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婚可以不要抚养费么

离婚可以不要抚养费么
  
  法律规定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是需要出抚养费的,但是夫妻双方协商同意一方不出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离婚子女抚养费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离婚子女抚养费的规定
  
  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抚养费的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
  
  相关抚养费的法律法规: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可以不要抚养费么?如果说离婚双方都有些伤,关于孩子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等都有规定的,规定一方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另一方可以不用支付抚养费的,那么是有法律效力的,但是没有规定的,获得抚养权的另一方就要依法支付抚养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对一审判决书中已经作出认定的问题,当事人上诉时未提出,申请再审时又提出的,能否成立?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一款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


·国家如何处理个人恶意拖欠工资的问题?
      在现在的社会雇佣环境中,个人拖欠职工工资的情况屡见不鲜,给安定的社会环境带来了不良影响。部分人拖欠工资的行为是由于经营不善,但是也有部分人拖......


·当前网络社交媒体越来越普及,许多人喜欢在朋友圈内发表自己的言
      当前网络社交媒体越来越普及,许多人喜欢在朋友圈内发表自己的言论以获得他人的关注,朋友圈虽然属于个人应用的一种社交工具,但因其有着向多人公开表......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一、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


·一、子女起诉父亲要抚养费判决书包括哪些内容?
      一、子女起诉父亲要抚养费判决书包括哪些内容?民事判决一般由四部分构成,即①首部,写明民事案件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基本情况以及案由;②主......


·土地使用权和产权的概念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和产权的概念是什么一、土地使用权和产权的概念是什么?产权证是指你房屋的权属证明,土地证是你房屋所在土地的证明。实际上房屋是不可能......


·事业单位停薪留职管理规定是怎样的?
      事业单位停薪留职管理规定是怎样的?在我国事业单位中,企业职工是可以要求停薪留职的。在停薪留职期间,该员工是不能享受各种津贴、补贴等福利待遇......


·经济犯的关押规定是什么样的?
      经济犯的关押规定是什么样的?经济犯的关押规定是和普通的犯罪人一样实施分类关押,经济犯只是刑事犯罪的一种,相对于暴力犯罪说的。如贪污、诈骗等。都......


·虚假登记损害赔偿纠纷怎么解决?
      虚假登记损害赔偿纠纷怎么解决?一、虚假登记损害赔偿纠纷怎么解决?1、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


·工伤认定多久后可以做伤残鉴定?
      在工作中,我们往往会因为各种原因受伤,这个时候我们就可以去做伤残鉴定,如果伤残等级达到一定程度,我们就可以享受一些伤残待遇。但是现实中很多人......


·净身出户还要交抚养费吗?
      在婚姻中如果夫妻没有了感情,部分夫妻会选择离婚,既然是离婚那么就会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净身出户就是在离婚中财产分割中的一种类型,一方选择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