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司法增资优先认购权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增资优先认购权的规定是什么?
  
  按照国家法律的规定依法去增加本公司的注册资金的这种行为多半都是企业为了能够扩大经营,或者是有些企业在为上市做积极的准备的。但是企业增资的时候肯定是股权相应的就会扩大的,因此就存在着对于相关股权的优先认购问题。公司的各位股东也有必要去全面的了解一下公司法增资优先认购权的规定是什么?
  
  一、公司法增资优先认购权的规定是什么?
  
  优先认购权(Pre-emption rights)指公司发行新股或可转换债时老股东可以按原先持有的股份数量的一定比例优先于他人进行认购的权利。
  
  我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公司增资的方式
  
  增加资本的方式主要有增加票面价值、增加出资、发行新股或者债转股。
  
  1、增加票面价值
  
  增加票面价值,是指公司在不改变原有股份总数的情况下增加每股金额。通过这种方式可以达到增加资本的目的。譬如,法定公积金,应分配股利留存,以及股东新缴纳的股款,均可记入每股份中,从而使其票面价值增加。
  
  2、增加出资
  
  有限责任公司如果需要增加资本,可以按照原有股东的出资比例增加出资,也可以邀请原有股东以外的其他人出资。如果是原有股东认购出资,可以另外缴纳股款,也可以将资本公积金或者应分配股利留存转换为出资。
  
  3、发行新股
  
  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股份可以采取发行新股的方式。发行新股是指公司为了扩大资本需求而发行新的股份。发行新股份既可以向社会公众募集,也可以由原有股东认购。通常情况下,公司原有股东享有优先认购权。
  
  4、债转股
  
  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股份数额还可以采取将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公司股份的方式。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可以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债券,如果将该种债券转换成为公司股份,则该负债消灭,公司股本增加。
  
  由此可见,公司法增资优先认购权这并不难理解的,也就是根据原来股东的占股比例,一般股份持有量越多的股东对于新的股权是享有优先认购权的。如果两个股东正好持有的股份数额都是相当的,那么对于当前股份的认购可以进行协商,而且优先认购权很多时候在公司的公司章程中就有明确约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如何转让股权以及转让类型是什么?
      如何转让股权以及转让类型是什么?一、如何转让股权1、股权转让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儿能否代父写遗嘱?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儿能否代父写遗嘱?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儿能代父写遗嘱,子女如果帮父母写遗嘱,就属于代书遗嘱的代书人,我国《继承法》对代书......


·立遗嘱需要子女都在场吗
      立遗嘱需要子女都在场吗?子女是否在场,不是判断遗嘱有效的必要条件。立遗嘱不需要子女在场,即使一个抄子女都不在场,只要遗嘱人所立遗嘱符合法律规定......


·保释期满后还会判刑吗?
      保释期满后还会判刑吗??一、保释期满后还会判刑吗?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不是刑罚处罚。是否会判刑关键要看取保候审期满后,法院作出有罪还......


·徐州离婚孩子抚养费是多少?
      徐州离婚孩子抚养费是多少?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数额是多少?离婚怎么判孩子?会关系到子女抚养费的数额的给付,法院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


·根据法律规定购房网签后多久能备案?
      根据法律规定购房网签后多久能备案?一、根据法律规定购房网签后多久能备案?根据法律规定购房网签后随时能备案,购房合同房管局备案的办理时间一般......


·一、出租人合同解除条件有哪些?
      一、出租人合同解除条件有哪些?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条件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1、明确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


·辩护律师查阅、摘抄、复制案件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登记表
      辩护人(律师)查阅、摘抄、复制案件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登记表辩护律师(辩护人)姓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姓名......


·离婚争夺抚养权条件都有哪些
      离婚争夺抚养权条件都有哪些一、离婚争夺抚养权条件都有哪些1、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亲或母......


·没有工作有没有误工费赔偿?
      没有工作有没有误工费赔偿?在处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司法实践中,对于有固定收入受害人的误工费的确定,我们只要根据受害人实际收入和误工时间就可以......


·欠钱不还法院起诉流程有几个步骤
      欠钱不还法院起诉流程有几个步骤欠钱不还法院起诉流程有5个步骤。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