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寻衅滋事主犯和从犯如何处罚?


  众所周知,在当今社会上,由于法律意识的缺失或者是个人素质的原因,各类寻衅滋事事件层出不穷。对于寻衅滋事的当事人我国的公安部门是予以严厉打击的。除此之外,对于寻衅滋事来说也有主犯从犯之分。那么寻衅滋事主犯和从犯如何处罚?
  寻衅滋事主犯和从犯如何处罚?
  
  第293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裁量标准1、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1)结伙斗殴的;  
  
  (2)追逐、拦截他人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4)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罚款基准: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2、较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1)结伙斗殴中,起主要作用的;  
  
  (2)多次寻衅滋事,或者因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发过;  
  
  (3)追逐、拦截他人过程中,有暴力、侮辱行为的;  
  
  (4)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行为过程中,有暴力、侮辱行为的;  
  
  (5)其他寻衅滋事行为过程中有暴力、侮辱行为的。  
  
  造成一定社会影响或其他危害后果的,适用情节较重处罚。罚款基准: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综合上文中的要点内容可以看出,针对于寻衅滋事主犯和从犯如何处罚该问题来说法律上给出了明确的规定。对于寻衅滋事案件,根据案件性质的差异,对于主犯以及从犯会处以罚款以及拘留等处罚。当事件性质较为严重,影响社会治安时,则需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电话诈骗法律上如何量刑?
      电话诈骗法律上如何量刑?法律依据: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


·债务债权纠纷中的处理方式是怎样规定的?
      债务债权纠纷中的处理方式是怎样规定的?有时候会因为手头拮据向他人或者银行进行贷款,这个时候会涉及到一个问题就是债权债务,债权债务纠纷会发生......


·一、交通事故医药费赔偿的法律依据是怎么样的?
      一、交通事故医药费赔偿的法律依据是怎么样的?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


·租过房子的人都知道,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约的情况是有存在的,在
      租过房子的人都知道,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约的情况是有存在的,在合同需要提前解约的时候,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解约协议可以有效的防止日后出现一些不......


·公证处代写遗嘱多少钱?
      公证处代写遗嘱多少钱?一、公证处代写遗嘱多少钱?遗嘱公证费用各地不尽相同,遗嘱公证收费大约在200元-500元之间。遗嘱属于一种个人声明,不发生......


·精神病司法鉴定证明开具的法律依据
      一个人有没有精神病不是自己说了算,需要通过严格的测试和司法鉴定来确定的。经过司法鉴定可以得出精神病的程度和种类。根据鉴定结果,司法鉴定机构也......


·劳动合同代通知金是多少?
      劳动合同代通知金是多少?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用多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代替这个提前通知期,主要是为了......


·构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构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构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对象则......


·出他项权证后银行不放款怎么办?
      银行并没有义务在收到他项权证以后就应该马上给当事人放款的,国家央行虽然说可以针对各银行的业务,比如说贷款利率等作出统一的幅度范围,但是银行具......


·夫妻离婚债务应该怎么处理
      夫妻离婚债务应该怎么处理一、离婚债务应该怎么处理离婚债务的清偿《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


·同时履行抗辩权与先履行抗辩权的区别
      同时履行抗辩权与先履行抗辩权的区别是什么?人与人之间依靠信任来建立合作关系,而企业与人,企业与企业之间则通过合同来建立合作关系。我们通常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