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昆明昆都打架斗殴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生活中您斗殴的行为是非常常见的,轻者构成简单的治安管理法,严重的就会构成刑事事件,以此对于打架斗殴的法律处罚也是不同的。那么昆明昆都打架斗殴的处罚规定是什么?这就由本网站我们为您详细整理有关的法律知识。
  一、昆明昆都打架斗殴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你们这属于是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行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关于昆明昆都打架处理行为就为您解答到此。
  
  二、打架斗殴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处罚: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本条规定,只要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的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在故意伤害案件中,如果案发前因为被害人有明显过错,被告人一怒之下失手将被害人致伤,情节明显较轻,且案发后被告人又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一般应从轻处罚或免除处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犯罪行为所引起的附带民事赔偿,是属于刑事法律调整的范畴,应具有惩罚性。
  
  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人们聚众打架斗殴都是不被赞同的,其不仅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同时也是对自身以及家庭的不负责任。在我国治安管理法中对于昆明昆都打架的具体规定,也是非常明目的,希望您不要冲动行事,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发生。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一、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如何处理?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认定事故责任方后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


·我国可以合法断绝父子关系吗?
      我国可以合法断绝父子关系吗?尽管社会上对于家庭和睦有许多价值倡导,但矛盾总是普遍存在的,每一家都有每一家的难处。当代社会,因为离异、房产纠纷......


·山东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什么?
      在日常生活中,您对社会抚养费可能不大了解,社会抚养费其实是指对不合法却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具有一定的强制性。社会抚养费征收最初的目的主......


·城中村改造,不签字征收方就逼迁,该咋办?
      一、城中村改造,不签字征收方就逼迁,该咋办?  我国法律有明文规定,不能因为征收拆迁降低原有生活水平。当被拆迁人认为补偿不合理时,可以拒绝在补......


·公司商标在什么时候属于侵权
      如果公司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


·如何认定逃税罪中的过失?
      如何认定逃税罪中的过失?认定逃税罪的过失可以从下列情况来处理:(1)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对这一类行为比较好理解,与刑法条文......


·一、结婚过彩礼离婚的时候怎么分割?
      一、结婚过彩礼离婚的时候怎么分割?彩礼,是夫妻一方婚前给与另一方的财物。性质上是赠与,但是又与一般的无偿赠与不同,它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即......


·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范文格式是什么样的
      生活中受伤是难免的,但是如果是工伤的话是可以要求企业进行一些必要的赔偿的。但是这不仅需要你到具有验伤资格的医院去进行工伤的鉴定,还有就是需要......


·催收函中断诉讼时效吗?
      催收函中断诉讼时效吗?债权人通过国内特快专递方式向债务人邮寄催款函,但在有关邮寄凭证上均未注明所寄物件为催款函,债权人无法直接证实自己的主张,......


·并购基金募集的合作模式有哪些?
      并购基金募集的合作模式有哪些?一、并购基金概述并购基金是私募股权基金的一种,用于并购企业,获得标的企业的控制权。常见的运作方式是并购企业后,......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怎么补偿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怎么补偿1《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