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丧葬补助金 在丧葬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

丧葬补助金
  
  在丧葬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
  
  1、为安排死亡人生前好友和亲属遗体告别仪式租用场地的费用、为死亡人整理遗容费、火化费、运尸费、尸体冷藏停放费、预定灵车、骨灰寄存、购买墓碑等支出的费用;
  
  2、规定允许土葬的地方,为安葬死亡人的未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墓穴占地面积使用费、购买棺材费用,在许多农村安排为死亡人送葬的亲朋好友宴席等支出的必要费用,等等。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1、配偶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条件是配偶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工伤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2、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30%,其他亲属,指的是工伤死亡职工亲属中除配偶之外的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人。
  
  其他亲属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条件是:
  
  (1)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3)工伤死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也就是说,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配偶为孤寡老人,则其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50%。
  
  4、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为孤寡老人,或者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为孤儿,则他们每人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40%。
  
  5、如果工伤死亡职工有多个亲属皆有资格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则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享受主体 支付主体:工伤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支付。)
  
  2、享受主体:因工死亡职工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子女、配偶)。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对工亡职工直系亲属的物质补偿,因此,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应参照法定继承的规定,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平均分配。
  不过因公死亡最终能够获得的赔偿金也不会是一个具体的标准的,例如在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这一块就跟本地的生活条件,相关人员的年龄都是挂钩的。所以劳资双方千万都不能够忽略任何关系到我们人身安全的操作细则,否则人去世了,再赔多少钱也是弥补不了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逮捕证法院出具此项文书吗?
      一、逮捕证法院出具此项文书吗?逮捕证是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的文件,该证一般由检察机关批准。公安机关应根据人民检察院的批准逮捕决定书签发......


·电话诈骗的钱能追回吗?如何防范电话诈骗?
      随着手机的普及,电话诈骗也是日益猖獗。虽然电视、新闻上不断在说电话诈骗的信息,但还是有人深受其害。如果被电话诈骗了,骗去的钱还能追回吗?这是很......


·实践合同和有偿合同怎么理解
      实践合同和有偿合同怎么理解在生活或工作中,我们会签订各种各样的合同,签订合同可以依法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其中有两种合同实践合同和有偿合同,......


·一、出租人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一、出租人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情形有哪些?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首先可以通过双方当事人协商的方式,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胁从犯辩护律师应该怎么辩护?
      一、胁从犯辩护律师应该怎么辩护?胁从犯刑事责任: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为了对胁从犯正确地适用刑罚,我们首先要科学......


·离婚纠纷孩子在男方那如果争夺抚养权会成功吗?
      离婚纠纷孩子在男方那如果争夺抚养权会成功吗?一、离婚纠纷孩子在男方那如果争夺抚养权会成功吗?婚姻法没人规定孩子到多大男方才能争取抚养权,婚......


·征地拆迁补偿诉讼中,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征地拆迁补偿诉讼中,需要收集哪些证据?一、当事人在房屋拆迁补偿纠纷诉讼中需要收集的证据(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性质、房......


·煤矿有土地使用权吗,需要缴税吗
      煤矿有土地使用权吗,需要缴税吗随着社会不断的发展,科技水平的不断进步,全球范围内的资源也在不断的加剧,行业也在不断的加强越扩大,其中煤矿行业......


·怎么承担单位犯罪的法律责任
      单位犯罪之所以区别于个人犯罪,不仅仅是一个主体的问题,而且在整个犯罪构成上,都具有不同于个人犯罪的特征,因而单位犯罪是一种特殊的犯罪形态。而......


·抚养人要抚养费怎么拒绝1)怎样拒绝抚养费增加的要
      抚养人要抚养费怎么拒绝1)怎样拒绝抚养费增加的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孩子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


·如何辞退员工不用补偿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