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现场作业高空坠物预防措施是怎么样的?


  在一些电视新闻报道当中,经常可以看到工地上的工人因为一些原因所导致的受伤,如果是存在着高空作业的话,那么是需要有一定的安全措施的,否则的话,工人很容易被高空坠物砸伤,因此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现场作业高空坠物预防措施是怎么样的?
  
  一、现场作业高空坠物预防措施是怎么样的?
  
  建筑工地高空坠物预防措施:
  
  1、建筑工地高空坠物事故多发生在各类登高作业、脚手架作业、塔吊作业、外用电梯安装作业及空口、临边作业时。因此在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制定预防高空坠落、物体打击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现场应视具体情况配置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并在施工中严格按照组织设计实施。
  
  2、高墩、架梁施工等高空作业项目施工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高空作业安全设施必须进行严格的设计检算,严格按设计进行安装,并符合有关安全规程的规定。高空作业超过3米以上者必须系安全带,必要时设置防护网等防落设施。
  
  3、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要定期进行体检,发现有不宜登高的病症,不得从事高空作业,严禁高血压、心脑血管病人登高作业,严禁酒后登高作业。大桥墩身施工模板、脚手架及支架均采用缆风绳加固;高空作业人员不得穿高跟鞋、拖鞋或硬底鞋,所需的材料要事先准备齐全。
  
  二、其他法律规定
  
  4、所有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接受高处作业安全知识和安全预防教育,特种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上岗前必须依据有关规定能够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接受交底人必须履行签字手续。对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的,必须按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技术交底,同时受教育人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5、施工现场必须在相应部位、按类别,有针对性地将各类安全警示标志张挂,夜间设红灯示警。六级以上大风,为确保施工人员、设备的安全,应停止高空作业。
  
  6、高空作业必须设置高空坠物预防措施,并符合JB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按照GB3608-83《高处作业分级标准》实行三级管理。
  
  7、物料提升机、施工外用电梯、塔吊在安装前必须编制安、拆施工方案,设备主管负责人、项目主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对施工方案进行审阅签字后,上报公司主管部门有关人员审核,再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签字,方可实施。物料提升机、施工外用电梯、塔吊安装完毕后,在使用前施工单位必须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
  
  8、施工外用电梯各种限位必须灵敏可靠,楼层门必须设防止人员和物料坠落防护措施,电梯上下运行行程内必须保证无障碍物。电梯轿箱内乘人、载物时,严禁超载,载荷应均匀分布,防止偏重。施工外用电梯应有完好的停层装置,各楼层要有明确信号和楼层标记。
  
  9、其他高空坠物预防措施:如电梯井口、楼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及各种临边防护,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护设施应形成定型化、工具化,封闭必须严密。设置一道安全平网,安装拆卸电梯井内安全平网时,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佩带安全带。
  首先在高空坠物方面,肯定是存在着一个安全的措施的,这一点是法律当中明确要求必须要设置的,其次就是如果是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他们必须定期接受一定的检查,还有就是电梯口等,临时边防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对于商标注册异议怎么答辩?
      对于商标注册异议怎么答辩?对于商标注册异议的答辩方式应当是向商标局提出该商标不予注册的反对意见,并且需要将证据材料进行详细的阐述。商标异议是指......


·职工董事的规定有哪些
      1、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候选人应当由公司工会提名,公司审核确定。2、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必须依照《公司法》规定,由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


·民法总则期间确定有哪些
      民法总则期间确定有哪些规定?民法总则对于我们处理民事纠纷有很大的帮助,是无法缺少的法律。期间主要是关于诉讼时效的问题。每个案件都有诉讼时效......


·商场顾客摔倒怎样处理
      商场顾客摔倒怎样处理一、商场顾客摔倒怎样处理1、迅速控制事态,第一时间通知负责人,商场组织人员查清发生原因,查看顾客伤情,视伤情轻重决定是否要......


·行政拘留路途时间是否计算在内?
      行政拘留路途时间是否计算在内?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治安拘留的期限,从作出行政拘留之日计算,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


·危险驾驶罪是危险犯吗?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但是十分恶劣的行为,例如追逐竞驶,酒后驾车,超载超速,运输为危险化学品等驾驶行为。犯有危险驾驶罪的人情节恶劣......


·拐卖儿童一般拐卖年龄是多少?
      拐卖儿童一般拐卖年龄是多少?一、拐卖儿童一般拐卖年龄是多少?刑法中拐卖儿童中的儿童年龄是不满14周岁的人,不满一周岁为婴儿,一岁以上不满6周......


·减刑缓刑假释对比是什么?
      一、减刑缓刑假释对比是什么?(一)、缓刑1.概念:缓刑,也称为暂缓执行刑罚、暂缓量刑、缓量刑。是刑法上的一种刑罚制度。法院在刑事审判中,根据被......


·未投交强险的赔偿是怎样的
      未投交强险的赔偿是怎样的没有依照国家规定购买交强险的机动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必须由交强险的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


·玩忽职守是刑事犯罪吗?
      玩忽职守是刑事犯罪吗?一、玩忽职守是刑事犯罪吗?玩忽职守罪是刑事犯罪的一种,玩忽职守罪是属于没有履行职责造成的,但职务犯罪的罪名是比较多的......


·微信是当前非常热门的网络社交软件,通过微信我们能够快速的和他
      微信是当前非常热门的网络社交软件,通过微信我们能够快速的和他人得到联系,不管是在工作方面还是在生活中,微信都是非常好的社交软件,能够给我们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