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徐州市征地信息公开方案公告是什么?

徐州市征地信息公开方案公告是什么?
  
  随着现在国家的越来越壮大,国家为了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就开始为您修路,建房子,使行统一的规范化,然而在使行情况下就必须征用农民的土地,在使行之前政府就肯定要出一个公告来千诉老百姓,那就来了解一下徐州市征地信息公开方案公告是什么?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徐州市征地信息公开方案公告是什么?
  
  土地征用管理处结合“十二五”规划和重点工作部署,按照“保护资源、节约集约、维护权益、改革创新”总要求,严格执行征地法定程序和征地补偿标准,切实提高征地实施率,保障“三重一大”项目工程用地,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维护群众权益,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切实做好本职工作,努力提高征地实施率 全市含县(市)区全年实现征地报批43500亩,实施征地补偿35722亩,安置被征地农民43810人,其中3836人参加社会保障,8163人正在办理参保手续。2015年,市主城区完成55个项目土地征收方案编制工作,征地报批7310亩。完成实施项目104个,补偿面积13825.6341亩(含今年批准的4069.344亩),安置被征地农民14376人(其中257人参加社会保障),支付征地补偿费52519.8778万元。代政府拟定、发布14个批次土地征收方案公告,发布104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其中,38个征地项目由各区政府自行实施补偿,涉及面积4179.7775亩,需要安置农民3710人。目前,正在推进实施项目64个,补偿面积约为7300亩,安置农业人员约10300人,预计征地补偿费约64500万元。“十二五”期间,前四年征地实施率均超过99%,2015年征地实施率为52%。
  
  (2)切实维护群众权益,积极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多渠道全方位宣传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每个项目实施时都通过会议、座谈形式解读宣传政策,增强群众信心,多部门联动配合推进社会保障制度。
  
  
  (三)切实履行法定程序,认真清理批而未征项目 根据《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和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14〕409号)文件有关要求,经市局研究同意,处按照精神对2008-2013年有关项目进行分类处置。
  
  1、对已补偿到位、建成使用的项目完善征地手续,涉及项目120余个,征地面积11140亩,目前已完成。
  
  2、对无法在规定时间完成实施的项目,与区政府统一签订了征地包干协议,涉及项目37个,征地面积5200亩,目前已经基本完成。
  
  3、对确实不具备条件的1个项目,已提请政府发布不再实施的公告。
  
  (四)切实发扬合作精神,激发创新活力 “集体土地管理与权益保障”创新团队针对当前征地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调研学习,先后赴海南陵水县国土资源局、深圳龙岗区国土规划局学习征地补偿和及多元化安置先进做法,力求探索具有可行性、操作性、创新性的解决办法,结合我市征地实施情况提出了《鼓楼区下淀征地补偿及留地安置试点方案》。积极探索征地边角地使用管理的新方式,通过对边角地的统计、分析提出了进一步规范边角地补偿和利用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多渠道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在《中国土地》2015年第5期刊发。《合理利用边角地,实现“地尽其用”?浅议徐州市区征地中的边角地》一文被徐州市土地学会评为三等奖。?
  
  ?(五)切实满足群众诉求,坚持畅通信息公开渠道 坚持“畅通、便捷、务实、高效”的原则,丰富联系群众的渠道和内容,做好征地信息公开和应诉工作。将“两公告一登记”程序完善为“两公告一登记、一公示”,对征地补偿安置安置方案进行公示,充分征求被征地村集体、群众及有关部门意见,在被征地村集体进行张贴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全年发布征地方案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118个,均进行了网络发布和现场张贴。及时妥善处理征地信息依申请公开34件,接办行政复议5起,应诉法院受理的案件4起,接访群众43起200余人次,接听群众来电咨询高达百余次,耐心为群众答疑解惑,保障群众权益,巩固群众基础。
  
  综合上面所说的,徐州市征地信息公开方案公告是什么?主要就是发生征地的方案,和补偿方案,让人们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这样做的话也会让双方事后不起争执,不会与赔偿款的多少再吵闹,所以,这种透明化的方式,也会很好的得到民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是指违反出入国(边)境管理法规,非法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


·深圳市最新劳动合同
      深圳市最新劳动合同深圳市劳动合同(适用全日制用工)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编制甲方(用人单位)乙方(员工)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


·小产权房拆除后如何赔偿?
      小产权房是没有合法的不动产登记证书的,若小产权房涉及拆迁,各地做法也不一,建议积极与拆迁人协调处理。若小产权房涉及赔偿,由于社区给了门牌、可......


·法院对虚假破产罪既遂如何裁判?
      法院对虚假破产罪既遂如何裁判?法院对虚假破产罪既遂的量刑情况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二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


·监视居住后会不会收监?
      监视居住后会不会收监?一、监视居住后会不会收监?有可能。监视居住期间如果逮捕,不会立即收监。应当经过审判以后,判实刑才能收监。《刑事......


·民间借贷的风险防范怎么做
      民间借贷的风险防范怎么做1、借款用途要正当,借贷关系要合法。《民法通则》第90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公平、自愿、合法是民法与合同......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财产分割最新司法解释是怎样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


·名誉权包括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名誉权包括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就总体上而言,名誉权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1.权利人有权维护其名誉,要求他人对其进行公正客观的评价,使其在社会中获得应......


·对于房子没立遗嘱怎么办?
      对于房子没立遗嘱怎么办?房子没立遗嘱的可以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


·有关吸毒的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吸毒本质上就是一种慢性自杀的行为,有绝大部分的吸毒成瘾以后的这部分人员甚至可以做出弑亲这种灭绝人性的行为的,所以吸毒这种行为的核心还是会毁了......


·正常驾车撞死人没有责任判刑吗?
      正常开车撞死人,没违规,不构成犯罪,也不会坐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