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交通事故起诉时要注意什么

法律中规定的可以处理交通事故纠纷的途径比较多,而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加,现在不少人在遇到交通事故纠纷的时候,往往都会选择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那么此时交通事故起诉时当事人要注意什么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交通事故起诉时要注意什么
  交通警察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本条赋予交警因收集证据需要而扣留事故车辆的权力,但并未赋予其为解决受害方赔偿款而扣押事故车辆的权力,何况,如果双方没有共同请求调解,交警部门也无权调解赔偿争议。
  但是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六章调查取证第四十九条规定:对因检验、鉴定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及其行驶证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交付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扣留车辆、证件的期限。其表明,扣车的前提是“因检验、鉴定需要”。因此,一旦在现场勘查结束以后仍扣留事故车辆,就必须对事故车辆进行检验鉴定,交警以“收集证据”为理由超期扣车的做法是违法的。
  在以下情形下,交警可以暂扣机动车辆:
  (1)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
  (2)具有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3)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
  (4)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5)具有被盗抢嫌疑的;
  (6)属于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7)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二、交通事故交警暂扣车辆有何时限限制
  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暂扣交通肇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驾驶证,但应开具暂扣凭证。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肇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20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对无牌证、达到报废标准、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等违规车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当事人采取不同的方式来解决交通事故纠纷的,那么此时需要实际注意的问题就不太一样,我们在上文中主要为您带来的是关于交通事故起诉时的一些注意问题,各位可以适当了解一下。在实际打官司的过程中,案情比较复杂的话,其实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来帮助自己处理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疫情隔离人员不配合怎么办
      疫情隔离人员不配合怎么办2020年1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已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传染病防治法》对于不配合隔离观察、治疗的,严重......


·已开两家超市如何吸纳股东?
      已开两家超市如何吸纳股东?已开两家超市可以通过向外界介绍自己的公司规模以吸纳股东。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解除股东协议。1、股东之间转让股权。2、股东......


·双方离婚是怎样得到补偿
      双方离婚是怎样得到补偿可以主张赔偿的情形包括了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家暴行为、有遗弃虐待家庭成员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中对离......


·离婚后男方不付抚养费怎么起诉
      夫妻双方已育有子女,如果因为感情不和等原因选择离婚的时候,需要对于孩子抚养权归属的问题进行协商或者由法院判决。没有争取到子女直接抚养权的一方......


·和精神病妻子离婚需要给予补偿吗?
      和精神病妻子离婚需要给予补偿吗?和精神病妻子离婚需要给予补偿,由于其患有精神病的原因,故此若是离婚可能会影响该公民以及其监护人的生活,故此丈夫......


·借条落款日期写错有影响吗?
      借条落款日期写错有影响吗?会有影响的,但是明显的笔误要看法院认定,法律依据如下: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


·倒卖成品油增值税判刑吗
      倒卖成品油增值税判刑吗?倒卖成品油增值税的行为肯定会被判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


·诉前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诉前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有哪些类型?通俗的来讲,和解就是私了的意思。当发生案情时,出于对和解与诉讼两种情况的各种成本收益比较,以及自身需求的......


·介绍卖淫罪与组织卖淫罪怎样界定
      在我国法律法规当中,针对介绍卖淫罪和组织卖淫罪都有着严格的法律来进行约束。卖淫嫖娼的这种行为,严重危害了社会的安定团结,破坏了我国的法律法规......


·一、协议离婚不支付抚养费是否有效?
      一、协议离婚不支付抚养费是否有效?有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0条规定,父母双方可以协议......


·继母能够分割父亲婚前财产吗?
      继母能够分割父亲婚前财产吗?继母能继承父亲婚前的财产。婚前财产属于遗产,如果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