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提起合同纠纷诉讼有何条件

提起合同纠纷诉讼有何条件
  
  合同纠纷起诉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合同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了争议,以自己的名义,请求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给予法律保护的诉讼行为。
  
  (1)起诉的实质条件:有合格的原告,即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合同纠纷案件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起诉的形式要件。起诉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并按被告人数提交起诉状的副本。
  
  起诉状应当写明下列内容:
  
  ①当事人的有关情况。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等。如果有代理人的,需写明代理人的姓名、住所、工作单位以及与当事人的关系。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法人或者组织的名称、单位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
  
  ②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③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住所等。
  
  ④受诉法院名称,起诉的年、月、日,起诉人签名或者盖章。法律在规定书面起诉的同时,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权,对于原告书写起诉状困难的,又规定了可以口头起诉,由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如何提起合同纠纷诉讼
  
  原告向法院起诉,应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副本。
  
  诉状要整洁,不得乱涂乱改。诉状应经本人亲笔签名,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必须加盖公章。
  
  起诉时,还要按国家规定的标准,预交诉讼费。
  
  案件审结后,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如果双方都有责任,按责任大小照比例分担。
  
  经济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因经济合同发生争议。均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经济合同纠纷经过了合同管理机关仲裁,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合同纠纷诉讼中,凭证是胜诉的关键,经签名盖章的有效凭证是关键中的关键。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相对于合同来讲,凭证在诉讼中至关重要。因为合同只能证明双方的意向,不能证明合同是否履行。各类凭证包括交货凭证、付款凭证、验收凭证、结算凭证、清算凭证、对账凭证,是对合同履行情况的客观记录。
  
  凭证应当有效才能被法院采纳,一般来讲只有对方盖章或能证明是对方工作人员履行职务而签名的凭证原件,才是合法有效的凭证。
  
  复印件、传真件和无法证明是对方工作人员签名的凭证原件,一旦对方在法庭上耍赖不予承认,在没有其它证据佐证的情况下,这些凭证就是没有任何证明效力的,如此案件将会面临败诉的局面。
  
  在看完上文内容后,相信您对有关“提起合同纠纷诉讼有何条件”以及“如何提起合同纠纷诉讼”等问题能够有了一定的了解,希望这些内容能够给您带来一定的帮助。在发生合同纠纷后,当事人要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在必要的情况时,要及时提起合同纠纷诉讼。在起诉时,您需要确定没有过诉讼时效,并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写好起诉状,准备好各项证据资料,以增加在诉讼中胜诉的几率。在起诉的过程中,如果您有遇到任何问题,不妨向合同法律师咨询具体的解决办法,以减少败诉的风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诉讼时效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诉讼时效是什么关系一、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期限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期限制度。超过该期限制度......


·哪些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哪些不是夫妻共同债务一、哪些不是夫妻共同债务1、夫妻从事赌博或吸毒等活动所欠下的债务。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


·重大误解的构成条件包括哪些
      在交易中,有些人由于对产品等发生了错误的认识而购买了该产品,这就有可能会构成重大误解。那么,在法律上,重大误解的构成条件究竟包括哪些呢?此外,......


·证明一方有家暴需要什么证据
      证明一方有家暴需要什么证据一旦遭受家庭暴力,作为受害者应当尽早的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在发生家庭暴力的时候,是收集证据的最佳时机。如果时间过......


·考核不合格被辞退工资规定是怎么样的?
      考核不合格被辞退工资规定是怎么样的?一、考核不合格被辞退工资规定是怎么样的?赔偿金为一个月工资,绩效考核不合格可以认为是不能胜任工作,具体......


·烟台醉驾处罚的标准是什么?
      烟台醉驾处罚的标准是什么?1、饮酒驾车饮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驾最新标准是怎样的关于实施《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
      醉驾最新标准是怎样的关于实施《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国家标准的通知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小于80的属于饮......


·一、离婚财产赌博导致的债务需要共同承担吗?
      一、离婚财产赌博导致的债务需要共同承担吗?离婚财产赌博导致的债务是不需要共同承担的,由赌博的一方个人进行偿还。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


·对借条财产保全可以吗?
      对借条财产保全可以吗?借条不还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处理,财产保全是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


·商标续展不予核准与不予受理怎么办
      商标续展不予核准与不予受理怎么办1、针对商标局不予受理或不予续展的商标行政案件:对于在商标法修改决定施行前提出的商标注册及续展申请,商标局于决......


·房产证上可以写几个人的名字?
      房产证上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但是可以添加共有人,共有人添加的时候,可以明确每个人的份额。1、有贷款房产证加名字:(1)先去银行办理抵押手续变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