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民法总则终止民事主体法律关系是什么?


  民法总则中对于民事方面的法律问题都一一作出了详细的规定的同时也解决了现实中发生的各种社会纠纷,而民法总则将所有的社会主体作为可调整的民事主体将它们联系在一起并设定了法律关系,那么,民法总则终止民事主体法律关系是什么?
  
  一、民法总则终止民事主体法律关系是什么?
  
  民事法律关系的终止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不复存在,彼此丧失了约束力。
  
  (1)自然终止。民事法律关系自然终止是指某类民事法律关系所规范的权利义务顺利得到履行,取得了各自的利益。从而使该法律关系达到完结。
  
  (2)协议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协议终止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协商解除某类法律关系所规范的权利义务,致使该法律关系归于消灭。
  
  (3)违约终止。民事法律关系违约终止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一方违约,或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某类民事法律关系规范的权利不能实现。
  
  相关知识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哪些?
  
  包括:公民(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个人合伙。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
  
  (一)公民
  
  一国公民指具有该国国籍的自然人。
  
  1.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公民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是公民主体资格的集中表现。
  
  2.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通过自己的行为独立行使民事权利或履行民事义务的能力。包括从事合法行为的能力,而且也包括对其违法行为承担责任的能力。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是以其权利能力为前提的。
  
  (二)法人
  
  1.法人的概念和具备法人的条件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
  
  2.法人的权利能力
  
  法人的权利能力是指法人享有参与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或资格。
  
  3.法人的行为能力
  
  法人的行为能力是指法人能够以自己的行为进行民事活动,取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能力或资格。
  
  4.法人的种类
  
  第一,企业法人,是指以生产经营为其活动内容,实行独立经济核算,自负盈亏,向国家纳税的单位。
  
  第二,非企业法人,是指不直接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的法人,以国家管理和非经营性的社会活动为其内容的法人。主要包括国家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等。
  既然民法总则能够为公民或者其他主体之间设定法律关系以便调整和解决纠纷,自然也会通过终止的行为将二者之间出现的纠纷直接以最彻底的方式得到处理。如果在此期间有纠纷出现需要律师可以在本网站委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笔迹鉴定对原告不利怎么办
      一、笔迹鉴定对原告不利怎么办?1、可以坚持申请重新鉴定为了使司法鉴定结果更加公正、对自己更加有利,当事人在申请重新鉴定时不仅要单纯地提出申......


·违法建筑需要拆迁评估吗?
      拆迁估价是指为确定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对其房地长市场价格进行的评估。区位主要考虑交通、配套设......


·分公司能够对外签合同吗?
      分公司能够对外签合同吗?分公司是否可以对外签订合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依法登记......


·父亲老年痴呆怎么立遗嘱?
      父亲老年痴呆怎么立遗嘱?父亲老年痴呆不能够订立遗嘱。根据《继承法》第22条的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那么,老人痴呆症......


·医疗责任险保费怎么算?
      一、医疗责任险保费怎么算保险人在经营公众责任保险业务时,一般不像其他保险业务那样有固定的保险费率表,而是通常视每一被保险人的风险情况逐笔......


·企业与员工有劳动关系怎么解除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员工与企业一旦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就具有劳动关系。我国法律为了保障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制定了劳动法,根据该法律的规定,企业与员工如果要解除......


·离婚房子过户孩子流程是什么?
      当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或别的原因需要离婚并已有孩子时,在财产分割的时候就需要考虑要孩子了,房产可以说是财产中最值钱的了,对于大多数父母来说,总是......


·对于婚前财产去世以后怎样分配婚前财产按遗产处理
      对于婚前财产去世以后怎样分配婚前财产按遗产处理,婚后财产分按共同财产分割,属于男方的那部分也按遗产处理。有遗嘱的一般按照遗嘱来处置;没有遗嘱的......


·同学欠钱不还还恶人告状怎么办?
      同学欠钱不还还恶人告状怎么办?一、同学欠钱不还还恶人告状怎么办?当遇到欠钱不还的情况,作为债权人先不要着急,首先应该与对方进行协商还款的......


·起诉离婚起诉方不到场怎么办?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社会思想也变得比以往更加活跃,离婚不再是以往那样夫妻难以跨越的境地,如今我国的离婚率也渐渐上升,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起诉离婚......


·抢劫罪与绑架罪如何区分
      抢劫罪与绑架罪如何区分1、客体不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绑架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