交上诉状我国2012年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


·连带责任保证有何特点和法律规定?
      连带责任保证有何特点和法律规定?连带责任保证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承担的一种担保方式,双方会协商之后在合同当中进行书写。那么连带责任保证有何特点......


·江苏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有哪些?
      江苏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有哪些?(一)伤残津贴伤残等级为一级至四级的工伤人员在原享受伤残津贴标准基础上调整,一级每月增加409元,二级每月增加367元,三级......


·挪用公款已经还上怎么处理?
      挪用公款已经还上怎么处理?挪用公款已经还上了从而就会对犯罪人员进行判刑;根据《刑法》对挪用公款罪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


·老公出轨孩子会判给他吗
      有可能会,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3.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对于抚......


·私闯民宅聚众斗殴轻微伤怎么量刑?
      私闯民宅聚众斗殴轻微伤怎么量刑?一、私闯民宅聚众斗殴轻微伤怎么量刑?私闯民宅聚众斗殴轻微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如果伤情鉴定为轻......


·关于离婚孩子怎么判
      视情况而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


·不满两年能先网签吗
      可以。房产证不满两年过户需要缴纳个税、增值税及附加。个税:差额*20%差额个税=差额*20%(能追溯到购房原值且能提供原始契税票或契税减免通知单......


·房屋公摊面积包括哪些?
      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按水平投影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