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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抚养费

什么是抚养费
  抚养费分两种,一种是指父母对未成年孩子依法所应承担的抚养责任,另一种是计划外生育孩子而占用社会资源而征收的社会抚养费。子女的抚养费一般应当包括教育费、生活费和医疗费等。《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多少,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从该规定看,确定子女抚养费数额的方法分为两种,一是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只要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法院应予确认。二是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抚养费标准
  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根据司法解释,孩子的抚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司法解释里说的是20%---30%。在实务中一般会综合情况进行判断。2、按照目前社会工资水平,或者说你的收入在个人所得税免征额以下的,一般也就500。3、另外,我想和你说的是,小孩的抚养费不是一成不变的,以后还是可以变更的,所以:离婚中,抚养费不是你关注的重点。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如果夫妻双方当事人离婚,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当事人,是需要给付孩子抚养费的,可以按月支付,也可以一次性支付。  上海离婚法院的抚养标准会根据双方在上海的收入作为标准。如果是有固定工资的按月收入的比例进行支付。如果是无固定工资,则根据年收入进行计算。 三、拒不履行,我们如何维权
  我国《婚姻法》第48条明文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可见,不给子女抚养费不至于坐牢,但是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如果行为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话,则就是有可能因为涉嫌构成刑事犯罪,而坐牢的。在上海离婚法院抚养费如果不能及时支付,当事人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保障个人权益。
  婚姻是两个人在法律的保护下达成的契约。经常有人问应该是先办结婚仪式还是应该先打证。在结婚的初期并没有太多的讲究。但是一旦夫妻感情结束时,作为经纪人和理智人,作为一个合格的母亲,我们必须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孩子的未来撑起一把大伞。当道德无法约束人的行为时,法律是最后的保障。如有需要,可咨询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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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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