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办法
我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办法
(一)、集体建设用地,是指乡镇企业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以及其他经依法批准用于非住宅建设的集体所有土地。
(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是指在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出让、出租、转让、转租和抵押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行为。
(三)、集体土地流转应当具备的条件: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具备下列各项条件:
(1)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依法取得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
(2)土地权属没有争议;
(3)土地权利的行使未被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
(4)共有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已经所有共有人书面同意。
(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出租和抵押的程序: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出让、出租和抵押村农民集体所有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
2、出让、出租和抵押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必须经乡(镇)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同意。
3、出让、出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或者协议的方式。
4、签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法流转合同。
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
(2)流转方式;
(3)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期限和使用条件;
(4)土地收益及支付方式;
(5)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6)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期限届满后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的处理办法;
(7)争议的解决办法;
(8)违约责任。
5、受让人或者承租人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合同,集体建设用地批准文件,以及土地出让金或者租金支付凭证,向受理申请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土地登记,领取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五)、集体建设用地的出让年限和出让价格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不得超过同类用途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集体建设用地出租的最高年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价格可以参照当地的土地征收价格确定。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的租金标准可以参照当地土地征收价格折算的数额确定。
(六)、集体建设用地抵押
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抵押的形式作为债权担保的,抵押双方当事人应当持土地所有权、使用权证书,债务合同,抵押合同以及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向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在办理抵押登记时,还应当向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书面材料和经乡(镇)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同意的书面材料。
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七)、农村建设用地流转用途的限制性规定
通过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不得用于商品住宅开发。
(八)、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第一次流转的受益归集体组织所有,取得土地使用权以后再次流转的受益归归流转方所有。
以上就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办法中的内容,上述规定中强调了我们在集体土地出让和转让时我们村民会议的重要性,在用集体土地进行出让时,我们的出让合同还需要注意当事人主体的确定,当然,其中也有一些限制性的规定,希望通过以上文章能让您了解到相关知识保障您的在进行上述交易时财产权益不受损失。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农村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
农村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农村地区的土地是农民生活的基础,农民依靠在土地上种植庄稼获得收入。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进入城市工作的人越来越多......
·设立并购基金是利好吗
设立并购基金是利好吗一、设立并购基金是利好吗并购基金目前多出现在成熟市场,属于私募股权投资(PE)中的髙端,也是目前欧美成熟市场PE的主流模式。......
·一、丈夫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一、丈夫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配?首先确定老公的出轨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普通的离婚......
·广西2023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广西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征地补偿的标准,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告。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
·行政拘留怎样才能提前释放?
行政拘留的意义在于对犯罪人进行一定惩戒教育,并不是以相关严厉的劳动拘留为目的,拘留只是一种手段而已,在行政拘留,那么认为拘留时间过长的话是否......
·忻州修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忻州修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忻州修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
·离婚房产分割与赔偿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一、离婚析产房产怎么分割?1、房产增值部分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
·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有什么
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有什么《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
·主张代通知金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主张代通知金的规定是怎么样的?劳动者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不能同时主张赔偿金与代通知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
·艺人合同违约赔偿标准最高可以是多少
艺人合同违约赔偿标准最高可以是多少合同规定的违约金艺人合同违约赔偿标准最高可以是多少也需要综合艺人的收入以及其他与公司相关的约定来确定。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