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杭州市工商局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和普通房屋租赁合同有什么不同

杭州市工商局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和普通房屋租赁合同有什么不同,其实都是一样的,部分工商局还是公安局还是北京市全部都时通用的,依据相关法律制定的。因此想要了解杭州市工商局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只需要了解通用房屋租赁合同就可以了,以下便是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杭州市工商局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 ;位于第__层,
  
  第二条 房屋用途。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千___ 百 ___ 拾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 付款方式(杭州市工商局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乙方按(季)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本站网。
  
  第七条 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六个月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费;2、煤气费;3、供暖费;4、物业管理费;
  
  第十条 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3、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房款及押金。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
  
  (一)出租方为已提供物品如下:
  
  (二)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第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中介执一份备案。
  
  甲方(签章):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签章):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上述仅是范本,具体情况请根据自己的需求或者通过律师来起草更专业详细全面的房屋租赁合同。如果上述对房屋租赁合同说明不全面的或者情况不同的建议咨询房屋租赁相关专业律师亦可咨询本站在线律师为您作进一步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给租房押金要注意哪些事项
      通常租房时,一般出租方都会要求承租方交一定的押金,即租房押金,这么做一方面是为了保证租房者一定会租赁该房屋,另一方面是为了约束租房者在入住房......


·国家赔偿能否申请先予执行?
      在行政机关实施了侵害民事主体的行为之后,若还民事主体能拿出确切的证明行政机关实施了违法行为的拯救,可以按照规定,提出希望得到国家赔偿的请求,......


·高速公路追尾常见原因有哪些
      高速公路追尾常见原因有哪些?高速公路上的发生交通事故的案例并不少见,高速公路行车速度较快,一旦发生事故,造成的后果十分严重,甚至还会造成连环......


·高空坠物砸成植物人的责任认定是怎么样的?
      高空坠物砸成植物人的责任认定是怎么样的?高空坠物砸成植物人的建筑物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高空坠物,......


·盗窃罪可以缓刑吗,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在我们的生活中,一些小孩子有小偷小摸的习惯,虽然这并不一定会构成盗窃罪,但至少这种行为肯定是不对的。而要是盗窃达到一定标准构成了犯罪的情况下......


·建设工程合同生效的条件具体是什么?
      建设工程合同生效的条件具体是什么一、建设工程合同生效的条件具体是什么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


·企业债务清偿的原则有哪些
      企业债务清偿的原则有哪些一、企业债务清偿的原则是什么债务清偿是企业债务运动即借债一用债一还债中的必然现象和重要环节。企业要开展好负债经营活......


·诈骗罪10万以上量刑几年
      诈骗数额1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最少要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法院关于诈骗犯罪的司法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


·若员工出现过错该如何处罚员工
      1、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员工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公司可以发放最低工资。2、在员工手册、规章制度中明确违纪处罚规定,并经公司员工同意。虽然按规......


·领离婚证要多长时间,判决离婚还用领离婚证吗
      法律规定离婚证是证明男女之间解除了婚姻关系的有效法律凭证,当然这个离婚证也是需要当事人申请,办理了相应手续之后才能取得的。那么离婚夫妻在办理......


·分公司是否能签订合同
      分公司是否能签订合同一、分公司是否可以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我们认为,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一旦经过工商登记机关登记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