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猥亵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那么,在司法实践中,猥亵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如果涉嫌猥亵罪的,如何立案,猥亵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下面为您解答。
  一、猥亵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关于猥亵罪的认定,一般从两个方面来看:(一)猥亵罪与一般猥亵1、要将强制猥亵妇女儿童行为与非强制性猥亵妇女儿童行为区分开来,猥亵罪只针对以强制方法猥亵妇女儿童的行为,对于非强制性的猥亵妇女儿童行为不能视作犯罪。2、并非任何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的行为都构成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罪。猥亵罪对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罪的构成虽然未规定“情节严重”之要件,但不能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强制猥亵妇女儿童行为亦视作为犯罪。3、猥亵行为不构成犯罪时,可以依据治安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处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猥亵罪与侮辱罪的区别1、对象情况不同:猥亵罪一般是以不特定的妇女为对象;而侮辱罪中侮辱妇女的行为,是针对特定的对象实施的。2、目的动机不同:猥亵罪一般是出于闹事取乐、寻求精神刺激;而侮辱罪一般是出于个人恩怨、嫉妒或报复,目的是贬损特定妇女的人格和名誉。
  二、猥亵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猥亵罪只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或者儿童的意志,强制猥亵或侮辱妇女或者儿童,并且情节严重构成犯罪。强制猥亵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身体自由权和隐私权、名誉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妇女的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根据刑法第237第3款的规定,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儿童的。由于儿童对性的辨别能力很差,法律并不要求行为人实施暴力、胁廹或者其他方法。不论儿童是否同意,也不论儿童是否进行了反抗,只要对儿童实施了猥亵的行为,就构成本罪,就应当立案侦查。希望对您有一定的帮助。要注意的是,猥亵既可以发生在男女之间,也可以发也于同性之间,但是只有猥亵妇女、猥亵儿童的,才能够成猥亵罪。由于儿童对性的辨别能力很差,只要对儿童实施了猥亵的行为,就构成猥亵罪。如果您无法判断是否构成猥亵罪的,可以咨询律师,相信他们会给您专业的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债务人逃债怎么办
      债务人逃债怎么办遭遇债务人逃债的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法维护权益:1、如果债权人的债权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


·财产继承程序遗嘱样本是什么?
      财产继承程序遗嘱样本是什么一、财产继承程序遗嘱样本是什么?一)房产继承1、继承公证2、申请免税3、登记过户二)存款继承1、继承公证向储......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客体是什么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客体是什么?软件著作权的客体是指计算机软件,即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计算机软件(以......


·企业利用员工工资偷税漏税谁来承担责任?
      企业利用员工工资偷税漏税谁来承担责任?一、企业利用员工工资偷税漏税谁来承担责任?公司利用员工偷税漏税当然是由公司的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的,员......


·医疗纠纷中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医疗纠纷中的法律问题有哪些?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医疗水技术也随之提高。病有所医使中国老百姓的生命得到了保障,平均寿命也延长了......


·石家庄车船税多少钱?有哪些
      石家庄车船税多少钱?有哪些范围一、石家庄车船税多少钱(一)乘用车(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1、排气量为1.0升(含)以下的乘用车,年基准适用税额......


·病假扣月工资怎么算2023
      病假扣月工资怎么算病假与医疗期的问题,现在全国尚没有统一的计算规则。以上海为例,1995年原上海市劳动局《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职工疾......


·动迁土地使用证的补偿规定是什么
      动迁土地使用证的补偿规定是什么时代在不断的发展,国家的旧城改造工程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当中。国家在对市民的土地进行拆迁的时候,国家规定,必须对......


·土地使用证变更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土地使用证变更过户需要什么材料?国有土地又分为划拨和出让性质。划拨,是不能办理过户的,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之后,转变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才可以办......


·员工擅自离职工资怎么计算
      员工擅自离职工资怎么计算?擅自离职对于一个公司来说,造成的影响可能是十分恶劣的,对此,我们也是有很多的相关的政策的。那么,员工擅自离职工资我......


·管辖权的转移分几种情况
      管辖权的转移分几种情况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8条的规定,管辖权转移的情形有两种:(一)向上转移向上转移,是指管辖权从下级法院转至上级法院。向上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