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按第18.2款约定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

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按第18.2款约定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应审查申请报告的各项内容,并按以下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1、 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尚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28天内通知承包人,指出在颁发接收证书前承包人还需进行的工作内容。承包人完成监理人通知的全部工作内容后,应再次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直至监理人同意为止。
  
  2、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28天内提请发包人进行工程验收。
  
  3、发包人经过验收后同意接受工程的,应在监理人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56天内,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工程接收证书。发包人验收后同意接收工程但提出整修和完善要求的,限期修好,并缓发工程接收证书。整修和完善工作完成后,监理人复查达到要求的,经发包人同意后,再向承包人出具工程接收证书。
  
  4、 发包人验收后不同意接收工程的,监理人应按照发包人的验收意见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对不合格工程认真返工重作或进行补救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承包人在完成不合格工程的返工重作或补救工作后,应重新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5、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经验收合格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准,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
  
  6、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56天后未进行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实际竣工日期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准,但发包人由于不可抗力不能进行验收的除外。在全部工程竣工前需要使用已经竣工的单位工程时,或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同意时,可进行单位工程验收。验收的程序可参照第18.2款与第18.3款的约定进行。验收合格后,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单位工程验收证书。已签发单位工程接收证书的单位工程由发包人负责照管。单位工程的验收成果和结论作为全部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附件。
  
  7、 发包人在全部工程竣工前,使用已接收的单位工程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的,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
  
  8、 施工期运行是指合同工程尚未全部竣工,其中某项或某几项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安装已竣工,根据专用合同条款约定,需要投入施工期运行的,证明能确保安全后,才能在施工期投入运行。
  
  9、在施工期运行中发现工程或工程设备损坏或存在缺陷的,由承包人约定进行修复。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工程及工程设备试运行,负责提供试运行所需的人员、器材和必要的条件,并承担全部试运行费用。
  
  10、 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导致试运行失败的,承包人应采取措施保证试运行合格,并承担相应费用。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导致试运行失败的,承包人应当采取措施保证试运行合格,发包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承包人应按以下要求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直至监理人检验合格为止。竣工清场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施工场地内残留的垃圾已全部清除出场;
  
  (2)临时工程已拆除,场地已按合同要求进行清理、平整或复原;
  
  (3)按合同约定应撤离的承包人设备和剩余的材料,包括废弃的施工设备和材料,已按计划撤离施工场地;
  
  (4)工程建筑物周边及其附近道路、河道的施工堆积物,已按监理人指示全部清理;
  
  (5)监理人指示的其他场地清理工作已全部完成。
  
  11、承包人未按监理人的要求恢复临时占地,或者场地清理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发包人有权委托其他人恢复或清理,所发生的金额从拟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施工队伍的撤离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的56天内,除了经监理人同意需在缺陷责任期内继续工作和使用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外,其余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均应撤离施工场地或拆除。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人的人员和施工设备应全部撤离施工场地。
  
  综上所述,在建设工程统一验收标准中,监理人和发包人的作用尤为重要。一切行为都有严格的验收标准体系约束,此外,承包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质量安全责任。验收标准繁杂却不失条理,一切以安全第一为基准。通过我们的讲解,相信您都已经明白了建设工程同意验收标准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农村女儿可以继承父母土地吗?
      农村女儿可以继承父母土地吗?农村土地是不可以继承的,但可以继承使用,虽然土地所有权不属于农民,但是土地的承包权以及经营权却是属于的农民尤其是现......


·申请离婚诉讼法律援助会被受理吗?
      申请离婚诉讼法律援助会被受理吗?在诉讼案件中如果有律师的参与的话其胜诉率会大大的提高,毕竟律师的专业度更胜我们一筹。为了让那些无力承担律师费......


·一般股权投资需要多少钱?有什么风险?
      一般股权投资需要多少钱?有什么风险?一、股权投资金额一般股权投资金额为100万元起。《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采取了适度监......


·一、交通事故误工证明模板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误工证明模板是怎样的?误工证明某某是本单位职工。其因交通事故受伤,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向本单位请假,未出勤。某某每月工资为......


·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解读有哪些?
      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后进行自首的,可根据具体情况和自首的时间从轻处理,若有提供线索,举报犯罪同伙等行为,属于立功,也可进行减刑。一般有重大贡献的......


·我国存在问题的工程质量分类有哪些
      我国存在问题的工程质量分类有哪些质量问题是我们您最关注的问题了。质量不仅是企业的保证,也是企业责任心和服务品质的体现。在工程行业,工程的质量......


·延期交房是指开发商在商品房预售合同规定
      延期交房是指开发商在商品房预售合同规定的交付使用期限内,没有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房屋交给购房者入住的行为。那么,购房者应该如何认定开发商延期......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一条为了扩大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促进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以下简称外国合作者)按照平......


·离婚了儿子的抚养权如何确定归属?
      离婚了儿子的抚养权如何确定归属?离婚了儿子的抚养权应当按照我们国家婚姻法当中有利于孩子的最基本的原则来进行确定:1、子女不足2周岁;根据《婚姻法......


·行政不作为的构成要件 一、行政不作为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行政不作为的构成要件一、行政不作为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1、申请要件行政相对人向行政主体提出了实施一定行为的合法申请。按照行政主体能否主动作......


·离婚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有什么要注意的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在协议离婚时的一个重要文件,但是很多人对于离婚协议书不是很了解,那么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离婚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