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项权证到期卖房子的依据是什么
房屋他项权证肯定是会随着债务债权关系的结束而有到期的那一天的,可是房屋他项权证到期也并不代表着具备着自动就会丧失法律效力的这种功能。而且房屋他项权证到期不能够完全的就证明债务债权关系已经顺利的履行完毕了,而有些业主是在他项权证到期以后比较关心他项权证到期卖房子的依据是什么?
一、他项权证到期卖房子的依据是什么?
只要他项权证到期也依法办理了注销了,那么房屋所有权人就可以依法卖房子。
房子被抵押后,房产证的他项权这一项会被注明“抵押”,即使人们在还完房贷后也必须到房管所办理相关手续,注销他项权里面的“抵押”,否则这套房子仍然会处于被登记状态。只有他项权被注销,才能行使房屋的其他权利。
房屋他项权证是指在他项权利登记以后,由当地的房管部门核发和抵押人持有的一种权利证书。也就是说房屋他项权证是由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是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一般来说,在做房屋他项权证登记的时候,上面都会写清楚期限日期,这个期限日期就是房屋他项权证的有效日期,也就是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了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个人或者是团体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这个权利通常都是指的抵押权利,房屋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所持有,我们在购买房子的时候,选择按揭贷款购买的话,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就会有他项权利内容的记载,载明了他项权利人和权利种类、权利范围、权利价值、权利存续期间、注销日期等等,并且还会在他乡权证书上也注明这些内容。
二、房屋他项权证的作用
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是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律凭证,所以是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房屋所有权合法凭证,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证件。产权人对房屋进行抵押或者是典当后,需要登记并且办理房屋他项权证,虽然依然还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但是在对房屋的处置方面就会受到房屋他项权证的限制,在没有经过抵押权人的同意下是不能进行合法交易的,也不能搬离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所以,房屋他项权证的作用就是为了保障他项权人的利益,不受到产权人的影响的一种法律凭证。
三、房屋他项权证的办理事项
1、申请人应该带上相应的申请材料,到办证大厅受理窗口进行申请办理,经办人在审核你的资料没有错误之后,就会出具一份房产交易产权登记受理单,然后申请人需要填写清楚,并且由申请人进行保管。
2、申请人在领证的日期期限内,需要带上受理单和身份证件到产权缴费窗口进行缴费,然后产权发证窗口进行领证,如果审批没有被通过,那么就需要等候通知。
3、必须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才能办理申请房屋他项权证。
银行在他项权证到期以后也能卖房子的,这是建立在他项权证已经到期但是业主还没有把贷款偿还完,再有就是业主不能单凭房屋他项权证到期就开始把自己的房子挂靠到二手市场当中去销售的,没有办理注销,所谓的到期在法律上还没有发生效力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退休人员出现车祸有没有误工费?
退休人员能要车祸误工费吗退休人员在遇到车祸的时候是可以索要误工费的,因为退休人员在当今社会中有很多的返聘和再劳动现象发生,如果退休人员能够有......
·保密协议条款包括哪些?
保密协议条款包括哪些?一、保密协议应具备哪些条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保......
·反担保抵押期限多长时间
反担保抵押期限多长时间一般来说,反担保抵押期限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参照《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适用,期限为六个月。《民法典》(2021年1月......
·分手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
分手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分手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分手协议区别于离婚协议,是指恋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恋爱关系并厘清权利义务的一种......
·原告被告都不申请司法鉴定法院还会鉴定吗?
按照一般规定,司法鉴定是由案件当事人提出申请,法院批准后委托司法鉴定机构执行。那么原告被告都不申请司法鉴定法院还会鉴定吗?法院是否有自行委托......
·判处拘役的犯罪人押送到哪
判处拘役的犯罪人押送到哪对于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一般采取的是拘留所服刑,具体在哪个拘留所,这个一般是就近原则,离那里近就在那里,当然本地有拘......
·单位犯罪的既遂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
单位犯罪的既遂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单位犯罪的既遂标准的规定是坚持罪刑法定的这样的一种原则,根据犯罪构成要件必须要齐备的原则来进行一个犯罪既遂的......
·大学生车祸瘫痪有误工费?
大学生车祸瘫痪有误工费?学生通常情况下是没有误工费的,但是需要赔偿其他的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