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协商监护人协议书范本

协商监护人协议书范本,首先应当确定监护人协议书内容,应当包括被监护人人身,财产监护,监护人应当履行的职责,以及由于其他事项变更,从而引发的权利变更,依据民法通则,监护人没有履行监护职责,侵害了被监护人权益,经过法院判决,可以解除其监护权。
  1、确定监护人协议书的内容
  我国《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人。”根据我国司法解释,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即监护的内容主要包括对被监护人的人身监护(保护、照顾和管教)、财产监护(管理、保护)以及被监护人的权利。在实践中,监护权或监护职责发生变更是种客观存在的现象,监护权可以因监护人间权利移转而发生权利主体的变更,还可以因监护人主体范围或其他原因变化而在权利的内容、范围、及其他方面变更。
  2、确定监护人协议书的格式
  确定监护人协议书甲、乙双方原是夫妻。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育__________子/女,名__________,现年__________岁,读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经__________法院审理查明,甲、乙双方因感情破裂而被判决离婚,子/女随乙方生活,甲方每月给抚养费__________元至子/女独立生活为止。由于乙方情况发生变化(请说明原因),双方同意变更监护方式。为了进一步明确子女的监护权,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和诉讼,双方同意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1)监护权子/女从本协议生效时开始,随甲方生活,由甲方行使子女监护权。(2)抚养费乙方每月给子女生活费__________(建议__________元),每季给______次。第一次付款日为本月的_________日,以后每隔______个月的_________日为付款 日。乙方给付的生活费应随本地产大米市场零售价的变化而增减。现双方目前的本地产零售价为_________元/公斤。(3)子女的教育费、医疗费等大宗费用开支,甲方承担_________%,乙方承担_________%。此费用,乙在每月生活费中一起给予。
  指定监护人行使权利
  前面已提及,人民法院亦可成为指定监护人的机构,但这是基于当事人提起诉讼而实现的。而且,依照《民法通则》、《意见》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只有在以下两种情况的诉讼中才能行使指定监护人的权利:一种情况是被有关组织指定为监护人的人对指定不服而提起的诉讼。另一种情况是:原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有关人员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人民法院在上述两种情况下为有关当事人指定监护人时,根据《意见》第十四条的规定,可以将《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二款中的(一)、(二)、(三)项或者第十七条第一款中的(一)、(二)、(三)、(四)、(五)项目规定视为指定监护人的顺序。这一规定使人民法院的指定明显区别于有关组织的指定。根据《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三款和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有关组织为被监护人在其近亲属中指定监护人时是不受顺序限制的。其次,人民法院指定的监护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同一顺序中的数人。而有关组织在为被监护人指定监护人中因不受顺序限制,因而亦不适用这一规定。此外,在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过程中,《意见》还作了“被监护人有识别能力的,应视情况征求被监护人的意见”的规定等等。以上种种,都是法律对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所作的特别规定。当有关组织即依法进入了为没有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监护人的阶段,既可根据当事人的请求行使指定监护人的权力,又有义务根据所了解掌握的情况主动为当事人所涉及的没有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监护人,直至依法作出指定的决定并通知被指定人。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请上本站进行专业咨询。综上所述,协商监护人协议书范本,协议书应当写明,为了被监护人的权益,减少纠纷,双方自愿签订协议,协议中应当明确双方的职责范围,应尽的权利义务,承担的抚养费标准,抚养费支付方式,支付期间,如果监护人不能履行职责。应当更换监护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担保公司抵押车能买吗
      担保公司抵押车能买吗一、抵押车抵押车按法律规定是不能买卖的,但是经抵押权人同意也是可以的。如果买车人替抵押人偿还债务也是可以进行转让的。如果......


·破产清算和企业改制之间的区别
      破产清算和企业改制之间的区别是什么?一、破产清算和企业改制之间的区别是什么?(一)企业改制和企业破产有着根本区别:1、严格说,企业改制不属于司法程......


·我国的贩毒主体结构是怎样的
      针对不同的犯罪,其实法律中规定的犯罪主体是不同的。但从大体上来看,对刑事犯罪主体的要求就是已满16周岁,并且同时具有刑事责任年龄。当然,有部分......


·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我们知道,死刑作为我国最严重的一种刑罚,其使用条件是相当严格慎重的。可是,很多人对死刑判决的情形问题不太清楚。那么,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情......


·如何理解送达回执和送达回证 找专长律师:劳动工伤律师 ?
      如何理解送达回执和送达回证找专长律师:劳动工伤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医疗纠纷律师??刑事辩护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征地拆迁律师送达回......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怎么认定?
      打架伤人,这在社会中还是常看见的。但有些人是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而且对他人造成了轻伤的结果,那么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怎么认定?对于这个问题,我们......


·无牌肇事逃逸该怎么判?
      无牌驾驶本身就是违反交通道路安全法的,在此基础上,肇事逃逸罪加一等,法院的判决肯定会很重。根据相关的法律,无牌驾驶并且肇事的情况下,一般要判......


·新婚姻法关于婚前房产的规定是什么?
      新婚姻法关于婚前房产的规定是什么?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在结婚之前,男女双方可以对婚前财产做个鉴定,如何......


·走私外国石头判刑几年
      需要根据情况进行判断,一般情节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


·在法律中关于以物抵债的适用 以物抵债的情况常常发生在日常生
      在法律中关于以物抵债的适用以物抵债的情况常常发生在日常生活里,合法的以物抵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这就是以物抵债的适用,但是很多人不知道在法律......


·在房屋买卖活动中,由于卖房者的不诚信、购房者对购房程序
      在房屋买卖活动中,由于卖房者的不诚信、购房者对购房程序的不了解及本人不谨慎等原因,致使一房被二卖的情况时常发生。那从法律的角度看,一房二卖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