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总有人会提到童工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也称青少年工人。他们可以上班从事工作,但是不能从事高危及其其他一些工作。?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第一条为维护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其在生产劳动中的健康,根据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是针对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的特点,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采取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
第三条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一)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
(二)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有毒作业;?
(三)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四)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水作业;
(五)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六)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低温作业;?
(七)国家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八)矿山井下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
(九)森林业中的伐木、流放及守林作业;?
(十)工作场所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十一)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烧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
(十二)地质勘探和资源勘探的野外作业;?
(十三)潜水、涵洞、涵道作业和海拔三千米以上的高原作业(不包括世居高原者);
(十四)连续负重每小时在六次以上并每次超过二十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超过二十五公斤的作业;?
(十五)使用凿岩机、捣固机、气镐、气铲、铆钉机、电锤的作业;
(十六)工作中需要长时间保持低头、弯腰、上举、下蹲等强迫体位和动作频率每分钟大于五十次的流水线作业; (十七)锅炉司炉。
第四条未成年工患有某种疾病或具有某些生理缺陷(非残疾型)时,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一)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二)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低温作业;?
(三)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四)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五)接触铅、苯、汞、甲醛、二硫化碳等易引起过敏反应的作业。?
第五条患有某种疾病或具有某些生理缺陷(非残疾型)的未成年工,是指有以下一种或一种以上情况者:
(一)心血管系统 1.先天性心脏病; 2.克山病; 3.收缩期或舒张期二级以上心脏杂音。?
(二)呼吸系统 1.中度以上气管炎或支气管哮喘; 2.呼吸音明显减弱;3.各类结核病; 4.体弱儿,呼吸道反复感染者。?
(三)消化系统 1.各类肝炎; 2.肝、脾肿大; 3.胃、十二指肠溃疡; 4.各种消化道疝。??
(四)泌尿系统?1.急、慢性肾炎; 2.泌尿系感染。?
(五)内分泌系统 1.甲状腺机能亢进; 2.中度以上糖尿病。?
(六)精神神经系统 1.智力明显低下; 2.精神忧郁或狂暴。
(七)肌肉、骨骼运动系统 1.身高和体重低于同龄人标准; 2.一个及一个以上肢体存在明显功能障碍; 3.躯干四分之一以上部位活动受限,包括强直或不能旋转。
(八)其他 1.结核性胸膜炎; 2.各类重度关节炎; 3.血吸虫病; 4.严重贫血,其血色素每升低于九十五克(<9.5g/dL)。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按下列要求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一)安排工作岗位之前; (二)工作满一年; (三)年满十八周岁,距前一次的体检时间已超过半年。
第七条未成年工的健康检查,应按本规定所附《未成年工健康检查表》列出的项目进行。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根据未成年工的健康检查结果安排其从事适合的劳动,对不能胜任原劳动岗位的,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劳动。
第九条对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特殊保护实行登记制度。
(一)用人单位招收使用未成年工,除符合一般用工要求外,还须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劳动行政部门根据《未成年工健康检查表》、《未成年工登记表》,核发《未成年工登记证》。
(二)各级劳动行政部门须按本规定第三、四、五、七条的有关规定,审核体检情况和拟安排的劳动范围。?
(三)未成年工须持《未成年工登记证》上岗。??
(四)《未成年工登记证》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统一印制。
第十条未成年工上岗前用人单位应对其进行有关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未成年工体检和登记,由用人单位统一办理和承担费用。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犯本规定的行为依照有关法规进行处罚。 各级工会组织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以上的叙述,我们可以了解到在我国未成年工能上班吗,这个问题的详细答案。但值得我们注意的是,相关保护规定也明确列出未成年工不能从事的工作,若有违法使用未成年工,同样属于犯罪。这些就是我们找到的全部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商标使用在先构成侵权吗
不构成侵权。在注册商标的申请日之前,就已经在该商标注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上善意连续的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行政处罚程序是什么?
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行政处罚程序是什么?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行政处罚程序具体步骤:(一)受理与立案1、卫生行政案件受理的范围⑴在卫生监督管理中......
·工伤认定后要做伤残鉴定吗
按照处理工伤事故的步骤,一般在申请作出了工伤认定之后,那往往都是需要再进行工伤伤残鉴定的。不过工伤认定后要做伤残鉴定吗?不少人对此发出了疑问。......
·起诉离婚怎样才算遗弃家庭成员?
起诉离婚怎样才算遗弃家庭成员?遗弃罪由刑法规定,夫妻一方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一方有扶养义务,如果有能力扶养二拒绝扶养情节严重则构成遗弃罪。提......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值是多少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值是多少?生活中,来往的汽车,人们的喧闹,各种机器等发出的机动声,大大的影响了人们的正常生活。长时间生活在噪音的环境里......
·企业交税包含股东个人应缴税额吗?
企业交税包含股东个人应缴税额吗?企业交税包含股东个人应缴税额,一般的来讲企业在经营中的获利在税后的利润应该分配给相关的股东,就是股东获取相关的......
·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怎么判刑?
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怎么判刑?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
·工程通用条款违约金是多少?
一、工程通用条款违约金是多少?《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
·取保候审要上缴驾驶证吗?
一、取保候审要上缴驾驶证吗?取保候审要上缴驾驶证的。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应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刑事诉讼法》......
·离婚后的探视权可以反复执行吗?
离婚后的探视权可以反复执行吗?在离婚时有约定,判决书里确认了,可以根据判决书的确定反复行使。如果对方不协助,可以起诉到法院强制执行,就是对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